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將女婿家滅門改判死緩案明日再審宣判_風聞
NaP-始作俑者,其无后乎2021-12-30 20:50
事情經過很簡單,丈夫一家三口去岳父家,岳父把三人全殺了。後妻子出具了諒解書,二審認為在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後,兇手停止加害,反映兇手犯罪後積極認罪、悔罪的主觀心態,法院判了死緩。這起案件實在太魔幻了,讓網友非常震驚。把對方滅門了,還能出具諒解書,還能合法繼承對方家庭財產?
**殺人全家,霸人財產,還只是死緩,甚至沒有限制減刑,這意味着法官承認一個可以牟利的BUG是正常的,可能會鼓勵更多模仿犯出現。**所以説這個案子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判不好的話,絕對不比彭宇案帶來的社會影響小,實在讓人毛骨悚然。
要知道,彭宇案的法官起碼還是給彭宇定了責的,而這個案件的法官邏輯都不能自洽:如果承認事實婚姻破裂,那麼就不能有諒解書;如果不承認事實婚姻破裂,那麼就不存在搶孩子這個立論,兇犯就是故意殺人,侵害本身就不存在諒解。
首先是所謂的“搶女兒”,兩人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依據什麼判定是“搶女兒”?殺人動機到底是什麼?
其次8刀殺了三個人,也不知道如何認定的“失去反抗能力,停止加害”,二審判決認為“其在被害人一家失去反抗能力後沒有繼續加害”,人都當場死了你還要怎麼加害?殺死了,然後停手,就是沒有繼續加害?這個邏輯可以載入史冊。
也就是説兇手知道打哪個部位,怎麼打最為致命,那致命之後當然停止加害了,難不成還要做到碎屍這種地步才算完嗎?這種情況下為什麼會和認罪、悔罪搭上關係呢?
這事還有一個地方是值得注意的:遺產繼承這邊可能會成為合法但不合理。
兇手的女兒和受害者丈夫雖感情破裂,但並未離婚,曾在兩次起訴離婚未獲得支持,也就是結婚證還在。死者以及死者的父母都已過世,也就是説死者的遺產按照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將流到配偶和子女上,且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情況下會是均等。
也就是説,兇手的女兒能拿到被自己父親親手殺害的丈夫的遺產,這將會是一個巨大BUG,是讓人唾棄的。是要在歷史上留下一筆的。
(文章整理自知乎相關回答,代表本人觀點,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