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呈貢區政府被撤銷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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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雲南昆明市人民政府公開文件稱,決定命名昆明市審計局等21個單位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保留2016—2019年創建成功並經複核合格的50個單位“昆明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稱號;撤銷呈貢區人民政府“昆明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稱號。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命名保留及撤銷依法行政
示範單位的決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自貿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辦文〔2012〕35號)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通過典型引路、以點帶面,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成績突出、示範效果好的單位作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標杆,起到典型示範帶動作用。
2020年,通過申請、創建、驗收、複核和社會公示,決定命名昆明市審計局等21個單位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
2016—2019年創建成功並經複核合格的50個單位繼續保留“昆明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稱號;撤銷呈貢區人民政府“昆明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稱號。
希望被命名和保留稱號的示範單位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發揮推進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引領示範作用,進一步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步、新成效。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學習借鑑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聚焦新發展目標,踐行新發展理念,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高質量推進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