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燕菁:什麼樣的住房制度,才是社會主義?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趙燕菁】
扶貧攻堅任務完成後,縮小貧富差距便成為下一個更艱鉅的目標。美國過去一年的社會動盪表明,即使對於最發達的國家,縮小貧富差距依然是一個未解的難題。從歷年諾獎獲得者的工作顯示,經濟學對於如何創造財富已經有了較深的理解,但對於財富的分配機制的研究卻乏善可陳。
傳統的貧富差距,主要是基於個人總財富的比較。個人財富函數主要由私人資本和現金流兩部分組成。前者是虛擬財富,包括股票、債券等未來的權益;後者是實體財富,主要是分紅和工資等現金流收入。在傳統增長模式下,實物是財富的主要形態;在現代增長模式下,代表未來權益的資本是主要的財富形態。特別是在貨幣信用化以後,信用財富相對實物財富增長更快。當貨幣與債務掛鈎,每次貨幣的擴張都成為向資本所有者轉移財富的過程。由於資本佔有不均等,增長的結果必然會造成財富差距擴大。這就是為什麼在資本私有化的今天,貧富差距的擴大已經成為與財富增長形影相隨的不可逆過程。
根據傳統的財富函數,比較貧富差距最常使用的工具,就是意大利經濟學家基尼(Corrado Gini,1884-1965)於1912年提出的基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佔總收入的百分比。按照聯合國建議:若該係數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 0.2-0.3表示比較平均; 0.3-0.4表示相對合理; 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 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由於傳統理論中貧富差距主要是通過個體收入度量的,解決貧富差距的主要辦法都是圍繞對高收入者徵税。
在中國,資本的主要形態是土地。作為土地價值的載體,住房在個人財富構成中佔有壓倒性的份額。根據2019年中國經濟趨勢研究院《中國家庭財富調查報告》,在城市居民房產淨值佔家庭財富的比重高達71.35%,農村居民家庭房產淨值的佔比也有52.28%[1]。隨着城市公共服務的升級,擁有住房的居民的財富不斷增加。通過二次分配帶來的財富增長(資產升值),遠遠高於一次分配環節工資性收入的增長。
住房就像是一道財富鴻溝,將社會劃分為貧富兩極。特別是由於沒有財產税,加上股票等其他資本市場不成熟,住房在中國資本構成中的比重遠遠超過其他國家,租賃住房和擁有住房在中國具有完全不同的財富含義。因此,對私人財產徵税,也就成為縮小貧富差距的不二選擇。
擁有住房,也就擁有接入城市財富的“插座”。圖片來源:新華社
但如果我們將財富概念擴大,在私人財富之外引入社會財富,用社會財富和個人財富兩個變量描述真實財富,就會發現私人財富差距並不是決定貧富差距最主要的因素。私人接入社會財富的能力,才是貧富差距最主要的決定因素。
所謂社會財富,乃是社會資本和其產生的現金流兩部分組成。前者是所有人共享的集體便利(collective facility)的價值,後者是該便利產生的現金流。集體便利是相對於私人便利(private facility)而言的。比如汽車是私人便利,道路就是集體便利;手機是私人便利,網絡就是集體便利;電器是私人便利,電網則是集體便利。
一旦私人便利接入集體便利,財富的差距就會劇烈變化。假設A的汽車價值為1,B的汽車價值為10,按照傳統的理論兩人之間的財富差距就是1:10。但如果考慮到價值為100的道路,A和B的財富差距就縮小為101:110。如果個人財富差距不變,道路升級為價值1000 的高速公路,兩個人的貧富差距就會進一步縮小到1001:1010。顯然,社會財富的多寡對貧富差距的影響要更顯著。
一旦我們將“社會財富”引入財富函數,就會發現傳統研究貧富差距的理論存在着根本性的誤導。接入社會財富的便利程度差異,成為決定財富差異更主要的變量。社會財富作為一個集體便利,根據不同的人接入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你是靠徒步、馬車還是汽車出行,公共財富——道路——對你的價值完全不同。如果你只能步行,道路越好,你和有車的人貧富差距甚至會更大。城市作為社會財富最密集的地區,能否接入集體便利(也稱作public goods),個人的貧富程度會有根本不同。如果把社會財富比作城市電力系統,住房就是接入這一系統的“插座”。
