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蔚:中央治港心跡——“一國兩制”,知易行難的偉大實踐
【文/吳蔚】

一、兵鋒止步深圳河
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上莊嚴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今天成立了。新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立即通告全世界:中國政府不承認英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的三個不平等條約。《義勇軍進行曲》在廣場上空迴盪,而此時的華夏大地並未迎來最終的勝利。
10月2日,廣東戰役打響。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及第四野戰軍各一部,協粵贛湘邊縱隊、閩粵贛邊縱隊及兩廣縱隊向廣州、揭陽兩個方向發起猛攻。國民黨華南軍政長官餘漢謀率15萬兵力紮緊的粵北防線僅堅持了13天。10月14日,四野第15兵團取道增城解放廣州,兩廣縱隊兵出惠陽攔腰截斷九廣鐵路,國民黨敗軍倉皇登船從伶仃洋一路南逃。解放軍前鋒部隊一度打到深圳河邊,前指命令傳來,大軍止步,揮師西進。

解放戰爭廣東戰役解放軍進攻態勢圖
時至今日許多人會問:當年為何不順勢渡河收復香港,是怕打不過英國人嗎?
陳毅任上海市長時有一次作報告,下面遞上來一個條子,問:怎樣收回香港?陳毅答:“解決香港問題如果要動武的話,我們正規軍都不用出動,光是廣東省的公安和警察部隊就夠了。”
開國元帥絕非虛言,發起渡江戰役時,“膽敢”向擅自闖入長江的英國皇家海軍巡洋艦開炮的人民解放軍最不怕帝國主義牛鬼蛇神。沒有順勢武力收復香港,只因當時的黨中央有更深一層的考慮。
二、“一國兩制”顯初心
1955年5月,周恩來總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中國人民解決台灣問題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香港澳門問題的解決,同樣遵循這個思路。它的初衷源自毛澤東“以和為貴”、“愛國不分先後”的民族大義。
197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公開信《告台灣同胞書》。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談話,進一步闡明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政策。表示“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將葉劍英的談話精神進一步細化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在國家實現統一的大前提下,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

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
“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就此形成,它的初心便是“和平統一”,希望率先解決的是台灣問題。
2019年1月2日,《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紀念會並發表重要講話。“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温暖話語傳遍海峽兩岸。
就在這一年,香港爆發“修例風波”。蔡英文當局藉機攛掇“港台連線”,以“今日之香港,明日之台灣”將“一國兩制”與“九二共識”污名化。以香港亂局的血淚換來民進黨競選連任的勝局。

操弄“香港議題”贏得連任選舉的台灣民進黨當局
台灣資深媒體人唐湘龍在政論節目上詰問台灣選民:極富誠意的“一國兩制”你不要,難道要“一國一制”嗎? 唐湘龍言猶未盡的話筆者打算説開説透:“一國兩制”是和平統一的政治前提,“一國一制”則是兵臨城下秋風掃落葉前的“最後通牒”。畢竟在戰場上得不到的,也休想能在談判桌上得到。
無奈,在台灣島內多年“反共宣傳”與“仇中洗腦”轟炸下,一些非常淺顯易懂的道理、至親至誠的呼籲會被選擇性無視、陰謀式扭曲,這是台灣人民的悲哀。
台灣的故事在此按下不表,因為“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在歷史的蜿蜒曲折下率先用在了香港問題的解決上。
三、愛國者標準
香港問題,最先坐不住的其實是英國人。1979年3月,香港總督麥理浩帶着倫敦的“旨意”來北京“投石問路”。麥理浩試圖以“新界租約續期”問題為幌子,隻字不提不平等條約之事。鄧小平一眼識破,亮明立場:**“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問題本身不能討論”。**悻悻而歸的麥理浩並非沒有收穫,“一國兩制”構想隨他傳到了倫敦。
1982年9月23日,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攜馬島戰爭勝利餘威的“鐵娘子”一腳踢到了鄧小平這塊“鋼板”。若有所思的撒切爾在人民大會堂的台階上踩空摔倒,驕傲的大英帝國意識到:香港的問題要麼以和平的方式談判解決,要麼以“最壞的打算來處理”,中國共產黨人做了兩手準備。

