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搶劫大師赫爾曼·拉姆的失敗是必然?_風聞
中国国家历史-《中国国家历史》官方账号-人民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连续出版物唯一官方号2021-12-2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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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巧合都是必然,拉姆到底為什麼失敗?

幾個月前,B站“新人up主”小約翰可汗在他新發布的視頻《誰制定了美國劫匪的行業標準?》中介紹了“拉姆技術”的發明者——德裔美籍銀行劫匪,現代銀行搶劫之父,赫爾曼·卡爾·拉姆。拉姆的一生,就是在用自己的犯罪智慧和經驗同倒黴的命運對抗的一生。他發明“拉姆技術”的初衷,是避免自己之前數次搶劫路人和銀行未遂而蹲監的遭遇再度重演。在新技術的幫助下,拉姆和他創立的團伙在十多年的時間裏成功搶劫銀行數十次,累計金額高達100多萬美元。

赫爾曼·拉姆(1890-1930)
**常在河邊走,總有失足的時候。**1930年12月16日,拉姆團伙在搶劫印第安納州立公民銀行後準備逃竄,然而團伙中新加入的賽車手愛德華·洪特在等待團伙其他成員的過程中,看到一個手持獵槍的“理髮師”(當時市民自發建立的治安組織成員,主要職責是維持治安,防止搶劫,協助警察抓捕罪犯,可視作協警)在附近巡邏,心生慌亂。拉姆團伙走出銀行時發現了這個理髮師,立刻開槍把他逼退,隨後立即上車命令洪特開車跑路。然而洪特在慌忙中錯踩了油門導致汽車右前輪撞到了路肩(馬路牙子)而爆胎,團伙不得不暫時跑到68號公路郊外一個自認為安全的地方換輪胎。哪知道剛安頓下來就被當地警局的巡警和理髮師們發現,他們被迫開着破車逃命。途中拉姆團伙搶了3輛車(這三輛車都在拉姆的應急預案之內),但都有不同程度的問題(第一輛裝了限速器,第二輛散熱器漏水,第三輛油箱見底)。當他們在達娜鎮搶到第三輛車逃命時,當地的副警長喬·沃克帶着他的隊伍也加入到了追擊大軍當中(當時他們在追捕另一支犯罪團伙)。眼看着汽油即將耗盡,逃到伊利諾伊州西德爾鎮郊外的拉姆團伙在當地農場又發現了一輛大貨車。自以為天助我也的拉姆剛準備搶下這輛車,被車主里奧·莫迪發現,後者毫不猶豫地在農場高塔架起馬克沁機槍射擊,擊斃了司機洪特,此時後面的追兵也已趕到,走投無路的拉姆和團伙年過古稀的劫匪“老爹”蘭迪舉槍自盡(另一種説法是拉姆被警方射殺,考慮到倖存者被判處重刑,我更傾向於拉姆是畏罪自殺),倖存的團伙成員迪特里希和克拉克被判處終身監禁,後來他們在獄中將拉姆技術傳遞給獄友,同樣具有傳奇經歷的匪徒約翰·赫伯特·狄林傑。
單從這段描述來看,拉姆團伙真是倒黴到家了。新成員洪特犯下**“卡里烏斯式”**的巨大超級失誤,逃跑過程中的應急預案全都出了岔子,警方有如神助等等。但從更深層次來分析,拉姆的失敗是一種必然。即便這次僥倖全身而退,也難保今後不會栽在別的事情上。
覆盤這次搶劫加逃亡的過程,失敗最直接的原因便是司機洪特的低級失誤(還有,他們作案用的車是一輛新車,要不是這個突發事件十有八九能成)。有一説一,洪特也不是什麼善類,在擔任賽車手之餘,他時不時幫助黑社會幹點販運私酒的勾當(當時美國實行“禁酒令”,故倒賣私酒是暴利,賺大錢的方式寫在刑法裏這件事不分國界),在幹壞事這方面他是有一定心理素質的。也正是這個原因,拉姆才決定將他招致麾下。況且即便剛開始掉鏈子,但隨後洪特的表現至少也是對得起他賽車手的這個稱號的。從銀行所在地克林頓鎮到拉姆殞命的西德爾鎮橫跨印第安納伊利諾伊兩州,距離約40英里(64公里,相當於從北京到廊坊)。考慮到當時汽車的性能,開這段距離怎麼着也得1個多小時,花費的時間最起碼也得是F1正式比賽的2/3,外加他們處於被追殺的狀態,精神高度緊繃(即便是在正常狀態下開一輛陌生的車速度上不去也很難往限速器的方向上去想),外加備用車輛拉胯,能跑到40英里開外已實屬不易。

克林頓鎮到西德爾鎮的車程(谷歌地圖截圖)
另一方面,按照拉姆的預案,從克林頓鎮到達娜鎮這段距離(15英里,約合24公里),拉姆找了三輛備用的車。當他們坐上第三輛備用的車的時候,已經沒有其他計劃內的備選項了,更要命的是這輛車只剩下1加侖的油(約合3.8L)。在剩下逃亡的路程中,是沒有規劃路線的,全憑感覺。一方面追兵越來越多,一方面汽油越來越少(插個嘴,我第二次高考考理綜的時候在還剩5分鐘的時候發現4個空填錯了,但因為我手頭有表,外加我確信我能在5分鐘內搞掂,這4個空全都改對了。倘若我當時只知道還剩5分鐘,手頭沒有表,那麼到點交卷的壓力很有可能會導致我無法把這些空全都改對),一方面前路完全未知,在冒懵的情況下還能夠跑完全程的2/3(約40公里),恰恰説明洪特的技術是過硬的。

