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敏:特朗普遭封殺,歐洲為什麼跳那麼高?
【文/ 張慧敏】
2021年1月6日,特朗普煽動支持者衝擊美國國會,舉世皆驚。更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推特等科技巨頭借治理虛假信息、煽動言論之名,大範圍封禁他及其支持者的社交媒體賬號。
就在美國國內輿論集體“倒川”之時,其歐陸盟友先後表達不同意見。歐盟內部市場專員布雷頓直呼“看不懂”,法國政府發言人稱社交平台如此行事讓人“不舒服”,德國總理默克爾更是直接借政府發言人之口,指出“推特永久封禁特朗普賬號的做法是有問題的”。
大西洋兩岸在關於封禁特朗普社交媒體賬號上的分歧,是不同虛假信息認知的後果,更是兩種不同治理邏輯的體現。
一、歐美對虛假信息的不同認知
根據歐美學界流行的定義,虛假信息(disinformation)是錯誤信息的一個分支。所謂錯誤信息(misinformation)是指與事實有所出入的信息。
一般而言,在正常的溝通交流過程中,由於受眾的認知侷限,對於信息和的誤解、誤信和誤傳時有發生,它們大多是無意的。虛假信息卻是一種有意為之的錯誤信息,即主觀造假行為,如假新聞(fake news)。在新技術的賦能下,網絡巨魔、機器人賬户、專業假新聞網站、陰謀論壇等形式的虛假信息,對傳播過程和政治、社會發展的危害在近年來再次引發關注。
那麼網絡虛假信息會產生何種危害?面對這一問題,歐美顯然有不同的感知。
網絡虛假信息在美國曾一度被視為獨具價值的商業模式。在美國,從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於公民言論自由權利的維護,到上世紀八十年代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正式廢除“公平條款”(Fairness Doctrine),媒體產業已完全市場化。1996年《通訊規範法》(CDA)出台,其中第230條(C款)規定,“交互式計算機服務的服務商或使用者,不應被視為第三方所產出內容的出版人及發表人。”“交互式計算機的服務商自願且善良地限制訪問及限制獲取其所認定的淫穢、色情、下流、暴力、騷擾或其他不當信息時,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如此一來,除傳統媒介,新興的網絡平台也在“散播”信息行為上獲得了事實上的免責依據,擁有了極大的自主審查空間。自此以後,互聯網技術及服務產業在美國蓬勃發展。網絡巨魔、假新聞網站、陰謀論社區也得以迅速繁殖,並一度被視為獨具價值的商業模式,在世界範圍內不斷複製。在這一背景下,美國國內並未形成對虛假信息危害的明確認知。

區別於美國的完全市場化媒體監管,歐陸的法德都有着悠久的媒體審查慣例。
法國的傳播權一直由國家壟斷,直到1982年法國頒佈《傳播法》才第一次明確“視聽傳播自由”,開放媒體市場。同時,視聽傳播高等權力機關(HCAC)創立,對在法運營的一切商業傳播機構進行監管。1982起,密特朗政府在短短7年內兩次修改傳播法,以保證政府在媒體監管上的話語權。因此,“傳播自由”的原則雖在法國紮根,但政府從未退出對媒體的監管。
而法國的網絡監管則始於“警惕外來文化和價值觀稀釋法蘭西本土文化”,早在互聯網誕生之際,敏鋭的法國精英就確立了這一網絡發展策略。此外,2017年馬克龍以微弱優勢戰勝極右翼黨派的經歷,也讓法國對網絡極端思想、假新聞的危害有了切身體會,加速推動了相關立法。
警惕仇恨言論成為德國媒體審查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礎。二戰後盟國分區託管期間,聯邦德國通過《基本法》,第一次確立了“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同時,對戰爭的反思,讓警惕仇恨言論的思想成為社會主流。德國獨特的媒體審查制度也由此產生。以視聽媒體為例,很長一段時期內,德國國內只有公共媒體,且審查權歸屬各州而非聯邦政府。上世紀80年代開放商業媒體運營後,公共媒體依舊得以保留。隨後,州際協議進一步確立了公共媒體由行業協會自律監管、商業媒體由各州媒介廳他律監管的雙軌制。
從歷史來看,德國社會對虛假信息的關注可直接追溯至德國《刑法》中關於煽動仇恨、暴力、歧視的相關規定(第130、185、188條)。2015年,默克爾簽署百萬難民入境的法令後,網絡中仇恨、暴力言論激增,德國國內希望完善網絡立法的聲音此起彼伏。
二、歐美都認為需治理虛假消息,但目的和方法差異不小
因對危害的感知不同,歐美治理虛假信息的做法也逐漸拉開差距。
