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豬前員工倒賣66億元機票行程單,非法獲利上千萬
觀察者網訊(文/盧思葉 編輯/莊怡)作為報銷憑證的機票行程單也成為了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公佈的一則非法出售發票案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至2019年,原為阿里飛豬員工的被告人羅某,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電子客票號,通過打印國內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機票銷售代理平台售出的機票行程單銷售獲利。
經查,被告人羅某與其妻劉某等人共非法獲利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涉及票面額人民幣66億元以上。

判決書信息顯示,羅某2015年7月入職飛豬,擔任阿里飛豬交通業務部國內交通(機票)運營專員,負責飛豬公司自營的五家機票代理店鋪業務。
在2015年至2019年期間,羅某及其妻子劉某等7人使用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的賬號密碼登錄eTerm系統,利用非法獲取的電子客票號,在位於杭州市餘杭區的家中,打印國內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機票銷售代理平台售出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後進行銷售。
此外,羅某的電子客票號一方面來自於職務便利獲取,從飛豬公司內部盜取電子客票號碼,另一方面通過向其他公司或個人購買。
根據裁判文書顯示,2016年初,羅某以代打行程單名義向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股東郭某提出租賃該公司的賬號密碼及購買空白行程單。
2016年,羅某還以其妻妹的名義註冊了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後以該公司名義登錄航信系統打印行程單及領取空白行程單。另外,羅某前同事王曦、潘某也向羅某提供電子客票號碼。
根據裁判文書顯示,羅某及其家人在上述期間打印了1600多萬張航空行程單,共計非法獲利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涉及票面額66億元以上。
對此,法院判決,羅某犯非法出售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追繳羅某等人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另涉案六人分別獲刑3-5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