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恨民主的國父們會建立一個民主的美國嗎?_風聞
流沙河上-2021-12-31 08:25
作為一個集團,美國的建國國父們對民主有着痛心疾首的憎恨與不共戴天的仇視。他們是不可能締造一個民主的制度,美國當然也不可能是一個民主制度的國家。美國的國父們是不可能讓廣大人民做主決定國家的事務,國家政權沒有為廣大人民的提供公平正義的最低保障,作為社會的相對弱勢的廣大人民在現實的生活中是沒有公平正義的保障。這也決定了一切犯罪、黑暗、邪惡在西方民主制度下都有機會:順利出生,茁壯成長,幸福生活。所以罄竹難書啊!德國的納粹黨;歐洲的吉普賽人、猶太人、非洲人歧視;北、中、南美的原住民的種族滅絕;印度的種姓制度;日本能夠有效保留遠古的森嚴的等級制度與愛依奴人歧視;只要不損害少數權勢集團的利益,在完美的西方民主制度的國家裏有20%人民生活在“無政府,無警察,無基礎設施”的區域,完全是由黑社會治理(南美洲的貧民窟就是一例);只要損害少數權勢集團的利益,西方民主制度的國家馬上獲得美國政府的強有力的支持,華麗轉身成為軍人獨裁統治(南美洲的歷史告訴你!);黑社會,販毒組織,跨國家的婦女、兒童、奴隸販賣;建國兩百多年曆史,只有16年沒有進行侵略戰爭的美國;為了經濟利益,以國家的形式對外,可以販賣鴉片,可以發動侵略戰爭,可以燒殺掠搶,以國家的形式對內,可以讓自己的人民去死,可以自己的政府喪盡天良的立法殘害自己的人民。
美國今天被標榜為“人類民主的燈塔”,完全是西方主導、控制了輿論世界,是西方輿論洗腦、扭曲、謊言的結果。西方輿論的這種臭名昭著的能力與行為今天是眾所周知的。他們可以捏造新疆種族大屠殺。2021年底,美國人均新冠感染率是中國大陸的兩千三百多倍,死亡率是中國的八百五十多倍,西方輿論不是照樣能夠宣傳、讚揚美國的防疫不但比中國好,而且還好很多嗎?!歷史上,美國人不是一邊高呼“人生而平等”,“不自由寧死”,一邊高舉“聖經”和“自由、人權、博愛”的兩大旗幟,同時還能騰出一隻手屠殺了一億多印第安人,販賣了五千多萬黑人奴隸。法國人托克維爾那個時候到美國考察時,就是得出美國是人類“民主、自由、人權、博愛”的楷模的結論。今天托克維爾就是被宣傳成西方民主的的棋手,都變成民主聖人了。
無論是理論上的民主,還是實踐中需要完善的民主,美國開國元勳們都是一視同仁,深惡痛絕。所以《美國憲法》隻字不提民主,反而明確宣示美國是共和政體(a representive republic)的原因。美國國父們千方百計、絞盡腦汁設計的“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制度的目的,第一是防止廣大人民的民主,然後才是防止個人獨裁,防止制度腐敗。為了保護少數富人的特權,美國的國父們都形成了共識:他們願意在美國建立皇帝制度,並達到共識:華盛頓為第一位終生皇帝。如果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少數人的財產,華盛頓是贊成這種制度,並願意做終生皇帝。在籌建聯邦政府的同時,美國的精英認真地討論,也認真地準備實行封建皇帝制度,軍人獨裁製度(如通過辛辛那提社。美國聯邦制的靈魂人物漢密頓、莫里斯等同時也積極準備軍事政變)。
美國建國國父們的共同底線是不搞最詛咒的、他們誓死反對的,不共戴天的民主制度就行。對他們來説10%的絕對少數人能否有效地控制90%的絕對大多數人是美國憲法成敗的最最最重要的指標(可以看《聯邦黨人文集》)。美國的國父們和兩百多年來的美國政府是一以貫之的反對民主制度的。以華盛頓為代表的國父們極力反對法國大革命,積極支持法國王室復辟。他們積極到什麼程度,虔誠的反對民主的支持共和派領袖,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森都不能接受,他公開指責他們是共和制的敵人。