在社會財富與土地高度相關的中國,作為私人進入社會財富的接入器,才是住房更主要的功能。擁有住房,也就擁有接入城市財富的“插座”。哪怕你的“插座”本身不如別人,但你與其它有房的人的財富差距立刻就會縮小。一個簡單的例子,假如你在城市擁有10萬元的套房,而你的鄰居住的是100萬豪宅價,你和鄰居私人財富相差10倍,但如果你的孩子和鄰居的孩子都在同一所價值上億的學校,你和鄰居的貧富差距就會縮小到接近1:1。嚴格地講,社會財富和私人財富是不同的量綱,不能簡單加總,社會財富不只是學校,但上述比喻仍可以直觀地解釋為何擁不擁有住宅,對貧富差距的縮小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在新的財富函數中,個人財富的多寡就不再是決定貧富差距的唯一變量,甚至不再是主要因素。對於財富差距而言,個體接入社會財富的便利性變得更為敏感。是否擁有公平的接入社會財富的制度接口,會更顯著地影響個人的財富。現實中,幾乎所有“平台”的改進,都具有縮小私人財富差距的效果:當通訊系統從4G升級到5G時,小米和蘋果手機的價值差距便會縮小;當電視節目選擇增加、水平提升,不同電視機間價值的差距便會縮小;當道路升級為高速路後,桑塔納和寶馬之間價值的差距便會縮小……這一新的財富函數,為解決貧富差距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

解決1.4萬人居住的濟南董家安置房。圖片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在中國,大部分城市公共服務都是直接或間接與住房掛鈎,住房因此成為中國接入社會財富的主要接口。只要人人擁有住宅,哪怕我們不“劫富濟貧”,不必對豪宅徵税,只要全面提升社會財富,社會財富差距就可以顯著縮小甚至消除。只要能做到集體便利併為集體所有,資本主義經濟就會演變為社會主義經濟,社會財富不斷擴大本身,就可以使貧富差距縮小。這也是為什麼住房一定要廣覆蓋——因為住房在中國是接入社會財富最主要的接口,只有公平地擁有住房,才能公平地接入社會財富。
大國之間的競爭不是靠技術、不是靠關税、更不是靠制裁,而是看誰能更加獲得本國民眾的支持,誰的社會制度更持久。國家間的競爭本質上就是國家信用間的競爭。在這個意義上,貧富差距不是屬於道德範疇的非經濟要素,而是現代信用經濟最底層的變量,它為穩定的社會制度提供合法性的基石。一個穩定的而持久的無人格社會,才可能進行跨越個體生命的長週期的交易,才會給資產賦予更好的信用(體現為更低的利率)和更高的估值(體現為更高的市盈率)。
由於社會財富大部分是由具有“平台”性質的組織提供的,私人提供的社會財富必定是有人格的,“平台”的創始人個體的生命的週期,就決定了私有的社會財富必定缺少持續性和穩定性。社會財富的所有權就會變得非常重要。由於社會財富的聚斂速度遠遠大於私人財富的聚斂速度,“平台”是私有還是公有,是一個制度能否將“公平”內置到增長的充分條件;而能否讓所有人有同等的接入公共財富的機會,則是一個制度能否將“公平”內置到增長的必要條件。
如果我們把公眾擁有“平台”的制度定義為社會主義,把私人擁有“平台”的國家定義為資本主義,前者的財富增長自然會縮小貧富差距,後者的財富增長就一定伴隨貧富差距。顯然社會主義的增長中,“公平”是內生的;資本主義的增長中,“不公平”是內生的。皮凱蒂的研究表明,當“不公平”內置於增長機制時,只靠税收等外部工具是不可能矯正貧富差距的。只有通過社會主義:1)不斷將“平台”公有,2)建立起讓所有人公平接入社會財富的接口(比如住房),才能從根本上避免資本主義下(“平台”私有)必然出現的貧富差距擴大現象。
這就是大眾住宅背後更深層的政治經濟學意義。
註釋:
[1] 經濟日報社中國經濟趨勢研究院家庭財富調研組《中國家庭財富調查報告:房產佔比居高不下》,2019年10月30日 07:45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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