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 | 隨水:印度集中營的外國人都因何“入獄”?(四)下篇_風聞
南亚研究通讯-南亚研究通讯官方账号-2021-12-29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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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集中營的第二週,確切地是中秋節那天我收到了一份大禮,那就是集中營管理方安排我跟皮特同住,終於不用再跟阿茂他們三個人擠在一間了。**當我得知自己能夠住進這間夢幻牢房的時候感覺好像中了彩票頭獎,**但集中營安排我跟皮特住一起卻是別有用意

我跟皮特一起這樣住了三個月。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皮特的案件是涉嫌信用卡欺詐,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信用卡盜刷。他跟他的同夥伊利安(Ilian)專門選擇印度是因為這裏的信用卡安全級別很低,他在印度酒店被抓的時候人贓並獲,被搜出一台可以複製信用卡的機器和很多複製卡,人贓俱獲。被逮捕後他們在監獄裏待了3個月,保釋出來之後被送到了這個集中營裏。
我雖然沒見過伊利安,江湖上卻流傳着許多關於他的傳説。伊利安無疑是這個集中營的傳奇人物,**因為他是唯一一個從這裏成功越獄的人。**之前曾經有人扒在垃圾車下面逃了出去,但很快就被抓了回來。伊利安八月底從集中營逃出去之後便人間蒸發,至今都毫無線索。

皮特和伊利安被抓的新聞。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伊利安逃跑的新聞。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從這裏逃出去其實並不難,關鍵是有沒有逃亡的動力。大多數人所犯的罪本身就很輕,逃出去之後反而要面臨更多的問題,比方説要藏到哪裏去,以及如何離開印度這個國家……在集中營裏頭他們的身份只是被告人或者嫌疑人,一旦畏罪潛逃無疑就成通緝犯。
伊利安出逃的方式並沒有太大的技術含量,純粹是因為這邊的寬鬆的管理。在伊利安逃走之前,警戒塔上的看守毫無警戒之心,成天搬個椅子坐在那裏玩手機摸魚,上夜班的還可以睡覺。伊利安的牢房就在警戒塔的下方,**而他用鋸條鋸開鐵窗,從窗户鑽出去逃走卻全然無人知曉……**由於集中營裏沒有日常點名,看守直到三天後才知道他逃跑了,這還是因為鄰居注意到好幾天沒見到他,以為他在房間裏生病了。調看監控錄像,發現他逃走的過程其實被外牆的攝像頭拍了下來,可當時沒人在看監控……
伊利安原來的房間到現在還空置着不讓住人,隔着鐵門可以看到他只鋸掉了兩根鐵窗欄杆就鑽了出去,被鋸開的鐵窗現在已經重新焊上。他出去之後應該有人接應他,幫他安排好了交通食宿,三天時間足夠讓他偷渡離開這個國家。他在走前徹底粉碎了自己原來的手機,讓警方無法從中獲得數據,也無法通過手機來追蹤他。

伊利安之前住的牢房。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被鋸開的鐵窗現在已重新焊上,但集中營仍然不放心讓人住在這裏。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牢房的門只要在裏面這樣掛一根鐵鏈就能反鎖。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伊利安的越獄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直到他逃跑之後大家才回想起一些細節,意識到他早有預謀。比方説他在逃跑前的一段日子利用自己國際象棋的棋藝到處跟人下棋賭錢,贏了很多現金在手上;又比方説他常找這裏的看守聊天,打探他們的作息規律。
伊利安出逃後曾經打過電話回來報平安(並非打給皮特),當然他隱藏了自己真實的號碼,來電顯示是一個美國號碼。印度警方循這個號碼打回去,跟對方説我們是印度的警察,對方懟了他們一句説我是FBI。