以南美洲為例,1970年,智利人民通過選票選擇了阿連徳總統。當阿連徳實行的政策違反、損害了少數派(富人,精英們)的利益時,1973年,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皮諾切特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民選政府,實行軍人獨裁統治。在美國政府全方位的羽翼下,17年的皮諾切特政府爬上了近代史上最殘酷的軍人統治榜。1954年美國政府支持瓜地馬拉軍事政變和軍人獨裁統治,之後軍事政變成為瓜地馬拉政權交接的主旋律;1964年美國政府支持巴西軍事政變,之後巴西實行了21年的軍人獨裁統治;1976至1983年是阿根廷的“骯髒的戰爭”時期和軍人獨裁政府也是美國政府全力扶持、有效保護的。
為了讓大家對美國製度有一些感性認識,本文摘錄部分美國製憲的代表們對民主的觀點與評論。目的是讓大家瞭解他們對民主制度的態度與思想,而不是描述某個事件。與美國國父們的觀點相比,今天美國副總統哈里斯認為民主是美國最大的國家安全威脅之一,與《聯邦黨人文集》總的思想完全一致,只是態度非常客氣委婉了。
《獨立宣言》簽名人拉什説:“民主是惡魔之最,高喊民主的都是瘋狗。”
本傑明.富蘭克林也痛心疾首地承認,“我們都遭受過民主帶來的迫害和不公正……”
《美國憲法》簽字人和執筆人之一莫里斯説:“我們見識過民主終結時的喧鬧。無論何處,民主都是以獨裁為歸宿。”
謝爾曼説“人民缺乏信息,老是被人誤導”。
代表埃爾布里奇·格里則説:“我們經歷的弊端,都是由於過分的民主。”
亞當斯指出:“以往所有時代的事實表明,民主最不穩定、最波動、最短命。”;“記住,民主從不久長。它很快就浪費、消耗和謀殺自己。以前從未有過不自殺掉的民主。”;“民主很快就會倒退到獨裁。”。
麥迪遜説:“民主是由一副由動亂和爭鬥組成的眼鏡。從來都是與個人生命安全,或者財產權利相矛盾,通常在暴亂中短命夭亡”。“政府若採取民主的形式,與生俱來的就是麻煩和不方便,這就是人們遣責民主的原因”。
執筆憲法第一修正案人費雪道:“民主是包藏着毀滅其自身燃燒物的火山,它一定爆發,一定造成毀滅。眾所周知的民主傾向是:野心勃勃的號召和愚昧無知的信念被當成自由,從而氾濫。”
古維納·莫里斯(《聯邦憲法》的定稿人):“一般民眾……開始運用他們的思想和理智了。這些貧賤可憐的爬蟲啊!在他們看來,此時是一個春生萬物的早晨,他們掙扎着蜕去冬季的甲殼,全身沐浴在陽光裏,我敢向你保證,當正午來到以前,他們準會磨着牙咬人。……那麼,原有的貴族政治只好壽終正寢了。”
漢密爾頓更直接指出:“民主是一種疾病”。他強調“對羣眾的要求讓步,就證明參議院還是不穩,因為它對民主精神出奇的暴烈和蠻橫估計不足”,“它給予包括分裂分子、敵對勢力、邪教集團、野心家們執政、奪權提供了合法的外衣”。在制憲會議上,他説:“所有的社會都分成了少數派和多數派。少數派包括富人和出身名門之士,多數派包括人民大眾……應該使少數階級在政治上享受特殊的永久的地位。他們可以阻止多數階級的騷動……因為他們不能在變革上獲得利益。”。至於那些屬於多數派的人民大眾,漢米爾頓則認為“人民!人民是一個大野獸”;“我與廣大人民羣眾沒有什麼聯繫,也不想虛偽矯飾贏得他們的支持”;“要建立一個使富人的自由和財產感到安全的參議院,以反對窮人佔多數的眾議院的侵佔。”
格里代表更是炮轟民主:“我們所經歷過的罪過,都是源於民主。人民並不缺乏德行,但總是受到假裝愛國的人蠱惑。馬薩諸塞州的經歷證明,野心家精心炮製出各種虛假信息,到處傳播。老百姓每天都被誤導去做那些最作孽的事,説那些最作孽的話,而這些虛假信息又無人可以當場揭穿。人民甚至認為要把公務員都餓死才是“民主”。
弗吉尼亞州州長埃德蒙·倫道夫就對代表們説:“我們的主要危險來自(各州)憲法中關於民主的條文,我視為不容置疑的一條格言是,由人民行使政府權力將會吞噬其它部門。”此後他又稱:“合眾國的弊端的起源……誰都認為在於民主的狂放。”