難以撼動的230條款。2016年特朗普勝選後,由民主黨人牽頭展開對俄羅斯干涉美國大選的調查,首次開啓了美國對虛假信息和網絡審查的討論。2017年民主黨參議員艾米·克羅布徹聲稱,境外勢力散佈虛假信息的行為,嚴重損害美國大選的公正性,故提議修改《聯邦競選法案》(FECA)。其方案為,要求月活用户量超500萬的在線平台對一切競選廣告進行備份,包括買方信息、購買日期與數量、廣告費用、目標受眾等。2018年參議院對這一議案舉行了首輪聽證會,但隨後陷入擱置。除臉書(Facebook)宣佈承認並實施該法案的要求外,包括推特(Twitter)和谷歌(Google)在內的其他互聯網平台均未給出答覆。
2020年5月28日,新一輪總統大選即將進入黨內提名的最後階段。時任總統特朗普簽發總統令,要求司法部等對230條款重新審查,並提交改革方案。次日,特朗普就黑人弗洛伊德被警察襲擊致死並引發示威遊行一事發表推文時,推特迅速將其觀點打上了爭議標籤。這是推特首次對在任總統採取爭議標籤措施。除特朗普外,拜登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也曾提出廢除230條款。儘管前總統和現任總統都先後表達對現有法律監管不足的擔憂,但礙於科技行業、法律界、媒體行業的激烈反對,該類擔憂也僅停留在社會討論階段。
與美國遲遲難以推動立法的局面相比,法德的立法進程相當迅速。
迅速通過的新監管法案增強了法國媒體監管機構的行政權。2017年5月,馬克龍在與“國民陣線”的艱難對弈中贏得總統職位。在選舉期間,這位總統就深受網絡上的婚姻謠傳和離岸賬户謠言之苦,民眾支持率一度走低。2018年1月,在媒體新年招待會上,馬克龍宣佈法國將啓動假新聞治理相關立法;至同年12月22日,經九個月立法討論後,馬克龍成功簽署《反信息操縱法》。新法案對加強了選舉期間的信息審查力度,強化了監管機構的行政權,提高了對誹謗、煽動行為的懲罰力度。此外,法案還明確了網絡平台在打擊虛假信息傳播中的義務,包括推廣主流媒體報道、提高算法透明度、刪除機器人賬户、普及媒體素養。
行動最早、監管最嚴的德國“執行法案”。德國立法更早於法國,2016年時任德國司法部長的海科·馬斯幾乎是以抱怨的口吻,指責網絡平台在處理仇恨言論方面反應太慢,刪得太少,“是時候修改相關立法了”。2017年6月,德國聯邦議會通過《改進社交網絡中的法律執行的法案》(NetzDG,下稱“執行法案”),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執行法案”規定了監管對象為註冊人數超過200萬、以營利為目的、在互聯網上運營、以用户向公眾分享任意內容為取向的社交網絡平台(自產新聞的網站、郵件、求職、電商平台等不包括在內);要求平台以自律及用户他律方式關注涉及違反《刑法》的仇恨言論、煽動及造謠等內容並及時清理;為用户設立易於識別、立訪可用的鏈接,供投訴之用;對違法內容平台需在規定時限內刪除或屏蔽;平台至少每半年發佈一次處理報告;未履行義務者將由聯邦司法部門處以50萬到500萬歐元不等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公佈兩項新的立法《數字服務法》、《數字市場法》 視頻截圖
三、不斷遭受各種挑戰的新監管措施
當然,迅速不一定代表有效。法德的做法也並非沒有遭受挑戰。
2019年3月,推特就曾主動屏蔽一條由法國內政部出資、號召參加歐洲議會選舉的政治廣告,並稱,這正是遵循《反信息操縱法》的執行結果。此舉引來時任法國內政部長卡斯塔內的憤怒譴責,“推特的首要任務應該是打擊煽動恐怖主義的內容,而不是拒絕號召人們參加民主選舉的呼籲。”
德國方面自執行法案頒佈以來,遭受了多輪攻擊。一些指責直接將該做法和專制掛鈎,或批評“執行法案”違憲。但儘管“執行法案”被指責做得太過,仍未能完全阻止極端勢力在網絡膨脹。2019年6月1日,德國政治家沃爾特·呂布克在自家露台上被一名新右翼分子射殺,只因該右翼分子目睹了呂布克捍衞德國開放邊界政策的講話,這段講話在右翼論壇上廣為流傳。
呂布克事件不僅引發德國上下關注,從維也納到里斯本,整個歐州都陷入警惕仇恨言論和保護公民自由的矛盾中。然而,歐洲已經打定主意走強硬的立法路線。2020年12月15日,頂着再次被聯合國人權專員警告的風險,歐盟委員會公佈了新的《數字服務法》和《數字市場法》。兩項法案將矛頭對準科技巨頭,旨在解決市場上的不公平競爭,強化網絡平台在處理虛假信息、仇恨言論等方面的責任,設置鉅額罰款金,確保消費者有多樣化的安全產品和服務。
仇恨、謀殺、支持率的下降、對民主和人權的質疑,歐洲在以明確的立法途徑解決網絡虛假信息的道路上已經付出太多。2021年2月,歐盟將正式開啓兩項新法案的立法程序;儘管結果仍未可知,但現在正是歐洲需要團結一致的時候。過去一週,科技巨頭在美國國內政局變動之際,越過法律封殺特朗普賬號的做法,被外界認為是“別開生面”。在這個節骨眼上,歐洲顯然不會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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