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取消經營性公墓建設,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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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開發比房地產更加暴利。‘天價’墓地頻現,部分地區竟然出現了‘死不起’、‘葬不起’的情況。”經營性公墓不僅佔據了大量的土地資源,也暴露出價格虛高等種種弊端。這一問題引起了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實驗學校教育集團總校校長崔建梅的關注。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她向大會提交了《關於修訂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的建議》。
“在一般用地上修建經營性公墓客觀上形成了‘死人和活人爭地’的結果。”崔建梅告訴澎湃新聞,部分經營性公墓盲目開發高檔、豪華墓穴,且普遍存在違規超面積的情況。而且大量使用石料石材,致使土地大面積硬化,位於山地的經營性公墓甚至出現大量“青山白化”的現象。
“應當大力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給後代留下綠水青山。”崔建梅告訴記者,以江蘇省為例,很多地區已不再新批准經營性公墓用地。例如南京市已有30多年未新批此類用地。《蘇州市公墓管理辦法》規定自2003年6月起不再新建經營性公墓,全市各縣級市(區)以鎮、街道為單位建設了公益性骨灰堂。
崔建梅認為,要全面推廣公益性公墓。可以選擇農村的荒灘荒地、廢棄的公用設施用地等閒置公用土地資源進行建設。這樣可以有效遏制濫佔耕地、多佔土地的衝動,避免大規模開山闢地,促進節約用地,有序建設和保護生態環境。
在財政投入上,崔建梅建議,公益性公墓可由政府或鄉村集體建設,並列入縣區財政預算,結合鄉村振興和美麗鄉村建設,予以專項財政支持。“公益性墓穴佔地少、墓材標準適中,單個成本中位數僅約3000元左右,財政完全可以負擔。”
崔建梅表示,殯葬改革是民生大事,關注人民羣眾能否“逝有所安”。她建議加快修訂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在相關條款中明確“取消經營性公墓建設,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建設”,從法治層面指導、推動和規範城鄉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
“將公益性公墓的建設管理列入民生工程。作為改善民生、促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實事。”崔建梅呼籲,建立健全資金、土地、規劃等方面配套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和落實力度,為推廣公益性公墓建設,建立長效監管和經營維護機制奠定堅實基礎,更好地維護全體公民特別是廣大低收入人羣的殯葬權益,提升羣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她同時指出,要穩妥處理既有經營性公墓。對全國經營性公墓進行全面清理,摸清數量和現狀。針對不同情況制定不同解決方案,出台相應辦法。可以採取補償、贖回、改制等方式,用2—3年時間解決存量經營性公墓後,全面取消經營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