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 | 隨水:印度集中營的外國人都因何“入獄”?(四)上篇_風聞
南亚研究通讯-南亚研究通讯官方账号-2021-12-29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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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隨水:被拘押集中營後,發現印度竟怕中國到這地步!(一)
親歷 | 隨水:苦中作樂的集中營生活與“舌尖上的中國”(三)

隔三差五搞個祭奠。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除了我之外,集中營裏的所有人都在真正的監獄裏蹲過。阿茂在被保釋到集中營之前,一開始是被關在看守所,後來在監獄裏關了7個月之久,跟我講了很多看守所和監獄裏的奇聞軼事,讓我瞭解到了印度監獄系統裏的黑色產業鏈。用阿茂的話來説,那就是“沒錢連牢都坐不起”。在往下繼續寫之前我得要事先説明,關於監獄的部分軼聞我也是道聽途説來的,不能保證絕對真實可靠,想要求證唯有自己去印度監獄裏體驗一下。
先從印度看守所説起好了,看守所本來就是一個臨時性的關押場所,住宿條件很惡劣,最多關押15天就會被轉送到監獄。看守所的標準牢房是一個大牢房裏面擠好幾十個人,如果你想要條件好一點,有一種VIP牢房可選,交2500盧比一天(約合215人民幣),你可以享受只需要跟五六個人擠一個十幾平米房間的特殊待遇;再多交4000盧比一天(約合340人民幣),看守所就能給你開小灶,你想吃什麼給你吃什麼。所以在印度開看守所比開酒店要掙錢得多,日進斗金的節奏。
到了監獄裏面,管理得更加精細。金奈那個監獄據説是全亞洲最大的,裏面分三個大區:一是懲罰區,也就是我們傳統概念裏的監獄,你只有宣判了刑期之後才會被送到那裏去,裏面大約有八百多名囚犯;二是候審區,關的是嫌疑犯和被告人,這些人還沒有正式判決,大約兩千多人;三是女子區,因為人數少,所以嫌犯和罪犯都會被關在一起,當然裏面應該是分開的。
進到監獄候審區之後會先被送到“新手村”,監獄看守在那兒觀察你十天半個月,然後根據不同案件來把你分配不同的獄區(Block)——經濟犯罪的會被分到一起,暴力犯罪的也會被分到一起。由於經濟犯罪的人消費能力會比較強,通常能夠得到更多的優待,因此監獄裏的看守一看你是經濟犯罪關進來的,就知道從你身上有油水可刮,會重點關照你。這類受到優待的犯人在監獄裏不需要幹活,監獄裏那些活兒都是那些沒錢的犯人幹。
阿茂的案件便屬於經濟犯罪,到了監獄裏頭讓律師花錢打點好了之後,每天的生活就跟養老似的,連衣服都可以讓人替你洗……他每天都幹些啥呢?聽阿茂説,監獄裏的生活方式特別有益於身體健康,呆過的人都説療效顯著——每天晚上九點熄燈早上六點起牀作息有規律,睡在硬地板上有益於腰椎頸椎;他們並不需要整天被關在牢房裏,除了晚上睡覺其他時候都是在放風,白天有着很大的活動範圍;由於無事可做每天逛來逛去遛彎兒運動量大,娛樂活動主要是下棋打彈子,而想要了解外界信息只有英文書報可看,英文水平突飛猛進……**阿茂説他坐牢之後腰不酸腿不疼,連頸椎病都好了;皮特説他過去非常胖,在監獄裏吃不下那裏的東西,三個月瘦了20公斤,因禍得福地治好了他的高血壓……**真沒想到坐牢還能坐出延年益壽的效果來。
