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洲:唐太宗如何讓中原的制度走進吐魯番?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春洲】
貞觀十四年,唐攻滅高昌國。在高昌故地設立西州後,更置安西都護府,後改為都督府。自此,吐魯番地區長期處於唐廷所管轄,直到八世紀末。
麴氏高昌國(502—640)所處的歷史時期,兼跨南北朝和隋唐兩個時段。高昌與西突厥欲谷設攻打焉耆一事,成了唐朝出兵西域的導火索。
高昌自漢晉以來漢文化便佔據統治地位,該地國民以漢族為主。唐滅高昌是魏晉三百多年混亂以來,尤其是隋統一南北之後的重要發展。唐太宗對於高昌的部署,着眼於唐帝國在西域的整體發展戰略,並未將其僅僅視為羈縻州進行統治,而是通過對西州的治理實現唐廷對西域的實際控制,維護並發展絲綢之路的東西方商業貿易。
太宗安撫高昌臣民的同時,積極向西州推行唐代的律令體制,根據西州的特點採取了一系列相應的措施。在建立中原體制的州、縣同時,推行整套的鄉里、城防、鄰保制度,從而保證唐代律令規定的均田、租庸、徭役、差科等制度的實施。同時,針對西州民族勢力交錯、變亂頻仍的特質,確保唐朝在這個地區的軍事存在。
對唐代前期是否真正實行均田制,學術界有過不同看法,有學者從吐魯番出土的大批請田、授田、退田、欠田的文書考察認為均田制是被嚴格執行了的。如阿斯塔納42號墓就出有一大批《西州高昌縣授田簿》,其中一件載:
(前缺)
右給竹苟仁充分
康申海住移户部田二畝
一段二畝 城北二里北部渠 東渠 西荒 南道
右給張亢亢充分
所謂“充分”就是充作均田制下丁中人口的份額田。唐均田令規定:“丁男、中男給一頃。”在全國各地又因土地的寬狹,有具體規定,西州屬狹鄉,授田額遠比規定要少。

新疆天山北麓發現一座始建於高昌回鶻(約10世紀)的公共浴場遺址。圖自新華網
阿斯塔納105號墓出《侯菜園子等户佃田簿》中寫有“壹丁合得常田肆畝,部田貳畝”、“老寡人得常田貳畝,部田壹畝”。部田如是二易之田則倍給,三易之田加二倍給(即六畝),唐西州的百姓都是按此標準進行土地還授。
為了保證土地還授的進行,又必須有極清晰嚴密的户口制度。於是,我們便在吐魯番出土文書中看到有關這部分的內容有“手實”、“户籍”、“户口帳”、“點籍樣”等。由於當時徵收租調和力役、兵役都以丁中為基礎,所以官府對户籍制度高度重視。
作為“成丁”,既要按制受田,並要承擔全部賦役剝削及兵役。而18歲以上“中男”除按制受田外,也要承擔部分徭役。
唐廷為了保證賦税收入的供應與兵源充沛,執行“均田制”,就必須嚴格控制人户中的丁、中男口。吐魯番文書中的“點籍樣”值得一提。
所謂“點籍樣”,是對一户之內,除户主之外,但凡户內成員中的丁、中男口另列專項,詳書名、年及身份而不同於女口及男口中的黃、小、老口。神龍三年“點籍樣”,為西州高昌縣崇化鄉安樂等裏的殘件。主要特點依然是以“鄉別為卷”,一如户籍。其內再按“裏”統計,標出里名。“點籍樣”應是對“户籍”進行“簡點”之後,所作出之定簿。
唐自高宗世後,農民逃亡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就在唐廷“括客”同時,對户籍進行了“簡點”。其作用固然是整頓核查全部户籍,也同樣將“簡點”時查出的“漏口”之類重新登附於户籍之中。由於吐魯番出土之《唐神龍三年高昌縣崇化鄉點籍樣》得以窺見其制之全貌,同時從中瞭解到“簡點”户籍之重點在於一户之內的丁、中男口。
府兵制在西州地區也得到了有效推行。唐朝先後在前庭府、岸頭府、天山府和蒲昌府設立四個折衝府。在吐魯番阿斯塔那的一座唐墓中,發現《西州營名籍》。這是715年時西州府兵的花名冊,一式三份,上面寫着西州營40名火長和40名土兵的姓名。每人名下有本人的“節記”(手印),起簽字畫押的作用。
吐魯番出土《唐永徽元年後某鄉户口帳》所載當鄉職資中有校尉、旅帥和隊正的個人信息,同可證明府兵制在西州逐漸推行起來。
開元二十五年(737)唐玄宗頒詔:“取丁壯情願充健兒長住邊軍者,每年加常例給賜,兼給永年優復。其家口情願同去者,聽至軍州,各給田地屋宅。”由定期輪戍的府兵改為長期招募的職業兵,從客觀上促進了西域屯田的發展。