大家一定很好奇伊利安逃走以後能去哪裏,關於這個問題有一次我問了皮特,他告訴我,**伊利安可以陸路偷渡到尼泊爾,去尼泊爾任何一個歐盟國家的使館掛失自己的護照,申請臨時旅行證,然後從尼泊爾離境。**我説難道那些使館不知道他在印度有案件?皮特説,使館知道,**但使館也知道印度有太栽贓陷害的假案件,**所以他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不知道,照樣給他發旅行證。**使館的責任是保護自己的公民,他們不可能去報告尼泊爾警察把他抓走,再送回到印度坐牢。**他説之前有兩個有官司的羅馬尼亞人正是用這樣的方法從印度偷渡到尼泊爾,然後在尼泊爾的德國大使館獲得了旅行證。
關於皮特的説法,恐怕誰都沒法兒去驗證真假,我只能説聽起來還挺有道理的。
伊利安的越獄讓整個集中營承受了代價,原來的好日子到了頭,集中營的管理人員大力整頓了紀律,挨家挨户搜查違禁品,各種各樣的工具、刀具、繩索都被收繳。皮特原本有4把刀,現在只給他留了一把小水果刀,也就是我們用來庖丁解牛的那把。那些獄警再也不能上班時候摸魚睡覺玩手機了,看他們百無聊賴的巡邏站崗,感覺還不如我們這些關在裏面的人自在。
承受最大代價的還是皮特,作為伊裏安的同夥,他成了重點關照對象。皮特在這邊的各種活動都受到了限制,允許別人做的事情往往都不允許他做,更重要的是伊利安的逃跑還會影響到接下去法官對他案件的判斷。
那為什麼伊利安不帶着皮特一起逃跑呢?後來集中營裏跟伊利安相熟的人告訴我,**警察當時是先抓到了皮特,然後皮特把伊利安給供出來的,**所以這兩人之間恐怕只是塑料友誼,為了自己隨時可以出賣對方。越獄逃跑這種事情,顯然參與的人越少越好,誰知道皮特會不會再一次出賣他來換取自己減刑?**假如我是伊利安的話,最應該瞞着難道不就是皮特嗎?**因此我個人認為皮特對伊利安的計劃和現狀應該是一無所知。
但印度警方顯然誤判了皮特在越獄事件中的作用,總懷疑他是同謀。由於皮特在集中營已經呆了兩年多,這裏很多人都是他的朋友。安排我跟他住在一個房間,**一來是因為我沒有案件,不存在越獄的動機;二來是因為我初來乍到跟他沒有交情,**於是他們覺得我可以幫忙監控皮特的異動。
皮特確實對集中營裏的大小事情瞭如指掌,他不僅認識這裏的大多數人,也知道他們的案件背景。印度是一個沒有隱私的國家,**一旦作為嫌疑人被抓,就會被大張旗鼓地登上新聞報紙,姓名和照片都會被公示,**這本質上也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正因如此阿茂、皮特以及這裏的很多人的案件信息都可以在網上搜索到,然而諷刺的是媒體報道的這些新聞許多並未仔細核對事實,跟當事人一聊便會發現很多細節都有出入。比方説新聞裏講皮特和伊利安是在印度這邊相遇結識後才共同作案的,但事實並非如此;又比方説新聞裏誇大了阿茂的網貸公司對印度信息安全的威脅,強調他們蒐集公民的個人信息,一個勁兒把案件的節奏往信息安全上帶,可是發放貸款蒐集信息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印度所謂的新聞自由本質上是編造新聞自由,**媒體只寫那些吃瓜羣眾愛看的內容。
皮特被定罪的概率很高,這一點他自己也知道。但讓他覺得很不甘心的是,**他已經在這裏呆了兩年多,如果他的案件被判有罪的話還要再去監獄呆三年。**他説假如能把這裏的時間算入懲罰期的話,那他就直接認罪了,這樣只需要再去監獄服刑一年就行了。然而伊利安畏罪潛逃讓他的案件變得十分複雜,他的這場官司恐怕遙遙無期。
在印度這個所謂的民主國家,警察可以很隨意地抓捕你,把你關進監獄,生搬硬套各種古老的法案,偽造一些證據,給你織羅一些可能八杆子都打不着的罪名,讓你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在刑事訴訟上,由此盤活了一整條司法灰色產業鏈……**一般來説最後被定罪的案件反而是少數,可是你即便打贏了官司也得不到任何的賠償,**就好像印度的官員貪污受賄不會被追責一樣。
以阿茂的案子為例,他那個公司的高利息應該是屬實的(雖然是以手續費的名義),欺詐或許也是有的,**但法院還指控他恐嚇客户(暴力催收)、傳播淫穢信息、使用假證件以及簽證過期。**據阿茂説進行暴力催收的並不是他們公司,只有負責人不在印度的那些公司才會搞暴力催收;而會去借網貸的人通常也不會只借一個平台,事實上是有個被暴力催收的人同時也借了他們公司的錢,因此他們公司受到牽連。
