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優惠政策延期釋放哪些積極意義_風聞
余丰慧教授-华中科大兼职教授,经济学家,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2021-12-30 20:53

為減輕個人所得税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羣體壓力,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税或年度彙算補税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實實在在的惠民政策。個税改革空間很大,最高檔個税税率45%,有較大下調空間。税務專家許善達近日表示,馬斯克今年成為世界首富,他做的電動汽車、火箭、人工智能不僅促進了科技發展,還帶動了美國幾萬人的就業。中國如果有一個馬斯克,我們要限制他的發展嗎?中國就應該多一些像馬斯克這樣的企業家。因此,對於既可以提供就業崗位,又能有創新的高收入的合法投資,為什麼要限制呢?我贊成“提低”和“擴中”,不贊成籠統地説“限高”。應該加以分類,有限制的,有鼓勵的。這個觀點非常正確。因此,有必要對於“限高”的最高個税税率進行下調。
這次針對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意味着,股權激勵仍可以按照單獨計税原則,即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扣繳方式類似,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税率表,整體看單獨計税,其適用税率發生跳檔的可能性較小。因為中國實行的是階梯税率,最高一檔税率為45%。月收入85001元以上部分徵收45%的税收;每月60001元-85000元部分徵收35%的税收……以此類推!
可以看出,年終獎和股權激勵單獨與合併計税的差異是,把所有收入合併一起計税跳升税率檔次或更高,因此納税多,負擔重。而且,可能面臨的年終補税額度較大。這是在個税税率階梯式計税體制下的惠民舉措。
當然,税率體制改革的直截了當、看得見、摸得着的方法是:提高起徵點、擴大減税額、降低個税税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由過去的提低、擴種和限高原則,改變為提低、擴種和不限高。無論橄欖型收入結構,還是寶塔型收入結構,都是實現共同富裕不能走劫富濟貧、養懶漢等低效率、扼殺創新與勤勞致富積極性的政策。世界上有很多教訓:拉美國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不能自拔的教訓;歐美國家存在的不同程度養懶漢高福利扼殺高效率教訓等。中國實現共同富裕必須走自己特色的道路。在高效率基礎上實現共同富裕,人人通過辛勤勞動,不斷創新,有智出智、有力出力,來實現共同富裕。
從企業角度看,這次個税優惠政策延期有利於上市公司更好留住高端管理人才,更好發揮激勵機制的作用,調動與吸引海內外高級管理人員。
最大的意義在於意味着高層已經開始注意到我國個税存在的一些結構性問題,也意味着個税改革的高層設計思路已經開始謀劃醖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