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通報李伯燒傷案進展:兩兇手均潛逃台灣,已拘捕另兩名包庇者
童黎
(觀察者網訊)2019年11月11日,57歲男子李伯在港鐵附近天橋遭暴徒點火燒傷。昨天(15日),港警公佈最新調查進展稱,涉嫌犯案的25歲、17歲黑衣人已先後潛逃台灣。
不過,港警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有人包庇暴徒,協助二人購買機票。14日,警方以“協助逃犯”罪名拘捕一名的士司機和一名日語老師,同時通緝兩名黑衣人。
警方表示,若有人鼓勵或協助罪犯潛逃,有可能觸犯“協助逃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監10年。
2名黑衣暴徒,均在前年潛逃台灣
綜合《文匯報》等港媒1月16日報道,根據警方15日公佈的消息,經過大量調查和情報分析,港警已鎖定兩名涉案青年,認定一名25歲青年負責點火,另一名17歲同黨同樣身處現場。
警方之後又發現,17歲青年在案發當月已潛逃離港,25歲青年在同年12月離港,而且兩人所乘航班目的地都是台灣。

警方交代案情 圖自港媒
據瞭解,兩名疑兇無刑事案底,之前在暴力活動中也無被捕記錄。因此警方調查時困難重重,耗費大量資源蒐集線索,最終鎖定其身份,可惜兩人早已畏罪潛逃。
除此以外,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兩名逃犯飛往台灣的機票是由另外兩名男子協助購買。
14日,港警在柴灣拘捕一名報稱為兼職司機的60歲姚姓男子,在元朗拘捕一名報稱為私人日語教師的39歲廖姓男子,兩人涉嫌犯有“協助逃犯”罪。
據悉,被捕人與逃犯無親無故,相信是在包庇、協助暴徒潛逃的歪風下,為疑犯潛逃提供協助。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稍後會向律政司徵詢意見。
前年11月11日,黑衣暴徒在全港發動堵路、破壞港鐵站等交通運輸設施,嚴重影響市民正常生活、工作。
當天中午,一批暴徒在馬鞍山港鐵站大肆破壞。期間,退休人士李伯嘗試阻止黑衣人搞破壞,但遭尾追襲擊。
李伯逃到馬鞍山廣場連接馬鞍山公園的行人天橋時,被暴徒包圍辱罵。一名黑衣人還突然衝向李伯,向他淋潑易燃液體,更用打火機點火。

李伯瞬間變“火人”,身體及頭部五成皮膚三級燒傷,一度生命垂危。慘案震驚全城,涉案黑衣人則逃離現場。
曾經心臟停頓,李伯抗拒再做手術
事發以來,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一直在關注李伯遭暴徒燒傷案。她15日晚援引李伯回應表示,縱火燒人是滅絕人性的行為,兇手未能繩之於法對社會是一種傷害,希望終會抓到人。
李太太則表示,李伯被嚴重燒傷,至今未能康復,幫助兇手潛逃的人助紂為虐,應罪加一等。
葛佩帆透露了李伯的恢復情況:李伯目前身體狀況與上月差不多,幾乎要每天到醫院複診或進行物理、職業治療。去年9月做了第五及第六次植皮手術後,手骹位的皮膚未能生長癒合,手指仍不靈活,日常生活上仍然靠李太太協助,在穿緊身衣或日常生活上,若拉扯到傷口依然會出血。
由於上次做手術期間曾經心臟停頓,李伯感覺宛如從鬼門關走回來。雖然康復進度並不理想,但他非常抗拒再做手術。

圖自葛佩帆
葛珮帆認為,兩名肇事兇手只因政見不同,便殘暴不仁地縱火燒人,再畏罪潛逃,完全是懦夫的行為。他們傷害無辜市民,令李伯終身殘廢,失去工作能力,更沒有承擔責任還李伯一個公道。兇手及支持、協助他們畏罪潛逃的人是絕對不公不義。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她希望兇手早日受到法律制裁,讓公義得以彰顯。
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吳基駿則表示,警方一直積極跟進調查本案。關於馬鞍山港鐵站刑毀及行人天橋上衝突事件,警方從前年11月至今總共拘捕14男4女,年齡介乎16至60歲,職業包括學生、地盤工人、文員等,拘捕罪名包括暴動、串謀刑事毀壞、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他指出,潛逃是不負責任行為,當潛逃人士回港後,警方會繼續依法追究其罪行。若有人鼓勵或協助罪犯潛逃,不但助長潛逃歪風,而且有可能觸犯“協助逃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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