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村幹部被人販子打死”案宣判:6人分別獲刑6至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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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巧家縣法院獲悉,該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伍某付、朱某明等6人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6至11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院沒有對劉華明家屬及其代理人所稱的“劉華明之死牽涉人口販賣”等細節作出明確認定。
2019年10月21日,一則雲南昭通市巧家縣“村幹部被人販子打死”的消息在網絡熱傳,稱村幹部劉華明被“人販子打死”,兇手逍遙法外多年。
上游新聞以《“村幹部被人販子打死”調查:禍起拐賣人口還是債務糾紛?》為題報道後,案件迅速進入司法程序。2020年12月、2021年1月,昭通市巧家縣法院先後5次開庭審理“村幹部被人販子打死”案。

21年前去世的劉華明。/受訪者供圖
網傳“村幹部被人販子打死”
上游新聞此前報道《“村幹部被人販子打死”調查:禍起拐賣人口還是債務糾紛?》顯示,死者劉華明家屬對媒體表示,2000年2月,巧家縣荒田村村幹部劉華明因舉報村裏拐賣人口的事情,被人販子一夥8人打死,其另外兩個親兄弟也被打成殘疾,案發後近20年,“兇手沒有一人被繩之以法”。昭通警方曾回應上游新聞記者表示,這起近20年前的事故是因債務糾紛引發,涉案當事人也曾被抓獲但因證據不足獲釋,該案被昭通市公安局列入重點積案,由分管副局長負責指揮偵辦。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案多次庭審中,對於事故起因多方各執一詞。巧家檢方指控,伍某付、朱某雲等人的殺人原因是朱某珍被打,被告人一方則認為案件是由25元債務糾紛引發,而被害人家屬及其代理律師則認為劉華明是“被人販子打死的”,對於檢方以“聚眾鬥毆”提起公訴表示不認同。

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雲南昭通市巧家縣法院5次開庭審理此案。/中國庭審公開網
檢方以聚眾鬥毆罪提起公訴
巧家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2月3日下午6時許,巧家縣爐房鄉荒田村大花地社劉華高、劉華開兄弟二人因瑣事與朱某珍、伍某章發生爭執,隨後劉華高、劉華開將朱某珍、伍某章打傷,伍某章兄弟伍某義去勸架也被打傷,劉華高、劉華開的父親劉開貴在此過程中也受傷。
2月5日,朱某珍的兄弟朱家富得知其姐被打的消息後,即邀約被告人朱某明、朱某雲、朱某國、謝成榮、伍某明、伍某華,當晚到荒田村伍某龍家,並將朱某珍的丈夫伍某付叫到伍某龍家商量。
2月6日10時許,朱加富、謝成榮等人在伍某付家,準備吃了早飯去找劉華高討要説法。正在吃飯的時候,劉開貴之子劉華明提着一根鐵棒到伍某付家門外,叫伍某付出來把打傷他老人的事情説清楚。此時在屋裏吃飯的朱家富、謝成榮拿着工具先衝出去,對劉華明實施毆打,將劉華明打倒在伍某付家門口。
隨即,朱某雲、朱某明、朱某國、伍某明、伍某華、伍某付也拿着工其衝出門,劉華開和劉華元聽見其母喊叫後,持工具前來幫忙,但也被朱加富、朱某雲、朱某明等人打傷。朱加富、朱某雲等人又到劉華高家找劉華高,因劉華高當天不在家,朱加富、朱某雲等人便用石頭等物品,將劉華高家的房屋瓦片打爛。伍某付、朱加富等人隨後逃離現場,途中伍某付將自家牛賣後,用賣得的錢用作大家外逃的路費。
經巧家縣公安局法醫鑑定,劉華明系顱腦損傷死亡;劉華開、劉華元為輕傷。針對指控事實,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伍某付、朱某雲、朱某明、朱某國、伍某明、伍某華為泄私憤糾集參與打架鬥毆,造成一人死亡、兩人輕傷的結果,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應以聚眾鬥毆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建議以聚眾鬥毆罪判處被告人5--8年有期徒刑。

2019年10月,警方進村調查冷某被拐賣問題。/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
被害人律師堅稱與“人販子”有關
上游新聞此前報道顯示,劉華明親屬稱,2000年,村子裏“被人販子拐賣”的冷某重回故鄉後,被指參與了人口販賣的朱家人坐立不安。劉華明的侄女劉平美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2000年2月6日,吃過早飯的劉華明準備到村裏開會,經過朱家珍、伍某付夫妻家門口時,朱家8個男性親屬突然拿着棍棒和刀從家裏衝出,將劉華明打翻在地。
當時自稱在場的劉華明母親唐興畢曾表示,“衝出來的人什麼話都沒説,直接把他(劉華明)打倒在地,棍棒和刀都落在他身上。”劉華明親屬認為,劉華明是因為人口販賣一事被朱家人故意毆打致死。
巧家縣法院對案件審理中,劉華明母親唐興畢等5人放棄了民事賠償請求,要求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判處6名被告人死刑。案件5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委託代理人劉洪明發表意見認為,不認可公訴機關以聚眾鬥毆罪起訴,不認可公訴機關對6名被告人區分主從的認定,不認可公訴機關對6名被告人量刑情節的認定。該律師在法庭辯論環節發表意見認為,案件拖延近20多年,巧家縣當地政法機關存在“保護傘”。
對於劉華明是否因為涉及販賣人口而被毆打致死這一細節,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巧家檢方的起訴書中認為,劉華明主動攜帶“工具”上門找朱家人“討説法”。庭審中的證言顯示,冷某就被朱某珍等人賣到河南一事作證稱,沒有向劉華明反映過被拐賣一事。“事情都過去30多年了,我現在生活得很好,生了娃,不想過問早前被拐賣的事情了。我事後也從未找過劉華明,也沒向任何單位反映過。劉華明幾個人打架事情,我不清楚。”
一審判決6人獲刑
巧家法院審理後查明,伍某付的妻子朱某珍,父親伍某章與劉華高、劉華開兄弟因瑣事爭執打架後,朱某珍的兄弟朱加富邀約謝成榮、伍某付、伍某華商量報復劉家弟兄,朱加富、謝成榮持械將劉華明打傷致死,伍某付、朱某明、朱某雲、朱某國、伍某明、伍某華持械將劉華開、劉華元打致輕傷。朱加富、謝成榮等8人主觀上有針對劉家弟兄這一特定對象實施傷害的共同犯意,客觀上對劉華明、劉華開、劉華元兄弟實施了傷害行為,因劉華高未在家致8人傷害劉華高的犯意未能實現。朱加富、謝成榮等8人的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構成故意傷害罪。朱加富、謝成榮二人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針對劉華明家屬以及委託代理人劉洪明通過媒體對外透露的劉華明死亡和“村幹部被人販子打死”有關的內容,巧家縣法院、巧家縣檢察院在相關法律文書中均未作出明確認定。
巧家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伍某付等6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6-11年有期徒刑。其中,朱某雲犯故意傷害罪和詐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 實習生 陳芷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