那麼要是在監獄裏生病了怎麼辦呢?嚴重的話當然可以保外就醫,但有時候也只能聽天由命。
由於趕上第二波新冠疫情,阿茂在監獄裏中了招。他們監獄裏面幾乎所有人都得了一遍,大家關在一個籠子裏誰也跑不了。那時候正值印度的熱季,**要是誰躺在地上還蓋着被子瑟瑟發抖,那準是中招了。**阿茂説他的新冠症狀就像感冒,躺着發了兩天燒,一度喪失了味覺和嗅覺,給他們發的藥很簡單:退燒藥、抗生素、維生素和鋅片。我問他有沒有留下肺部的後遺症,他表示一點感覺都沒有。他説除了隔壁區有一個68歲的老囚犯死於併發症之外,疫情並沒有在監獄裏造成太大影響,幾乎沒什麼重症,過幾天就自己好了,大概犯人們的身體都特別健康。另外順便説一句,印度監獄裏這些病例都是任其自生自滅的,連檢測都沒做過,自然也沒有被計入印度的疫情確診數據。
皮特告訴我的故事則有點不同,印度第二波疫情來襲之際他身在集中營裏,就跟監獄一樣,這裏也幾乎所有人都感染了一遍新冠,一共有4個重症患者,而皮特正是其中之一。按他的説法,**新冠跟感冒是完全不同的,絕不可能把新冠當成感冒。**由於醫院已經人滿為患,皮特被送往了一個大學教學樓臨時搭建的收容點,沒有氧氣可吸,除了抗生素、鋅片之外也沒什麼藥物,甚至沒東西吃——收容點提供的印度飯菜對他來説根本無法下嚥。後來他説早知這樣他還不如呆在集中營自己的牢房裏,收容點的條件遠不如集中營。前後二十多天裏,皮特整個人又消瘦了十幾公斤(他在監獄裏瘦掉的體重已經長回來了一部分),**他當時的病症嚴重到以為自己將要客死他鄉,連給家人的遺言都留好了。**病癒之後他去私立醫院做過CT胸透等檢查,所幸沒有留下後遺症。
疫苗寬裕了之後,政府給監獄和集中營裏的人都免費接種了疫苗,加上那些自己感染過的,我估計這裏99%的人體內已經都有新冠抗體,畢竟整個印度的抗體攜帶率普遍達到了90%以上。雖然我們這些被關在集中營裏頭的人進來前做過核酸檢測,但不得新冠不代表不會得別的病。**集中營裏衞生條件差,聚集的人又多,有啥傳染病基本上就是一鍋端,**比方説我前面提到的疑似登革熱便是如此,除非你已經有了免疫力,否則誰都跑不了。
由於害怕被“一鍋端”,2021年後第二波疫情爆發時,**集中營裏有兩個韓國人以感染風險為由設法離開了這裏。**那倆人在這邊的公司涉嫌逃税4億盧比被起訴,一開始呆在監獄裏,後來被保釋到了這裏。他們當時用手機拍了很多集中營內部不符合防疫規定的情況——比如看守不戴口罩、不遵守社交距離、衞生狀況差之類——然後把照片發給了律師,讓律師向高院提出申請,説裏面的環境和防控措施無法保障他當事人的生命安全,要求高院釋放他們回家——那段時期印度很多監獄看守所都把部分犯人放回家了,但集中營卻沒有這類政策。後來高院對申請作出了回應:允許他們回到金奈家中,但不許邁出家門一步,並且他們每個月得支付30萬盧比用於一對一看守他們的警察(警察需要三班倒)。聽説那倆韓國人回到家裏過得還不如集中營裏頭自由,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顯然不能指望電子腳鐐這麼高級的東西存在於印度這種中世紀國家——在印度凡是能用人力解決的問題,決不用科技手段,否則這些人可不就失業了嘛!