之前阿茂一直很有信心的覺得,只要拿到起訴書他的官司兩三個月就會打完,最後大概率會由於證據不足而被無罪釋放,公司交點罰款了事。結果當他上庭拿到起訴書卻傻了眼——**印度法院不知從哪找來的14個目擊證人,**除了其中的3個人之外他都從來沒見過也不認識,光是把這些目擊證人的證詞全部過一遍恐怕就要花很久。而在拿到起訴書之前,他就已經在各種關節上花掉了100萬人民幣,以及10個月的時間。
話説11月18號那天集中營裏的人們喜大普奔,有三個在這邊已經關了8年的獄友案子終於審完了,這三人是同一宗偷渡走私案的原告,官司打了8年之後當庭宣判無罪——可最後打贏了官司又如何呢?**這和實質上坐了8年牢有什麼區別呢?人的一輩子又能有多少個8年呢?**8年都夠打完一場抗戰了……只是印度政府並不會對這8年的光陰進行賠付,他們還能理直氣壯地表示自己養了你8年。
我是有史以來第三個被關進這個集中營的中國人,阿茂是第二個,而第一個中國人叫James,**他於2019年8月被關進這裏,2020年3月5號遣送回國,**剛好趕在印度疫情封國之前,否則還得多關一年。
James在這裏的時候皮特已經在這裏了,皮特 跟他有着很深的交情。就跟我一樣,他也曾經是皮特的室友,曾經做飯給皮特吃。James被關進來的故事正是印度這個國家司法黑暗的一個例證。
James從2001年起就跟印度這邊從事香料貿易,有次這邊的印度供應商以次充好發了一批貨給他,他跑到印度這邊來當面質問,**結果對方勾結當地的警察栽贓嫁禍倒打一耙將他送入監獄,**最後儘管他幾經周折打贏了官司,卻依然付出了巨量的金錢和寶貴的時間。
這類荒唐的事情我在集中營裏聽過好多,時常會刷新我的認知下限。
集中營裏有個俄羅斯小哥,平時看起來一副很拽的樣子,戰鬥民族本來就有些白人種族主義,再加上他又是個素食主義的嬉皮士,更是有種莫名的優越感。平時神神叨叨的,自稱皈依了印度教,在房間裏擺了個神龕供奉印度教神祇。他被關在集中營倒也不閒着,利用自己在嬉皮士圈子的人脈做線上代購生意,賣薰香和精油之類的。
我去過俄羅斯兩次,對那邊的地理也還算熟悉,有一次我問他老家在哪個城市,**他説他家住在裏海(Caspian Sea)邊,是伏爾加河的入海口,我立馬就説出了那座城市的名字——阿斯特拉罕(Astrakhan)。**他非常驚訝我怎麼會知道這座名不見經傳的小城市,**這就好比你對一個外國人説我住在鴨綠江的入海口,結果他立馬説出了丹東市的名字。**我告訴他我去過那裏,從那邊坐車去了卡爾梅克共和國,還給他看了照片……於是,高傲的俄羅斯小鎮青年從此對我另眼相看。後來有一次,他在我跟前裝逼,説我們這個世界都是māyā(梵語音譯“摩耶”,印度宗教哲學中的一個概念),問我知不知道māyā吧?我説我知道,就是幻覺、幻影,這個理論是從佛教裏吸取來的……小哥頓時引我為知己,對我推心置腹。
俄羅斯小哥是怎麼會流落在此呢?他的事情説出來也有點不可思議。小哥本職工作是一名DJ,據説還小有名氣,出過自己的混音唱片,從2015年開始就混跡於果阿(Goa)、默納利(Manali)的嬉皮士圈子。他是2019年在哥印拜陀被抓的,有朋友請他去那邊在一個派對上當DJ,沒想到當晚警察突襲派對,一下子抓了包括他在內的14個人——因為他們在聚眾抽大麻。
抓他抽大麻應該不冤,這俄羅斯小哥毫不諱言地説他從16歲就開始抽,這是他搞音樂的靈感源泉,抽完之後會對節奏旋律有種超乎尋常的敏感。我見過他在牢房抽大麻:他有個用飲料瓶自制的水煙壺,用一把小剪刀把乾燥的大麻葉剪得稀碎,填在水煙的煙斗裏。一斗大麻葉可以抽四口,為了避免房間裏有味道,他會把煙呼到一個黑色垃圾袋中,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了。

俄羅斯小哥和他的混音唱片。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因為他進來得早,所以有筆記本。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不解釋。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俄羅斯小哥自稱是印度教徒,房間佈置成這樣。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小哥供奉的印度教神像。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大家不用對集中營裏有大麻這種事情很驚訝,**大麻這玩意兒在印度遍地都是,是他們宗教靈脩的必備之物,**不然你們以為印度人那些所謂“靈性”的宗教體驗是怎麼來的?集中營裏關的人裏面本身就有毒犯,黑幫也有大麻生意。不同於酒精,大麻非常容易夾帶進來。
