大三女生因房東不退押金服毒身亡,房東有責任嗎?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2-28 10:03
12月13日,西安女大學生因房東不退房租押金喝農藥自殺的事情,經12月22日媒體報道後,在網上討論了很多天。
事件起因是女生6月份在房東任某這裏租房,租期一年,總租金22800元,半年一付,押金3000。10月底,女生因個人原因,提前退租。
當時房東任某寅説,扣好水電費後就可以退費了。而按照程程的算法,押金3000元及一個月1900元的租金,共4900元,在扣除約500元水電費後,房東最後應退回她4400元。

但真到了退費的時候,房東任某要扣除包括做清潔、重設密碼、衞生間花灑漏水、修補衞生間燈具的費用,只能退還2000元。
多次協商後,女生做了讓步,從4400降到3000,最後降到2500元,表示還不行就得到法院起訴了。但是任某表示自己被女生説惱,等女生起訴。
中途警方介入過,任某退給了女生1300元。不過在兩人的微信溝通中,任某對女生進行了辱罵,令女生耿耿於懷。

12月12日,女生買了農藥“敵草快”服下,並給閨蜜發了短信。閨蜜當即報警,女生隨後被送醫治療,但在次日晚上女生還是醫治無效死亡。
曾有傳言女生服毒是房東任某引誘的,説“你服毒,我就道歉。”但是並沒有實質證據證明這點,而且房東最近也髮長文否認説過類似的話,所以這很可能是謠言。

據瞭解,在退租時,女生剛與男友分手不久。10月的時候她在西安市中心醫院被診斷為“雙相障礙”,即同時患有躁狂症和抑鬱症,但經過治療已經明顯好轉。
在女生親屬看來,女生是被房東任某逼死的,希望任某承擔責任。
很多網友和博主也是對任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認為任某有很大過錯,應當對女生的死負責任。
那麼在法律上,任某該不該負責任呢?
首先,在提前退租這件事上,女生是不佔理的。根據民法典第186條和577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利益損害的,受損害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前退租在房租租賃中,是典型的違約行為,它損害了房東的機會成本,並會造成新的中介費用。房東扣押金的行為相當於向女生主張違約金。
而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違約金應該在造成損失的30%以內。而女生的寵物狗還破壞了牆紙,應當予以賠償,所以房東任某不退費在法律上是可以的。
其次,因為任某對女生的辱罵是兩人在微信聊天過程中發生的,不具有公然性,不會被第三人知悉,所以也不構成刑法上的侮辱罪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法》上的公然侮辱他人。
最後,雖然從道德層面看,女生的自殺跟任某的辱罵有一定關係,可是在生活經驗上,辱罵行為並不會導致人死亡。從小到大,誰還沒吵過架,沒罵過人或者被人罵過呢?因此任某的辱罵行為和女生的自殺,並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案發後,警方也表示這不屬於刑事案件。
因此,此事更宜認為屬於意外事件,即便任某在民事上要承擔一定責任,比例也不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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