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聘請外籍大律師為黎智英案主控官,英國外相跳腳了
童黎
【文/觀察者網 童黎】為了下月審理的案子,亂港分子黎智英等9人找來12名大律師為自己辯護。香港律政司則請來英國御用大律師大衞·佩裏(David Perry)作為“外援”,負責控方工作。
結果,英國前任、現任外交大臣都急“跳腳”了。
被告將聘12名大狀,律政司請來****英國御用大律師對陣
事情還要回溯到上週。
據香港“東網”1月12日報道,因涉嫌於2019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及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梁耀忠、何秀蘭、區諾軒共9人將於下月16日起在區域法院受審,其中區諾軒早前已表示會認罪。香港律政司屬意佩裏出任主控官。
2008年,佩裏曾被《泰晤士報》選為英國百大最佳資深大律師之一。他過去曾多次代表香港律政司擔任檢控工作。

圖自《星島日報》
值得注意的是,佩裏早前就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就此案來港執業。但曾對香港國安法橫加指責的大律師公會,卻反對有關申請。
不過,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月收取大律師公會及代表佩裏的律政司書面陳詞後,已於12日以書面頒佈決定,認為讓佩裏參與此案符合公眾利益,因此批准他的執業申請。
法官同意律政司論點,佩裏作為有關議題的國際翹楚,可以對有關法律的發展作出重要貢獻,也對本地大律師行業有裨益。
期間,大律師公會“挑刺”稱,律政司在申請前並無着力尋找同級別的本地大律師,況且辯方也未聘用海外大律師。
但首席法官在判詞中披露,9名被告將聘請5名資深大律師及7名大律師應訊。
法官認為,律政司內部已有派資深大律師準備案件,聘用“外援”負責審訊,符合善用資源的原則。況且控方要面對辯方12名大律師,聘請海外大狀不會令雙方實力不平等。
“外援”是英國人,英國政客“跳腳”了
除了大律師公會的阻撓,律政司此次尋找“外援”還引來了英國政客“指手畫腳”。
14日,英國前外交大臣馬爾科姆·裏夫金德(Malcolm Rifkind)跑到《每日電訊報》發文,“好為人師”地教導佩裏,宣稱如果真要參加這次審判,佩裏也“應該為辯方服務,而不是為控方服務”。
有意思的是,裏夫金德明明表示“不懷疑佩裏先生的正直”,也知道“佩裏先生沒有任何政治意圖”,卻仍想阻止後者參與此案。
17日,香港《文匯報》援引律師出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指出,裏夫金德的言論非常不恰當,大律師要有專業操守,在“Cab-rank rule”(的士站原則,又稱不得拒聘原則)下,不應拒絕接受聘任。裏夫金德等人的言論完全是政治凌駕法治,更是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獨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法學博士陳曉鋒則強調,香港實行普通法,律政司從其他普通法地區聘用資深法律人士作為檢控官,做法符合香港的司法程序,也是全球普通法地區的一貫做法。就算裏夫金德等人認為佩裏的做法“不符合英國規定”,但該規定並不適用於香港。
另據英國《獨立報》、香港《南華早報》1月19日報道,英國現任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在接受天空新聞節目採訪時,又把佩裏接手此案和有沒有“良心”扯上了關係,並含沙射影地稱佩裏“非常唯利是圖”。

視頻截圖
對此,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敏鋭發現,拉布甚至不知道該案與香港國安法無關,就想根據“錯誤的”設想來無端指責佩裏。
**“拉布欠佩裏一個誠懇道歉。他的言論不僅愚蠢,而且有錯,這有點譁眾取寵的味道。”**身為英國資深大律師的江樂士不客氣地指出。
而在英國政客對香港事務橫加干涉的同時,也有香港學者希望該案能聘用本地大律師。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理解佩裏的往績對案件勝算有保證,但現在英方向其施壓,擔心影響審訊,所以促請港府嚴正考慮停止聘用佩裏。
陳偉強還説,相信香港也有能勝任主控官的大律師,不明白律政司為何不聘用本地大狀。
他延伸認為,事件反映律政司中崇洋媚外的陋習猶存,而外聘外籍大狀作主控官也是極富殖民地色彩的作風。日後在涉及敏感政治人物的案件中,不應再聘請外籍大狀,以淡化殖民地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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