肯定有人想要問我,那你在裏面有沒有抽呢?如果説我對大麻完全不好奇那肯定是騙人的,但我既不會抽也不想抽。我這輩子從來都沒學會過抽煙,抽大麻的話會先把自己給嗆死。
魔幻的操作出在後頭——**抽大麻這種事在印度實在太過稀鬆平常,否則那些宗教聖地的苦行僧全部都得被抓起來,警察搞突襲真正想要抓的其實是毒販而不是抽大麻的人。**因此這些人最後並沒有遭到起訴,跟俄羅斯小哥一起被抓的其他印度人關了幾天就放回家了,然而他卻在集中營裏被關了兩年半,等來了一張起訴書,被指控在印度非法務工——他來印度所持有的是旅遊簽證,按照規定不能從事任何收取報酬的工作,比如做DJ。
我聽説這種操作的時候簡直驚呆了,完美詮釋了什麼叫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只要那些警察願意,大概在街上隨便抓一個人都能從浩如煙海的法案中找出一條罪名扣在他頭上。雖然俄羅斯小哥確實有收取酬勞的事實,抓他抓得不冤,但他難道不是因為聚眾抽大麻被抓的嗎?更荒唐的是非法務工的懲罰期一般只有3個月,截止我離開時他卻已經在集中營裏關了30個月。
所以我更加相信,印度政府把我搞進集中營,原本估計是想通過套我的話來實錘我非法務工的罪名,但問題是我真的什麼都沒做,所以他們什麼都套不出來。
關於印度的法律體系吧,就跟印度這個國家一樣,不但是散裝的,而且還打滿了補丁。比方説印度的憲法是全世界所有國家裏面最長的成文憲法,法律體系以海洋法為主(即普通法、判例法),同時又與大陸法、習慣法、宗教法相混合,有一部分法律是過去伊斯蘭統治者定下的,也有一部分繼承於英國殖民者,這些法律往往古老繁瑣,不同的法案之間時常會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更糟糕的是,**印度法律的執行理念依然停留在中世紀宗教律法的水平,並不以當代普世價值觀為基石,**執法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宗教文化價值觀來生搬硬套某些法律條款,為自己的行為正名化,跟那些宗教警察、宗教裁判庭在本質上是一回事兒的,差別只在輕重。造成這一問題的是沐猴而冠的印度執法者,人家是拿着雞毛當令箭,印度人則是拿着令箭當雞毛。
為了讓大家能夠深刻理解印度法律的這個問題,我小小岔開一下話題:1984年印度總理英吉拉·甘地(Indira Gandhi)被錫克族保鏢刺殺後,德里發生了對錫克教徒的種族滅絕暴亂。有一個錫克社區領導人和他的兩個兒子被暴徒澆上煤油點燃,他們叫喊着讓人拿水來。一名警察在邊上旁觀,大聲制止任何人幫忙,他的原話是:“如果任何人敢出來干涉法律(kanoon ke khilaf kisi ne hath uthaya),他會被開槍打死。”——所以什麼是印度法律?火焰就是法律,跟當年燒死女巫的“法律”是同一款。
在那場暴亂中,警察非但沒有阻止暴行,反而以法律之名煽動仇殺。他們説錫克人正在企圖秘密推翻國家,**任何人敢窩藏錫克教徒,房子就會被燒掉,因為這是“非法”的;醫院也不得接收錫克教傷者,因為這是“非法”的;警察不會為殺害錫克教徒立案,因為這是“合法”的……**在後來對大屠殺的調查中,據稱未能找到任何重量級的“不法證據”,迄今為止無人被問責。
這其實也解釋了為什麼北印度一些地區強姦案高發但立案率低下,在那些警察的宗教觀念裏,倘若受害者有什麼“有傷風化”的行為舉止,那就活該被強姦……當執法者個人價值觀凌駕於普世價值觀之上時,那麼法律便不再具有普世價值觀的道德意義,淪為了體現個人價值觀的工具。
過去我一直以為,現代國家的法律應該是代表正義的,**然而在印度這個高度重視宗教傳統文化的國家,法律跟普世價值觀框架下的正義、道德並無關係,**僅僅是用於統治管理的工具。因此印度這種所謂的民主國家,其實比一些獨裁專制國家更可怕,獨裁政府搞非法拘禁還得偷偷摸摸的,他們至少知道這種事情是非法的、不對的;可印度仍然熱衷於遵循殖民時代甚至封建時代的“王法”,絲毫不覺得自己侵犯人權的做法有何不妥,三觀高度扭曲。