1982年9月鄧小平會見到訪的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
英國人決定:還是談吧。以這場會談為開端至1984年12月簽署《中英聯合聲明》,中英談判整整談了兩年22輪。
1982年8月10日,鄧小平與鄧穎超一同會見美籍華人科學家時,提出了一個後世廣為引用的原則:香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香港人管理。
1984年6月23日,香港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議員鍾士元、立法局非官守議員鄧蓮如、利國偉等人在英國人的唆使下以“為香港民眾請命”的姿態來北京訪問。言語間談及:香港人對中央的“一國兩制”政策缺乏信心。企圖説服中央不要急於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鄧小平在會見時作出嚴厲批評,一席話在今天聽來仍然振聾發聵。
小平同志講:**“你們説香港人沒有信心,其實是你們個人的意見,概括起來就是你們對中國政府所指定的政策不信任。”**鄧小平話鋒一轉:“**你們要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多瞭解中華民族。**過渡時期還有13年的穩定問題,我們的擔心不比你們小。我毫不懷疑會有波動,只是波動大小的問題。我們為什麼要成立中英聯合小組,就是為了隨時解決問題,創造好的條件,等到1997年能夠順利接管政權。”
在這一次談話中,同樣給後世帶來深遠影響的,還有小平同志詮釋的“愛國者標準”。他説:“愛國者的標準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港媒當時報道:鄧蓮如、鍾士元、利國偉等人的“進京請命”以不歡而散告終
“進京請命”港人小組見鄧公不為所動,打道回府。英國人卻始終不甘心,隨後打出“經濟牌”被北京的不動如山擊碎,又甩出了“民意牌”。1992年,英國梅傑首相派出好友彭定康出任“末代港督”。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的周南敏鋭地感覺到:來者不善。
赴任前,彭定康在倫敦秘密會見了李柱銘,在記者會上,“末代總督”施施然地宣佈:要為香港的“自由”和“民主”而戰。**高壓統治香港150多年的殖民統治者搖身一變成了自由民主的佈道者。**撒切爾夫人當年甚至設想:應該讓香港人舉行公投,成為第二個新加坡。
大英帝國得不到的,誰也休想得到。
但中國人,不信邪。
四、不談“一國”,只要“兩制”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同年7月5日,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1次全體會議決定委託在香港地區的25位委員共同發起籌組有廣泛代表性的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由在香港的5位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由新華社香港分社予以協助。
他們被賦予三項任務:1.廣泛徵集香港各界人士對基本法的各種意見和建議,向起草委員會反映;2.接受起草委員會的諮詢;3.將收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和綜合分析,供起草委員會參考。
**什麼叫“有廣泛代表性”?**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員來自香港工商、金融、地產、法律、專業人士、傳播媒介、勞工及基層團體、宗教、外籍人士、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其他等十大類別的代表人物,包括工業、商業、旅遊、海運、陸運、航空、銀行、證券、地產、建造、保險、律師、大律師、司法、工程師、建築師、測量師、都市規劃師、會計師、工商管理、醫務人員、學者、科技、文藝、教育、體育、城市管理、電視、電台、新聞、雜誌、出版、勞工、公務員、政見、學生、社區、社會服務、漁農、小販等各行各業的人士。
這種“廣泛代表性”不僅貫穿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始終,更體現在基本法起草之時。

1988年出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梁振英(左二)會見學界代表
在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180人中,**有一位測量師名叫梁振英,這一年他31歲;有一位學生代表名叫戴耀廷,這一年他21歲。**歷史總是充滿巧合,兩位青年的人生軌跡在這一刻相聚交匯,卻又在後來的數十年裏分道揚鑣。
1989年2月,戴耀廷撰寫了一篇名為《論一國兩制下的分權關係》的論文。已是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法律系副講師的他以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分權模式為切入點,橫向對比單一制國家與聯邦制國家的不同特點,得出的結論是:香港基本法草案對“高度自治”的體現嚴重不足。
自此文始,戴耀廷流露出了對“高度自治”的偏頗理解與片面追求,而這種政治上的幼稚與狹隘成了許多香港年輕人的一個通病:他們避而不談“一國”,卻熱衷於討論“兩制”;選擇性無視愛國者標準,只論“港人治港”。
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在《信報》專欄拋出論調:“要爭取香港落實真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佔領中環。”非法“佔中”運動由此拉開序幕,而對香港政治環境更具破壞力的,是他所宣揚的“公民抗命”主張,一種將民主“武器化”的政治操弄,將矛頭直指北京。
境外勢力如獲至寶。

黃之鋒、戴耀廷、李柱銘三人2015年9月赴美宣揚非法“佔中”的所謂“雨傘運動”
2018年3月24日,“台獨”組織“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在台北舉辦“獨派”論壇。會場可謂是“台獨”、“港獨”、“疆獨”、“藏獨”、“蒙獨”五獨俱全。戴耀廷前排就坐,發言將香港問題“全球化”,鼓吹建立全球反對勢力大聯盟。
2019年香港爆發“修例風波”,“公民抗命”野蠻生長成“違法達義”,暴力示威者與激進反對派以粵語“攬炒”自成一派,要與香港“抱在一起死”,這場亂港暴動令香港法治受到嚴重衝擊。戴耀廷趁勢翻出“風雲計劃”,反對派在11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中擊敗建制派。