麥迪遜與漢米爾頓的看法相同:“一般生活艱苦而且默禱人生幸福能作更多均等分配的人……的數目,一定會超過與貧窮絕緣的人。根據平等選舉的原則,政權必將落入前一種人手裏。”
美國的國父們對待民意的態度是非常警惕和排斥的。他們直言不諱地指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胡説人民在任何時候都是賢明的,都能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但人民從自己的經驗知道自己是會犯錯誤的;因為人民終日受那些別有用心的寄生蟲、野心家、馬屁精的欺騙、蠱惑、矇蔽。要説人民在經常受到這樣的干擾的情況下,也不會經常犯錯誤,勿寧説這是個徹頭徹尾的神話。”。
當反對派強烈批評美國的新政體已經帶上濃厚的封建君主制色彩時,美國父們客氣地反擊:任何一種政體好與不好,正真的檢驗標準是應視其能否有助於“治國安邦”,而不是別的什麼東西。美國國父們還指出,民主政府多半都是壞政府。漢米爾頓説:“軟弱無力的行政部門必然造成軟弱無力的行政管理,而軟弱無力無非是管理不善的另一種説法,管理不善的政府,不論理論上有何説辭,在實踐上就是個壞政府。”。“當美國人民的意向同他們本身利益出現差異的情況下,行政部門的職責應該是堅決抵制這種一時的誤會。這種作法能使美國人民免遭其自身錯誤所造成的嚴重後果。”
約翰·馬歇爾後來稱紙幣運動促進了制憲運動的產生:“(當時各州)變更債務人與債權人的相互關係的權力,干預契約的權力,觸及了所有人們的利益,而且統制了每一個人在他以為可以獨立處理的事情上的行為;這種權力當時曾被各州濫用到這樣的程度,以致干涉到社會的正常往來,並且破壞了人與人的一切信用。這種錯誤如此嚴重,如此驚人,不僅破壞了商業來往,威脅了信用的存在,而且侵犯了人民的道德,破壞了私人信譽的尊嚴。阻止這種邪惡的蔓延……是大家希望從政體的改革中得到的重大益處。”。自獨立戰爭開始以來的民主浪潮到這時已不能再讓富人紳士們忍受了。各州民眾力量相當強大,議會對契約的干預,極大地損害了他們的財產的利益,他們在各州內對此基本上是難以應付。而邦聯無權干預各州事務,也不能為他們提供幫助。富人紳士們渴望着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地制約各州的“瘋狂的民主”不是為了維護民主,而是出於對民主的恐懼才導致了聯邦憲法的制定。“美國的憲法運動不是民主革命和反英體制的結果,而是對民主強烈反作用的結果。”
諾克斯將軍:“現在本州島有三個派別,他們的人數不同,在財富與人才方面彼此尤為懸殊。第一派為該州的商界以及所有的小康人士、牧師和律師……這一派贊成建立一個有力的政府;(第二派略)……第三派為亂黨及其信徒,他們大部分主張取消公私的債務,因而不會贊成新憲法。”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亞州批准會議上説:“我相信這是實在的,即龐大的小農羣眾都堅決地反對憲法。我可以確信地説,在互相接壤的19個縣裏,十分之九的人民都是由衷地反對憲法的。”。美國的首任大法官馬歇爾承認在憲法通過時,“美國人”反對新憲法的比支持新憲法的多。
在立憲大會結束時,一位女士當眾問富蘭克林:“博士,你們為我們設立的是君主制還是共和制?”富蘭克林毫不遲疑地答道:“是共和制,如果你們能保持的話。”。 1961年的憲法日(9月17日),美國約翰.羅伯特協會的創始人羅伯特發表了題為“共和與民主”的講演。他的名言是:“這是共和,不是民主。讓我們保持共和政體的方向!”。美國歷史學家查爾斯.比爾德和瑪麗.比爾德等警告民眾:“無論何時,何地,何人,立憲大會都沒有官方聲稱美國是民主政體。”。
部分參考資料
孔慶東:《美國憲法的一個重要特質是禁止人民直接參與治理國家》
杜建國:《美國憲法是反民主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