印度還有一個臭名昭著的惡法——《武裝部隊(特別權力)法案》(Armed Forces Special Powers Act),這個法案的藍本是英國殖民政府為了鎮壓印度獨立運動而頒佈的《1942年武裝部隊特別權力條例》(The Armed Forces Special Powers Ordinance of 1942),印度獲得獨立之後換湯不換藥地把這個法案拿來繼續鎮壓那些反對自己的人,完美詮釋了“屠龍少年自己變成了龍”。法案授權給了政府武裝部隊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或特定地區,無須授權就可以任意逮捕、射殺、嚴刑逼供當地居民,沒收或毀壞他們的私人財產……最重要的一條是,這些軍官的行為擁有法律豁免權,能夠免於被審查和起訴。
這種惡法被印度軍隊濫用的後果可想而知,在克什米爾地區造成了大規模的人口失蹤、濫殺和強姦。各位可以想象一下,**假如前兩年反中亂港的事情發生在印度,印度軍隊可以“依法”直接射殺他們,**並且鬧事的人死了也白死,沒人需要對此負責。因此大家應該會注意到一個現象,印度國內每次發生示威遊行抗議等活動,警察都會打死人,人數往往還不少——**人家有法可依就是這麼任性!**所以説,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2016年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抗議下,印度高院裁定要求中止《武裝部隊(特別權力)法案》中軍隊的法律豁免權。但高院的裁決會不會得到執行那就是另一回事兒了,在正式修訂法案之前,原有條款依然有效。我在集中營期間印度就爆出一樁大新聞,12月5號印度軍隊在那加蘭邦(Nagaland)誤殺了14位平民……那加蘭邦正屬於這個法案所適用的地區,不分青紅皂白濫殺無辜的行為方式顯然是基於這一法案。
在這樣一個能夠以法律之名濫殺無辜的國家,你也就用不着奇怪為什麼印度的警察作為執法者會擁有如此巨大的權力。**官官相護的內部包庇,讓印度警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責任豁免權,**可以隨意毆打嫌疑人,把人打死都不會被追責;**同時他們只需要懷疑你就能隨意把你送進監獄,**常會鬧出一些不可思議的定罪邏輯。
我再來跟大家講一件更魔幻更瘋狂的案例。
10月9號那天營地裏的幾個斯里蘭卡人突然興沖沖的跑過來,説有新的中國人來了,叫我們去看,還在邊上瞎起鬨嚷嚷着Chinese Mafia——中國黑手黨,意思是我們越來越人多勢眾了。
於是我們也趕緊去看看是什麼情況,果然遠遠看到兩張黃種人的臉,結果一問之下,一個是印度尼西亞人,另一個是韓國人。
那倆人是從監獄直接送過來的,光着腳走在滿是沙石的泥地上,連雙拖鞋都沒有,**手裏拎了個袋子就是全部家當,一副落難的寒磣樣,**來到這個新環境一臉懵逼的樣子。要知曉他們的故事並不難,在這個沒有隱私的國家,網上輸入搜索關鍵詞Indonesian Korean arrested in India,我立馬就找到了他們的相關新聞,而且新聞上還有大頭照,絕對不會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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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聞的説法,他們是海員,停泊在港口的時候為了去一家醫院看病,非法入境印度,返回港口的時候被海關給抓了。
我心想這多小一個事兒啊,至於把人家搞到監獄裏去嗎?後來我跟那個韓國人聊天,他告訴我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才明白箇中原委。這個韓國人的經歷深刻詮釋了什麼叫做禍從天降,什麼叫做“秀才遇到兵,有理説不清”。