《長安十二時辰》中的隴右士兵。
當時,中原土地兼併嚴重,均田制遭到破壞。唐廷允許兵員攜帶家屬到西域定居,安西都護張孝嵩“在安西勸田訓士,府庫盈饒”。
《唐天寶元年七月交河郡納青麥狀》是一件有關西州普通民眾參與屯田的文書,其錄文載:“渾孝仙納天寶元年屯田地子青麥貳碩。又納呂才藝屯田地子青麥壹碩貳鬥。”即渾孝仙、呂才藝等人在天寶三年耕種官府的屯田後,以租佃的形式向官府繳納租税的情景。
《神機制敵太白陰經》則記載了西州的經濟作物:“合屯六十頃,四十頃粟種子,五頃大豆種子,五頃麥種子,五頃麻種子,五頃蕎種子。屯外五十畝菜,不入,至秋納宴設廚,四十畝蔓菁種子,十畝蘿蔔種子。”
此外,大量中原先進的生產技術與灌溉工程也被引入到西州,極大的促進了西州經濟與農業的發展。《開元二二年八月西州都督府關》即表明西州一帶已推行行水灌溉,逐漸從遊牧轉向農耕。
西州的水利由西州都督府管轄。下設有知水官、水子、知水人、渠長、堰頭等專門負責灌溉用水事宜和堤堰的具體維修。甚至,一條渠道竟然有十三座堰壩。
吐魯番阿斯塔那509號墓文書《唐開元二十二年西州高昌縣申請西州都督府牒為差人夫修堤堰事》載:“城南草澤堤堰及箭桿渠料用單功八百五十人。”即可窺探西州高昌縣設立草澤堤堰需要人工規模之大。
唐代戰略重心的西移,客觀上促進了西州的商貿發展。西州市場上已經出現按照商品種類分行業經營的店鋪,如谷麥行、米麪行、果子行、帛練行、綵帛行、鐺府行、菜子行等,共計40餘個。
依照學者的分析,當時從事專業經營的“行”,經銷的貨物約在千種以上,既有本地或者周圍地區甚至徼外地區所產,更多的是從中原販運過來。既有益州的半臂和梓州的小練,也有河南府的生絁等各類絲織品。更有從波斯、羅馬、印度運來的各種香料和奇珍異獸。
處於中西交通樞紐的西州,各路行商皆在這裏轉換過所,儼然成為各類商品,尤其是絲織品的集散地,西州不僅是唐廷控制西域的重要門户,更是溝通東西商貿之重鎮。
《唐西州高昌縣上安西都護府牒稿為錄上訊問曹祿山訴李紹謹兩造辯辭事》則記錄了商人曹祿山在西州、龜茲、弓月城從事貿易的活動。曹祿山是粟特人,其“客京師,有家口在”,其弟曹炎延也往返龜茲與弓月城從事絲綢貿易。
值得注意的是,《唐開元二十一年唐益謙、薛光泚、康大之請給過所案卷》還記載了福州長史唐循忠媵薛十五娘娘在西州口馬市上買婢的情況。
依照唐制,凡行客申請公驗或過所向官府呈報所攜人口,若有奴婢須將買奴婢的“市券”抄件附上,以備審查,官府將其附在奴主申請過所牒文之後粘連成券。
薛十五娘所攜奴婢七人,“其婢失滿兒、綠葉(珠)兩人,於此(西州)買得”。案卷完整保存着這兩件買婢市券,讓後人得以瞭解當時的細節:
其一為《唐開元十九年唐榮買婢失滿兒市券》券雲:開元拾玖年貳月□日,得興胡米祿山辭:“今將婢失滿兒,年拾壹,於西州市出賣與京兆府金城縣(今陝西興平縣)人唐榮,得練肆拾匹。”劵尾有五位保人和西州市丞玄亮的押署,並書“用西州都督府印”七字,註明用印之處。
阿斯塔納29號墓所出《唐垂拱元年康尾義羅施等請過所案卷》記載了興胡商隊自“西域”往長安市易的文書。這支胡人的商隊,攜婢,從安西四鎮沿絲綢之路經西州申請過所,往京師貿易。
由此可見,當時的西州有繁榮的口馬市場,也是唐代西北奴婢買賣,尤其是胡奴買賣的轉運站。

唐代胡姬俑,圖自中國文物網。
吐魯番出土文書表明,西州按照唐代律令制度建立起了一套軍政體制。唐朝在高昌推行州縣制,實際上是依唐制對該地原高昌國家組織作地方化的改造,並且又充分利用了舊的地方行政組織。
高昌之地是以漢族移民為主構成了漢族社會,其文化也出自中原漢文化的母體。實施與中原一體化的軍政體制,對高昌而言,這不僅可與高昌原有的地方制度接軌,而且也符合這裏的漢文化傳統,尤其受到漢族社會心理和情感的支持。
《貞觀年中巡撫高昌詔一首》中載:“高昌之地,雖居塞表,編户之甿,鹹出中國。自因隔絕,多歷年所。朕往歲出師,應時克定,所以置立州縣,同之諸夏。而彼土黎庶,具識朕心,並變夷俗,服習王化。家慕禮讓之風,人事農桑之業。”揭示的正是中原與高昌相互認同的歷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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