不過呢,事實證明人力看守很不可靠。根據12月份的新聞報道,這倆韓國人從看守的眼皮底下棄保潛逃了,新聞上説他們可能使用偽造的證件從印度東北部偷渡出境回到了韓國。

關於那倆韓國人逃走的新聞。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我雖然不會懷念集中營裏的生活,但我也得慶幸自己被送到的是集中營而不是監獄。**集中營最大的福利除了可以用手機之外,莫過於豐儉由人的飲食,**監獄裏頭可就沒這種好日子了。
而印度監獄裏面的飲食可謂是地獄級別,就跟那些在印度監獄呆過的中國人描述得差不多,裏頭的食物真心是難以下嚥,否則皮特也不至於三個月能瘦20公斤。
以阿茂呆的金奈監獄為例,平時大多數時候只有蕃茄湯(sambar)、豆子羹(Dal),沒啥油水;**正常情況下一週只有星期天給開葷一次,給一塊很小的雞肉,因此星期天也被稱Chicken Day(雞肉日);**要想改善飲食?那就得讓外頭的家人朋友給監獄食堂打錢充值,讓他們給你加餐。食堂有不同的充值套餐,從12000盧比到20000盧比不等(約合1000到1700人民幣),可以給你多安排兩頓;再高級一點的則是私人餐廳,提前充值隨到隨點。由於印度教徒不吃牛肉穆斯林不吃豬肉而羊肉又太貴,所以葷菜還是隻有雞,500盧比能買到一小包雞。在監獄裏連續吃了7個月的雞之後,阿茂現在對雞十分反感。
據阿茂告訴我,印度監獄裏有一個公開的秘密:**監獄食堂會在犯人的飲食裏面下藥,這種藥物會影響雄性荷爾蒙分泌,目的是減少犯人的暴力傾向,在裏頭少惹事兒。**如果長期吃食堂的飯菜,會有陽痿不舉、鬍鬚生長緩慢等症狀,當然性格也會變得更為平和,類似於化學閹割。私人餐廳的飯菜則沒有這個問題,因為獄警自己有時候也會在那裏吃。
監獄的私人餐廳是承包出去的,當然你必須有關係才能承包得下來。一個候審區關了兩千多人,在私人餐廳吃的有兩三百號人,餐廳每年可淨賺數百萬人民幣——為啥我會連賺多少錢都知道呢?因為餐廳僱的人都是裏頭的犯人,包括會計。這事兒真的就跟《肖申克的救贖》裏頭拍得一樣,**監獄裏有會計專長的犯人會被拉去給監獄的收支做假賬,那會計比誰都清楚盈利情況。**餐廳裏除了提供餐食之外,同時也賣餅乾水果肥皂牙刷之類的雜貨,價格至少是外面的2.5倍,但有一個例外——市場價20盧比一捆的印度土煙Biri,售價高達350盧比,相當於不到2塊人民幣錢的東西賣30塊。
**由於監獄裏不允許流通現金,硬通貨就是這種土煙,那些犯人在監獄裏面幹活的工資都是以土煙支付的,**幹一天一捆土煙——也就是説餐廳僱一個犯人每天的實際成本不到2塊錢,一個月只花60塊錢成本就能僱個勞力。超低的經營成本和壟斷的售價相結合,簡直是比販毒還要暴利的買賣。當然,犯人到手的這包不到2塊錢的煙,在監獄裏頭擁有350盧比的購買力。從某種意義上講,**餐廳充當了發行貨幣的“監獄央行”角色,由於土煙會被消耗掉,還成功避免了通貨膨脹的問題。**犯人之間相互提供服務都使用土煙結算,諸如洗衣服理髮按摩等,以理髮為例,2根煙他隨便給你剪,5根煙可以定製髮型。
無論是監獄還是看守所,香煙都不屬於違禁品,可問題來了——**火種卻是不允許的,要如何解決點煙的問題呢?**這事兒難不倒足智多謀且窮極無聊的服刑人員。男人在有煙沒火的情況下,智商僅次於愛因斯坦。阿茂呆的那個看守所裏面,火種可以通過鑽木取火獲得,保留火種的方法是燒繩子,把破衣服毛巾等棉製品搓成一根很長的棉繩,像燒香一樣晝夜不停地燃燒着。
監獄裏面保留火種的方法要更加高級一點,他們有火刀、火石和火棉。火刀是個金屬片,火石就是塊石頭,火棉是用從醫務室拿回來的棉紗布自己做的。需要打火的時候,用火刀火石擦出火花點燃火棉,用火棉來點煙,平時把火棉悶在藥瓶裏,一小團火棉可以用很久。
總而言之,監獄在長期的運行中形成了一套自有的經濟體系,擴大到印度的整個司法體系也是一樣。