克林頓鎮到達娜鎮的車程(谷歌地圖截圖)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為什麼在此次追捕行動中警方有如神助?
為什麼會碰上理髮師?
理髮師出現的時代背景是20世紀初美國糟糕的治安環境。當時的美國,西進運動剛剛告一段落,未被剿滅的西部匪幫迫切需要尋找新的落腳點,城市化普及和黑手黨的崛起導致原來的匪幫成員紛紛“下崗再就業”。而1920年禁酒令的下達和隨後的大蕭條更是為黑惡勢力的斂財和壯大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相比較之下,當時美國的警力則顯得捉襟見肘。為了避免成為治安惡化的受害者,各個社區都選出武德充沛的男丁擔任理髮師協警,手持重武器在周邊巡邏,保護個人和銀行在內的社區財產不被侵犯。拉姆在預案中考慮到理髮師的因素也説明他對此事是心知肚明的,並自以為應對得當。
為什麼那麼多備選車輛都有問題?
在這次抓捕行動中,最令大家感到大跌眼鏡的是預案中搶到的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問題。除了第一輛車安裝限速器的原因是車主為了防止自己不服老的父親飆車出事之外,剩下的兩輛車,一個散熱器漏水,一個油箱見底。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很有可能是當時正處於大蕭條時期,失業率居高不下,老百姓吃飽飯都成問題,哪還有餘錢和閒心保養車,能開就行了唄,管那麼多幹啥?而拉姆搶來的錢哪怕跟團伙平分少説也有十幾萬dollars,很難對底層感同身受,飽漢不知餓漢飢,導致栽了跟頭。
為什麼警察抓捕他們的決心如此執着?
任何一個治安欠佳的國家,警察永遠處於風口浪尖。而平息民怨最好的辦法,就是抓幾個有分量的犯罪分子。只要有一線希望,就會全力爭取。為了縮小同犯罪集團的武器差距,警方也會竭盡所能在裝備上鳥槍換炮,這次追了拉姆團伙這麼長時間至少説明警車的汽油是足夠用的。當時警方接到報案之後,警察局長赫爾姆斯立刻下令搜捕,在鎮裏搜了一圈未果之後,他沒有放棄,親自帶人沿公路搜索。克林頓鎮的面積根據2019年的統計也不到6平方公里,上世紀的30年自然更小,所以地毯式搜索難度並不是很大。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巡邏隊發現了拉姆團伙,於是就有了前文描述的追捕行動。
有關拉姆之死,還有一個更離奇的説法:一個叫博愛託的警察在300多米外隨手蒙了一槍,不偏不倚恰好命中拉姆頭部(小約翰可汗採用了這一説法,很有可能是為了更好地表述拉姆倒黴一生的命運)。B站網友別列若克在視頻下留言科普道:“拉姆最後之所以能在350米開外被一槍蒙中,想想都知道這不可能是手槍,大家可以在油管看看,手槍在300米開外就算僥倖命中,打中頭顱有保護的地方也很難打穿,所以,這位警察用的很可能是長身管步槍。”也從側面反映了警察裝備的更新換代。
為什麼農場主莫迪要安裝馬克沁?
被逼得唄!當時城鎮的居民都得組織團練自保了,身處人煙稀少的農場,安全狀況可想而知。如果不提升武器裝備,那豈不是成了南來北往的強盜口中的肥肉?!
綜上所述,拉姆團伙此次搶劫失敗的根本原因是當時的大環境導致的民生危機和混亂的治安環境。

當時拉姆之死的相關報道
那麼,倘若這次拉姆僥倖得手了會怎樣?
最大的可能是,他會繼續自己的搶劫生涯,然後大概率栽在別的事情上。
拉姆在此前的無數次搶劫行動中全都採用化名,由於準備充分,做事嚴密,之前每次都能全身而退。直到1929年,他在伊利諾伊州的本頓鎮被逮捕,警方懷疑是他製造了幾年前的密爾沃基西北國家銀行搶劫案(事實上也確實如此,那次搶劫是拉姆團伙成立以來乾的最大的一票,搶了足足30萬美元),後來因證據不足而將其釋放。
這時候,但凡一個有點理性的人,最起碼也應該有哪怕一絲一毫的金盆洗手的念頭。站在上帝視角上看,倘若拉姆此刻及時止損,不敢説一定能得善終,也不至於前文描述的落入四面楚歌的地步。但拉姆此時董卓附體,認定自己是天選之子,絕不會步何進等少謀之輩的後塵。在這種指導思想下,就算他不栽在赫爾姆斯手裏,也會栽在赫爾公斯手裏。
即便拉姆這次再次僥倖得手,他十有八九會陷入路徑依賴當中繼續作案。但正如之前所説,他已經被警方盯上了,再次作案成功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如若不信,不妨再看看前文提到的狄林傑。這位在掌握了拉姆技術的精髓之後,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出獄後總結經驗,連警察局都敢搶,還搶了不止一次!就是這麼個狠人,最終也被更狠的“美國狄仁傑”埃德加·胡佛(前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給收拾了。
正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人間正道是滄桑”。如若不小心誤入歧途,能白天金盆洗手,就一定不要等到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