這個韓國人不僅是海員那麼簡單,乃是一艘化學品船的船長,時年42歲,幹海員這行已經20年了。他的船排水量6000噸,不大也不小,船上的船員來自不同國家,有3個韓國人、20個印度尼西亞人和10個緬甸人,印度尼西亞人和緬甸人都屬於合同工。當時船停在印度的一個港口裝卸貨。在疫情之前,他們這種海員到了新的港口是可以上岸進城的;但自從疫情開始之後,他們就被規定不許下船,增加了許多不便。
那個印度尼西亞人在船上是個工程師,停靠的期間那傢伙跟船上其他船員起衝突打了一架,眼睛被打腫了。他尋思着要去醫院接受治療,於是就瞞着船長自己找了一個印度當地的中介,帶着他凌晨4點下船,翻圍牆離開碼頭進了城。這倆人早上10點回來的時候被海關給逮住了,當時印度尼西亞人身上沒有證件,警察找到了船上,這時候船長才知道他有個船員偷跑了出去,然後警察把船長、印度尼西亞人、印度中介一起給帶到了警察局。
到了警局之後,警方對他們的指控讓他大跌眼鏡。**由於那個印度尼西亞人是個穆斯林,名叫穆罕默德,於是警察腦洞大開地説他是一個潛伏入境的伊斯蘭教恐怖分子,而船長則背上了偷運恐怖分子的罪名……**就這樣,**一樁私自入境看病的鬧劇,被定性成了恐怖分子案件。**那個印度中介關了10天就被放了,而韓國船長和印尼工程師在監獄裏關了29天之後被送到了這個集中營。
這可不就是飛來橫禍無妄之災嘛,人家好端端在船上吃着火鍋唱着歌,咋就成恐怖分子了?簡直比竇娥還冤!船長説他跑船20年也是頭一遭遇到這種事情,完全不知所措,只能期盼着公司給他找的律師能幫他把案件撤訴……然後韓國大使館告訴他,由於之前我講到的那另兩個韓國人棄保潛逃,很可能會導致他的這個案子受影響,法院不願從輕從簡處理。
船長這個倒了八輩子血黴的案子要是撤不掉的話,他接下去可能面臨長達一年半載的訴訟流程,無論結果如何,在訴訟結束之前他都會被關押在集中營裏。

比竇娥還冤的船長。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更扯淡的是,這個集中營裏連瞎子和智障都有。我這裏不是在罵人,是貨真價實的瞎子和智障。
瞎子是個從尼日利亞來傳教的牧師,目測有六十多歲,瞎子本身動作就比較慢,平時摸着牆走路一副老態龍鍾的樣子站都站不穩。聽説他是因為在印度這邊的鄉下花錢買了個未成年少女當老婆,所以讓警察給抓了,看他那搖搖晃晃的身子骨實在想不到還好這口。
至於智障是個德國人,看他的長相應該是先天基因有缺陷,鼻樑那塊兒是往裏面凹進去的,但又不像典型的唐氏綜合症。家裏人帶他來印度看病,後來把他留在了本地治理(Puducherry)附近的黎明村(Auroville)。黎明村是一個實驗性的“環宇城鎮”,目的是實現全球大同,但後來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他被黎明村趕了出來。由於心智發育不健全,這個德國人非常容易情緒失控,有次生氣的時候對一位女士使了“猴子偷桃”這招,於是喜提猥褻性騷擾罪名。雖然他是個連生活自理能力都沒有的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對不起,誰讓他是在泰米爾納德邦犯了事呢?——不管你有罪沒罪,也不管你案件是大是小,既然你是外國人,那麼在案子了結之前,你就得在集中營裏待著。
中國讀者看到這裏可能一頭霧水,怎麼印度的案件還能這麼搞?這裏我得説明一下,印度的海洋法系跟我們中國的大陸法系不同,自由發揮空間比較大,在印度這個國家果斷被濫用和玩壞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能先給你搞個案子出來。**在利益的驅動下,印度人特別擅長把簡單的案情複雜化,**從來不嫌把事兒搞大——**原本罰個錢弄個治安處罰就能完事兒,但他們非要大張旗鼓地搞成案件。**比方説簽證過期、非法務工、非法入境之類的情況,搞個罰款不是很好嗎?當事人受到了懲罰,印度政府增加了收入,而且還不用浪費國家資源來審理這些案件。
但印度人可不這麼想,Everything is business,**給你罰了款,錢是國家收去的,他們作為個人啥都撈不到;但如果把你抓起來,你必然求爺爺告奶奶想要出去,你付出的錢自然就會通過灰色產業鏈落到官員、律師、警察、法官的手裏,一大批人可以從中牟利……**他們這種浪費國家資源的做法看起來蠢,其實精得很——國家的高支出低效率跟他們沒關係,只有落到他們口袋裏的真金白銀才是實實在在的。