在印度有一句話:Everything is business.**一切都是生意,只要有“需求”的地方就有生意,而“權力”這個東西本來就是拿來變現的。**打官司的人總想快點了結吧?你想要快那就得花錢,否則的話司法部門就會給你拖着,能拖多久拖多久;想要保釋出去除了要交保釋金之外,還得給印度政府的司法部門捐錢;另外請律師也是一大筆費用,雖然説你要是沒錢的話政府可以給你免費派律師,但他們會拖到最後一刻再派給你,讓你在監獄裏先等上足夠長的時間,而且那個公派律師究竟是來幫你脱罪還是定罪的也很可疑。所謂司法公正在印度是不存在的,“公正”需要花錢來買;印度司法部門會想方設法多立案,把無辜的人捲進來,越多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意味着越高的收入。
這種“一切都是生意”的指導思想,也正是這個集中營存在的原因。
話説1980到90年代斯里蘭卡內戰時期,印度政府為了應對泰米爾猛虎組織的恐怖分子,專門成立了一個叫做Q Branch的特殊部門。泰米爾納德邦政府將此地閒置的監獄營區改建成了集中營,**用於關押那些懷疑與泰米爾猛虎組織有聯繫的人員。**那會兒泰米爾猛虎鬧得很兇,印度總理拉吉夫甘地就是被泰米爾猛虎組織刺殺的。
但後來隨着斯里蘭卡內戰的結束,2009年泰米爾猛虎組織投降解散了。照理説,接下去就該“鳥盡弓藏,兔死狗烹”,Q Branch人員功成身退解甲歸田。但實際操作起來卻沒這麼簡單,**已經成立好的Q Branch部門牽涉到上千人的就業問題,要怎麼安頓這些人呢?**顯然沒法兒説解散就解散。印度的官僚行政體系過於龐大臃腫的問題就是這麼來的,請神容易送神難,佔着茅坑拉不拉屎是另一碼事,但挖好的坑要想再填起來阻力重重。
比方説光是這個集中營就至少養活了百八十號人,這裏的看守是三班倒的,經常看到他們交接班,我點過他們人頭,每班有二十多個人。要是集中營關閉了,這些人的飯碗怎麼辦?於是,本不該存在的Q Branch和本不該存在的集中營,就這樣被繼續保留了下來,繼續關押管理那些被懷疑與已經不存在的泰米爾猛虎組織有聯繫的斯里蘭卡人。
這個集中營裏面確實有一部分人以前跟泰米爾猛虎組織有關係,支持斯里蘭卡泰米爾人獨立,時不時就給泰米爾猛虎組織招魂。9月26號晚上有些人在集中營裏搞祭奠,我問他們這是在幹嘛,他們告訴我在紀念一個叫Thileepan的人。我一搜這是個泰米爾猛虎組織的戰士,1987年絕食身亡,他死的時候這裏好多人都還沒生呢。類似的祭奠活動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搞一次,泰米爾猛虎精神不死。

集中營裏很多斯里蘭卡人都支持泰米爾猛虎。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另外集中營裏還正兒八經關了一夥斯里蘭卡黑幫的人,那個黑幫老大腿上有兩處槍傷,兩條腿不一樣長,走起路來一瘸一拐。雖然他個子很矮小,然而眉宇之間不怒自威。**新聞上説這個黑幫老大跟泰米爾猛虎組織有着密切的聯繫,涉嫌多起政治謀殺。**聽説他過去曾和斯里蘭卡警方進行過槍戰並逃脱,打死了五名警察,泰米爾猛虎組織被消滅後用假護照逃到了印度。皮特告訴我,有次集中營裏有個斯里蘭卡人跟黑幫老大起了衝突,幾個小時之後,那人遠在斯里蘭卡家中的親戚就讓人給捅了。

打羽毛球的老大。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新聞上的老大。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這個黑幫一起被關進來的有好幾個人,這幫人很有錢,給自己修了一個非常豪華的活動場所,那台電視機是整個集中營裏最大的;這些黑幫對生活品質很講究,活動室裏面還放了一台跑步機;老大想要打羽毛球,然而連日下雨地面泥濘,於是就花了兩三萬塊錢澆築了一個水泥的羽毛球場;集中營裏面每個月領着工資負責伺候老大日常起居生活的小弟就有4個人。
