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宣判
@九派新聞 2月8日消息: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於2月8日下午,在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
對於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的上訴不予支持,維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原判,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對於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法院二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0萬餘元,駁回姚策的其他上訴請求,此前一審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共計36萬餘元。
2020年2月17日,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養母許女士欲“割肝救子”,卻發現與兒子並沒有血緣關係。經檢查發現兒子並非其血親。據其介紹,1992年6月,在河南開封醫專第二附屬醫院(現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產房裏,她與同產房孕婦幾乎同時產下男嬰,隨後孩子被護士帶至嬰兒房。出院時兩個孩子被抱錯,直至28年後才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