印度這種腐敗落後的吃人體制,在可預見的未來都很難會有什麼改觀,因為全民上下都被捲入其中,你不是去吃人,就是被人吃。所有人都擠破頭想要成為吃人者,而大權又都掌握在那些吃人者的手裏,他們也會死守着自己的既得利益,只可能成為改革的阻力而非動力,就好像這個集中營一旦開出來就很難關閉掉,哪怕根本已經不需要這個地方了。
集中營裏不少人跟我一樣,在印度有家庭有老婆有小孩,有孟加拉人也有斯里蘭卡人,他們之所以會在這裏通常都是因為假的印度護照和證件。
我需要特別説明一下,**這裏所説的“假護照”、“假證件”都是真本,是印度政府籤發出來的,只不過他們在取得這些證照的時候用了某些不太合法的手段,**確切地説是“非法證件”——歸根結底正是因為這個國家政府官員的腐敗,他們才能搞到這些證件。換個角度你也能這樣理解:印度政府今天一高興給你發的證,他明天一不高興了就能説這證是假的。
**這些人之所以需要冒險去使用非法證件,大都是為了可以在印度“合法”工作以養家餬口。**光從外表和行為舉止你完全無法分辨他們跟印度人的區別,要冒充印度人非常容易。
理論上講,跟印度公民結婚兩年之後就有資格申請印度永居卡,有了永居卡之後也能合法工作。但這些人大部分是偷渡來印度的,結婚時用的是假證件,因此只能一假到底。況且以他們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經濟狀況,恐怕也很難等得了兩年。
看到這些人,我漸漸理解了金奈移民局的思路:在他們眼裏,我跟這些有老婆有孩子的斯里蘭卡人、孟加拉人是一回事兒,貪圖印度遍地是黃金,賴在這邊打黑工掙錢養家——雖然他們毫無證據能證明我在這邊非法務工,但信口開河不就是印度人的專長嗎?證據這個東西,從來都是不需要的……**他們見過各種狡詐的罪犯,所以一定不會判斷錯,把我關起來小懲大誡以儆效尤就對了。**退一步講,反正我是“危險狡詐”的中國人,抓錯又何妨?
有天集中營裏突然關進來了一個墨西哥人,他來到這個地方之後看起來十分手足無措。我第一眼就覺得那個墨西哥人特別神似美劇《絕命毒師》裏剛出場時候的老白,我跟皮特和俄羅斯小哥一説“Mr. White”,他們都立刻會意哈哈大笑。那墨西哥人跟老白一樣戴着眼鏡,上唇蓄着鬍鬚,看起來一副人畜無害唯唯諾諾的樣子,但藏在眼鏡後面的眼神卻並不簡單。
我在網上一搜老白的新聞,乖乖不得了!這傢伙居然是謀殺案。新聞説老白之前在南印度這邊大學裏工作,是一名數學教授,他的女友和女兒也在這邊。有一天他的女友失蹤了,老白當時還主動去警局報了案,過幾天他的女友被人發現裝在旅行袋裏棄屍於一個水塔底下,屍體遭到過焚燒。警方通過失蹤人口的報案記錄確定了屍體身份,聲稱在犯罪現場附近找到了一塊汽車的變速箱零部件是從老白的車上掉下來的,把老白當做了第一嫌疑人。警方推測兩人因為女兒監護權的問題發生了口角,隨後老白殺人棄屍。他的案子在審理了8年之後,被判處無期徒刑。

關於老白的新聞。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就跟《絕命毒師》裏的老白一樣,這個老白的智商也超高,通曉六七國語言,凡是印歐語系的語種他多少都懂一點,他在集中營裏頭打發時間的方式是在手機上通過App自學印地語,或者就是下圍棋。老白在生活方式上已經完全當地化:會説泰米爾語,跟泰米爾男人一樣腰間繫着一條紗籠,上廁所的時候只帶個水瓢,頓頓用手抓着吃當地飯菜,唯有喝咖啡這一習慣將他與酷愛奶茶的當地人區分了開來。他每天跑到我們的廚房借電磁爐煮兩次咖啡,常會找我寒喧聊天——Hi, Mr. Mo, any news?我總是苦笑,就集中營這麼個方寸之地能有什麼news。
關於他的案子,老白堅稱自己是無辜的,他説殺害他女友的另有其人。他女友拿到了印度這邊學校的獎學金後過來南印度的大學學習,他為了常常能夠見到女兒,放棄了去波蘭大學教書的機會,在南印度這邊的大學爭取到了一個職位。他們生了一個女兒但從未結婚,這在墨西哥很普遍,卻為印度社會所不容。**他跟他女友之間的這種情況在印度人看來屬於“不正當關係”,大大影響了警方對案件的判斷。印度警方為了結案,製造出犯罪現場汽車零件的假證據陷害他。**更大的一個疑點在於,他説他從來沒見到過屍體,甚至沒見到過任何屍體相關的照片。
老白被判無期徒刑之後,在金奈監獄的懲罰區關了一年,他在那裏還認識了三個1991年印度總理拉吉夫·甘地(Rajiv Gandhi)遇刺案中的被告,這幾個人協助了刺殺行動,被判無期,現在已經關了近三十年。老白在服刑期間對自己的案子提出了上訴,因此才會被送來集中營。他相信他的律師能夠推翻之前假證據,他會被無罪釋放。