最讓我震驚的莫過於黑幫老大的牢房,**如果説皮特的牢房是“豪宅”,那黑幫老大住的絕對是“宮殿”。**他房間裏有一張1.2米寬的實木牀,是集中營裏最大的牀,牀上有硅膠枕、抓絨毯,地上鋪着地毯和墊子。要知道整個牢房才不到2.5米寬,那張牀就佔掉了將近一半的空間。剩下的空間有衣櫃有桌椅有神龕有冰箱有淋浴有音響,當然這些還不足以顯示出老大與眾不同的身份,他得意洋洋地指着牆上的遙控器,告訴我房間裏的吊扇是帶遙控的。**牢房的裝修風格洋溢着滿滿的南亞農家樂審美,**所貼的牆紙是紅色玫瑰圖案,拱頂上則用塗料畫滿了蝴蝶。牢房裏的其他各種擺設也極盡豔俗之能事,無比辣眼睛。
裝修這樣的一個牢房倒不是説要花多少錢,我看了看屋裏屋外所有的東西加在一起,滿打滿算1萬塊人民幣搞定,關鍵你得有辦法把這些東西弄進來,包括修羽毛球場用的大量建材也是。黑幫老大在印度政府裏頭有關係,聽説他哥哥是這邊一個很大的行政長官——很多斯里蘭卡人在泰米爾納德邦都有親戚——所以他幾乎能在集中營裏為所欲為。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麼有關係還會被關到集中營來呢?**正因為有關係才能來集中營啊,可以每天打打電話指揮一下外面的生意,否則的話他現在就該呆在監獄裏。**感覺這套路簡直堪比哥倫比亞大毒梟巴勃羅·埃斯科巴(Pablo Emilio Escobar Gaviria),埃斯科巴的毒品集團富可敵國,刺殺了多名政府官員後與政府談判,自願關進了自己建造的私人豪華監獄,並在獄中繼續遙控他的毒品集團。這夥斯里蘭卡黑幫也相當囂張,完全不把看守們放在眼裏,一個小頭目過生日的時候,用17個字母蛋糕,拼出了MAFIA DANUKA ROSHAN的名字,唯恐別人不知道他們是Mafia(黑手黨、黑幫)。

黑幫的活動室。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黑老大的情趣牢房。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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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想打羽毛球,就專門修了個球場。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黑幫成員過生日。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然而泰米爾猛虎組織畢竟已是陳年往事,跟這一組織有瓜葛的人如今越來越少,按照這樣的趨勢集中營遲早有一天會被關閉,為了保證Q Branch可以繼續得到經費,泰米爾納德邦政府想出了一個由頭:Q Branch的管轄對象不再侷限於斯里蘭卡人,有權介入所有的外國人案件,那些在泰米爾納德邦的涉案外國人,被保釋出來將會被送到這個集中營。
按照印度的法律規定監獄最多隻能關押犯罪嫌疑人90天,超過90天如果還不給你起訴書(Charge sheet)的話就必須讓你保釋出去;拿到起訴書之後嫌疑人的身份就成了被告人,但被告人不等同於罪犯,擁有被保釋的基本權利;即便被告人被判有罪,服刑一段時間之後也有權申請保釋。**因此被保釋是一種人權,侵犯這種人權顯然需要一個藉口。**最早被關到這裏的外國人是幾個尼日利亞人,他們從事的是網絡犯罪,於是Q Branch藉口説這些人如果讓他們保釋呆在外面無法防止他們繼續犯罪,只有關到集中營裏才比較保險。
**此例一開,從此之後外國人不管犯了什麼罪,不管潛在的危害是大是小,保釋之後都會被送到這裏來,**從此集中營裏的人變得越來越多。2019年皮特剛來這裏的時候只有40多個人,現在這裏關了超過150個人,進來的人多,出去的人少,早已人滿為患。我懷疑我作為第一個因為簽證過期被關進來的外國人也算是開了一個先例,**今後他們可以循此例隨意把滯留的外國人關到這裏來。**最近Q Branch甚至將觸手伸到其他邦,我之前提到過集中營裏關進來了23個斯里蘭卡的偷渡客,這些偷渡客其實是在喀拉拉邦被抓的,Q Branch動用他們的權力把這些人帶到了集中營。印度不同邦之間的獨立程度很高,這種跨邦的行動極不尋常。
Q Branch又不是勞模,幹嘛主動去接手這種爛事兒呢?因為關越多的人意味着越多的經費和收入。
