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問題紅藍之爭再現,拜登被12個紅州起訴
周毅
【文/觀察者網 周毅】圍繞着氣候問題,美國“紅藍之爭”繼續。3月8日,美國12個州的總檢察長起訴拜登政府,並指責其行為違憲,破壞了美國“自由的基礎保障”。
據美國福克斯新聞網3月8日報道,密蘇里州總檢察長埃裏克·施密特(Eric Schmitt)當日起訴拜登政府,指責其頒佈的第13990號行政令會對地方經濟產生重大影響,同時違反了“三權分立”的原則。
阿肯色州、亞利桑那州、印第安納州、堪薩斯州、蒙大拿州、內布拉斯加州、俄亥俄州、俄克拉荷馬州、南卡羅來納州、田納西州和猶他州的州總檢察長也加入了該訴訟。值得一提的是,聯合起訴拜登的州,都是共和黨人執政的“紅州”。

圖源社交媒體
據美媒報道,第13990號行政令簽發於1月20日。該行政令對温室氣體排放帶來的“社會成本”(SCC)給予了要求,其中二氧化碳為2690億美元(約合1.75萬億元人民幣),甲烷為9900億美元(約合6.44萬億元人民幣),一氧化二氮為8.24萬億美元(約合53.64萬億元人民幣),總計約為9.5萬億美元(約合61.85億元人民幣)。
SCC即二氧化碳排放的社會成本,是指增加排放一噸二氧化碳或者其他温室氣體所帶來的損失,或者説經濟上的成本。SCC指數越高,意味着每增加排放一噸二氧化碳,將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損失,美國政府可以就此採取更為嚴厲的限制措施。
帶頭起訴拜登政府的施密特表示,這部“潛在的法規”將扼殺密蘇里州的製造業,並對農業造成損害,這會影響當地民眾的就業和生活。起訴書稱,如果該行政令最終生效,那麼可能在未來幾十年裏,給美國經濟帶來數十億或者數萬億美元的損失。
另外一個起訴拜登政府的理由是,該行政令破壞了美國“自由的基礎保障”。
起訴書稱,規定温室氣體排放的“社會成本”,這是“典型的立法行為,是屬於國會的權力”,拜登的行為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立法權屬於國會)。拜登“行使”立法權,有違“三權分立”的原則——而這正是美國“自由的基礎保障”。

起訴書截圖 圖源美國政府有關網站
事實上,這並非美國國內第一次因為氣候問題展開“紅藍交鋒”。
2015年,美國24個州和州機構聯名起訴奧巴馬政府,反對其旨在削減燃煤發電碳排放的《清潔電力計劃》,其中多數是共和黨執政的“紅州”;2019年,由29個州及城市組成的聯盟起訴特朗普政府,反對特朗普政府放鬆對燃煤發電廠的限制,其中多數是民主黨執政的“藍州”。
據美媒報道,在其上任前後,拜登都將氣候變化視為“生存威脅”,在應對這一問題時相當“激進”(aggressive)。拜登有意在2035年讓美國電力系統“脱碳”,以及在2050年實現温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