兩種截然不同的説法便如同羅生門一般難辨真假,我也不敢説究竟真相是什麼樣的。老白的話聽着令人非常信服——對印度警方來講冤案好過懸案,他們為了提高破案率會毫不忌憚的栽贓陷害;但我也想到,**這套話老白很可能已經對人説過了無數遍,早就把裏面的各種邏輯自洽了起來,所以聽起來才會這麼合情合理。**不過呢,我個人傾向於相信老白是無辜的(皮特則不相信他的話),因為我覺得以他超高的智商,如果真要殺人棄屍毀滅證據的話,完全可以做得天衣無縫——十年前的印度,你在恆河邊上每5分鐘就能看見一具浮屍,要拋個屍還不容易?直接棄屍在一個這麼容易被人發現的地方,完全不符合他嚴謹的性格。
跟老白面對面坐着聊天,常會有種恍惚的不真實感——**他或許只是個被捲入謀殺案的無辜者,但也可能真的曾經殘忍殺害過他的女友啊!**環顧四周,從來沒想到會有這麼一天,**我跟一個詐騙犯成為了朝夕相處的室友,左鄰是個跟泰米爾猛虎組織有着密切聯繫的黑幫大哥,右舍是個謀殺嫌疑人……**另外聽説這邊的幾個非洲哥們兒,涉嫌的是人體器官買賣,想想都有些不寒而慄。

集中營裏的老白。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集中營裏有些人無疑是貨真價實的“犯罪分子”,但呆在這裏頭他們展現出來的更多是作為普通人的那一面。**大多數人看起來就跟外頭的那些典型南亞人一樣,喜歡顯擺和吹噓,儘管辦事情未必靠譜,卻都十分熱心腸。即便一個電話就能搞殘別人親戚的黑幫老大也毫無架子,跟大家一起打羽毛球,迎面見到我都笑着打招呼。
這裏基本上也做到了夜不閉户路不拾遺,當然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思想覺悟有多高,**一來到處都是監控無所遁形,二來你幹完了壞事兒無處可逃。**他們本來就在保釋期間,要是在集中營裏頭犯了事,是會被送回監獄的。這些人大抵都有些同仇敵愾,共同的敵人自然就是把他們關在這裏的印度政府了,許多人一談起印度政府便咬牙切齒苦大仇深。因為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於印人黨的印度教民族主義,讓外國人在印度的日子變得不好過……
不過呢,並非所有人都急着離開集中營。大家可以想想,在歐亨利(O. Henry)的小説中,連監獄都可以成為窮人越冬的避難所,這個集中營的條件畢竟比監獄好多了。在印度這個黑暗的舊社會,對於想要養老的老年人和想要躺平的年輕人來講,在集中營裏讓政府養着,賽過在外面東躲西藏顛沛流離的生活。還有些人之所以要偷渡來印度本來就是因為在自己的國家呆不下去,比方説那些親泰米爾猛虎組織的人,他們假如被遣返回斯里蘭卡將被清算舊賬,因此會想方設法繼續呆在集中營裏,直到在印度這邊申請到難民的身份。
集中營就是這樣一個魚龍混雜的地方,許多人的故事説出來都比小説、電影更精彩。當我無法更新公眾號失聯的時候,想必有許多讀者對我的遭遇進行了各種各樣的猜測,估計很多人能猜到我被限制了自由,但應該沒幾個人能夠猜到我會身處這樣一種環境中吧——21世紀的印度依然存在集中營本身就是一件很魔幻的事情,而這個地方更是一個顛覆你想象力的存在。
人生啊,就是這麼充滿意外!印度啊,就是這麼充滿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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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隨水:被拘押集中營後,發現印度竟怕中國到這地步!(一)
親歷 | 隨水:苦中作樂的集中營生活與“舌尖上的中國”(三)
本文轉載自“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2021年12月24日文章
原標題為《集中營六記(四)逸聞記奇》
作者隨水為資深旅行攝影師,2018年與拉達克姑娘結婚,曾定居南印度
本期編輯:陳安瀾 陳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