據知情人告訴我,這個集中營存在嚴重的吃空餉現象,明明只關了一百來號人,申請的經費卻是按照一千個人來的。我覺的一千個人的説法顯然太誇張了,但毫無疑問的是他們肯定有虛報人數以申請更多經費。另外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雖然他們每個月發給每人五千多盧比的生活費,但他們從上面領到的經費遠遠不止這個數字,被剋扣掉了相當大一部分。現在發的生活費金額是經過他們精心計算的,跟當地物價相匹配,**保證你剛好不會餓死,也保證你絕對存不下錢來。**這個集中營的存在,裏裏外外養活了幾百號人,**為了維持這個地方的經營,他們有動力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把人源源不斷地關進來。**反正這個地方花的是印度政府的錢、納税人的錢,瓜分的油水卻能落入自己腰包,何樂而不為呢?這種濫用國家資源的情況在印度各級政府部門都非常普遍,由此造成的低效率和浪費可見一斑。
需要説明的是,目前全印度只有兩個地方有這樣的集中營,另一個在阿薩姆邦,聽説已經被關閉。假如是真的話,那麼泰米爾納德崔奇的特別集中營便是全印度獨一無二的特殊存在。也就是説呢,我有幸被關進印度集中營純屬機緣巧合,要是我身在別的邦就沒機會進來了。這個特別集中營從本質上來講是一個早就應該被關閉、不應該存在的地方,一個印度政府可以以安全之名非法侵犯外國公民人權的地方,而其背後的目的只是為了滿足Q Branch這個部門官員斂財的需求。
這就造成了一些非常荒謬的現象:同一個案子不同的嫌疑犯,印度公民被抓之後馬上就能保釋出去,就算是殺人犯也能在90天后保釋;而外國人哪怕再小的案件,在案件審理完之前都會被關在這個集中營裏;外籍被告人最後即便被宣判無罪,卻仍會被“合法”關押好幾年。
作為一個“法制國家”,這樣做的依據來自於1946年頒佈的《外國人法案》。這部法案很短,加上全部的修訂一共才8頁,然而正因為內容簡短模糊,可發揮的空間很大。只要你違反了法案中的任何一條,印度司法部門就有權根據3(2)(e)條款,下令軟禁甚至拘押你(requiring him to reside in a particular place; imposing any restrictions on his movements;),條件和期限並無具體規定。仔細研究了法案的朋友告訴我,印度政府完全可以依據那些條款,用更惡劣的條件來拘禁我們;集中營裏現在這樣的生活已經算是網開一面了。
由於外國人在印度惹了官司之後護照會被收走,大部分人簽證很快就會過期。只要你簽證一過期,那你的情況就適用於法案了,於是他們能以法律之名隨意侵犯你的人權。這有時候比判刑還可怕,刑期是有限的,而依據《外國人法案》的拘押卻可以十年八年無限地把你關下去……
1946年頒佈的《外國人法案》可説是這一切的萬惡之源。當年印度正處於殖民統治的末期,**這部法案產生於敵視外國人的特殊時代背景,對外國人存在着一種“逆向歧視”。**用當代的人權眼光審視這部法案,會發現它早已變得簡單粗暴不合時宜。**可為什麼這樣一部不公正法案還沒有被廢除呢?**因為立法者本身是印度人,印度人自己犯不着去反對這部法案,法案對外國人越苛刻越能符合印度人的利益;而受法案影響的外國人卻又沒有資格去反對這部法案,所以説白了就是“霸王條款”。
這種事情發生在印度絲毫不奇怪,印度還有一個公共安全法,可以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將你行政拘留長達兩年。
從表面上看,這個集中營看起來有點像個收容所,印度政府可以冠冕堂皇地宣稱:考慮到外國人在這邊不能務工沒有收入,取保候審期間可能會迫於生計繼續犯罪,因此就把你關在這裏養着你。
可問題在於,收容難道不應該是自願原則的嗎?搞成強制收容的話不就等於另一種形式的監獄了嗎?
由於這個問題,集中營裏爆發了一場抗議。
阿茂比我早到集中營一個多月,就在這一個多月裏面發生了兩件大事,我都“不幸”地錯過了。其一是我後面要講的越獄事件,其二則是斯里蘭卡人的抗議活動。
強制收容導致了一種很荒誕的情況,比方説吧,某個外國人是因為偷渡或者假護照被立案,這類案件最後的判決最多也就是服刑3個月到6個月,很少有超過一年的。然而由於印度行政效率的低下,**導致了許多人在集中營被關了兩三年,案件都還沒有進展。**假如能夠保釋在家裏,時間拖得長點也無妨;而假如是被關在監獄裏的話,這些關押的時間可以用來抵扣懲罰期。比方説假如你最終被判6個月,之前已經在監獄裏呆了5個月,那麼你只需要再去服刑1個月就可以刑滿釋放。可由於集中營處於一個灰色地帶,關押在這裏的時間是不算入懲罰期的——不算懲罰期當然也沒錯,否則的話這裏的日子這麼好過大家都要擠破腦袋來集中營服刑了。比方説我前面提到的那個黑幫老大,他的案件如果有一天真判下來可能是無期徒刑,呆在集中營裏反而是一種福利。
但問題在於,就算這裏給吃給喝,你也沒權利把人家關好幾年不是嗎?**集中營跟監獄相比有頗多的自由,跟保釋相比則有頗多的限制,**大致是一個介於監獄和收容所之間的地方,關在這裏到底算是怎麼一回事兒始終沒有一個説法。
**這裏大多數人關押在集中營裏的時間,都已經遠遠超過了他們的案件所需要服刑的時間。**在這個集中營裏頭住了兩三年以上的人比比皆是,所以他們才會有心思栽花種樹裝修牢房。聽説這裏呆得最久的一個人已經住了10年,那人牢房門口的幾棵香蕉樹長得又高又大,他的案件涉嫌人口販賣。在印度通常越嚴重的案件,判決的時間就會拖得越長,比方説謀殺和販毒。
斯里蘭卡人抗議的主要訴求是將集中營裏呆的時間算入懲罰期,至少採取一定的折算係數,比如説集中營裏的2天折算1天的懲罰期。為了讓這場抗議引起足夠多的關注,那些人搞出了各種各樣的事情。
首先就是每天集體抗議,舉着各種自制的海報標語,拍攝視頻上傳油管;見當局沒什麼反應,更加誇張的戲碼上演——剖腹、割腕、上吊——當然,全部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的假戲假作,比如所謂切腹就是在大腹便便的肚子上劃一條口子,所謂上吊則是等着有官員來巡視時,爬到一棵樹上鬼哭狼嚎,假裝要用繩子自行了斷……

這場抗議活動讓集中營上了新聞。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圖源:“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
雖然看起來很滑稽可笑,但這些抗議倒是起到了效果,政府派官員前來談判,最後雖然仍舊沒把集中營裏呆的時間算入懲罰期,但高院下達了一個命令,要求在3個月內將集中營裏所有人的案件了結。**按照印度人一貫拖拉的尿性,已經拖了那麼多年的事情,怎麼可能這麼快就搞完。**命令下達之後案件處理的速度確實有所加速,但3個月內處理完絕對是痴心妄想。
我過去就知道印度政府既腐敗又低效,但從沒有機會近距離接觸,這次算是讓我切身體會到了這條漠視人權的灰色產業鏈是如何運作的。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那就是窮病,像印度這樣一個大量人口仍舊生活在貧窮中的國家註定不可能有什麼高質量的民主和人權,設計得再好的制度在印度運行起來也只會成為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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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隨水:被拘押集中營後,發現印度竟怕中國到這地步!(一)
親歷 | 隨水:苦中作樂的集中營生活與“舌尖上的中國”(三)
本文轉載自“隨水文存”微信公眾號2021年12月24日文章
原標題為《集中營六記(四)逸聞記奇》
作者隨水為資深旅行攝影師,2018年與拉達克姑娘結婚,曾定居南印度
本期編輯:陳安瀾 陳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