“35+計劃”是戴耀廷等人野心膨脹至巔峯的寫照
2020年,野心膨脹至極的戴耀廷發起“35+計劃”,旨在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同年4月28日,他在黎智英的《蘋果日報》發表《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為反對派拿下“35+”後的政治顛覆行動出謀劃策。
從昔日在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一同跑社區的同僚,到如今政見針鋒相對的陌路人,梁振英對戴耀廷的企圖心洞若觀火。他發聲警告:戴耀廷的“35+計劃”瞄準了香港的“太陽穴”。
五、“決定+立法”的邏輯
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的血腥暴動引起國內輿情憤怒。黑衣暴徒“私了”毆打無辜市民、“裝修”打砸愛國商家店鋪的視頻在內地互聯網上流傳。在香港止暴制亂、撥亂反正已成舉國共識。

2019“修例風波”香港警方止暴制亂的轉折點戰役:香港理工大學包圍戰
同年10月3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黨領導人民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舉。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2020年1月,十九屆中央委員駱惠寧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任內調任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同年2月,現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夏寶龍兼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
尚不確切知曉中央用意的香港媒體嗅到了風向轉變,以“夏駱新局”預測北京將有更大的動作。

2020年5月28日,全國人大出台5·28重大涉港決定
2020年5月,全國兩會在北京召開。5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5·28決定)。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佈。當天晚上,香港國安法在香港刊憲正式落地實施。
2020年7月1日,香港迴歸祖國23週年,歷史總是充滿巧合,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延宕多年未果造成的國家安全漏洞,被中央以“決定+立法”的方式堵上。
**何謂“決定+立法”?**即“全國人大通過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的模式。值得一提的是,這在新中國立法史上尚無先例。中央立法方式一般是全國人大及其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行使國家立法權制定法律,或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作出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的方式。
香港國安法的訂立方式既不同於全國人大單獨的立法行為,也不同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單獨立法行為,而是採取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決定權和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常設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相結合的方式。
決定:宣示立場、確立原則、決定事項、明確授權。立法:構建制度、設定權力、明確義務、訂立罰則。
下決心解決香港國安立法問題勢必遭遇香港反對派的激烈反對和國外境外反中勢力的強力干預,故必須以彰顯主權意志和國家立場的方式堅決回擊。
何謂“主權意志與國家立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一節(第五十七條至第七十八條)寫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行使主權權力。
一言以蔽之,“決定+立法”的邏輯便是國家作為主權者與立法者的最高意志體現。

2020年7月31日駐港國安公署與香港特區國安委舉行協調會議
2020年6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召開聽取涉港國安立法意見座談會,21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參加。駱惠寧在會上指出:這次從國家層面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遵循的原則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堅決反對外來干涉、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
駱惠寧説:決定了的事情,就會堅決地做。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決定》全文1400多字,分為九個要點。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被寫在顯要位置。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選舉委員會的重構與賦權重點體現在:**1.職能:**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2.構成:選舉委員會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等五個界別共1500名委員組成。

選舉委員會五大界別組成(圖源:香港01)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大方向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不少於188名委員聯合提名,且上述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15名。選舉委員會以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行政長官候任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
立法會選舉制度也獲得了新的明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每屆90人。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分別選舉產生。
與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直接相關的部門浮出水面: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該委員會依法審查候選人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的規定。
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依然是主權者與立法者“決定+立法(修法)”的路徑,香港特區將依照《決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修法,在香港進行法律的本地適應化,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此外,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安排和選舉組織等有關重要情況,及時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香港政治,迎來了撥亂反正、撥雲見日的憲制時刻。
六、香港再出發
“一國兩制”,知易行難。容易的是,偉大構想言簡意賅、通俗易懂。困難的是,河的那邊有人不要“一國”,海的那頭有人不要“統一”。裏外都是中國人,若能匯聚在“一國”前提下,便是“一家人,萬事好商量”。
這場偉大的制度實踐放眼四海而獨有,美英政客常言:不看好中國推行“一國兩制”。豈止不看好中國,他們簡直無法容忍“一國兩制”的中國實踐走向成功。否則他們對內用以統治、對外用以征服的意識形態敵對邏輯將成為無根之木,他們的制度優越感將淪為海市蜃樓。小平同志早有預言:將來會有人妄圖將“一國兩制”歪曲為“兩國兩制”,這股力量可能來自於香港本土,也有可能來自國際方向。

2014年6月,國新辦印發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指出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
香港基本法第五條明確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偉大實踐已至五十年半程,“五十年不變”的變與不變卻一直是輿論熱議的焦點。
變的是,中國改革開放40年有餘,綜合國力顯著提升,國際地位穩步提升;變的是國際環境風雲突變,百年變局突如其來,偉大民族復興正臨圓夢前夜。
不變的是,中央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的決心和信心始終堅定不移,國家維繫香港繁榮穩定的決心和信心始終堅定不移。
“五十年不變”不等於“五十年不管”。無論是香港國安法落地實施,還是選舉制度修改完善,中央始終秉持的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維護國家安全囿於國家總體安全觀之下,“愛國者治港”原則符合普世政治倫理。
説來説去,就是“政治”二字:中央不忌敏感,不避禍福。
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出任美國第二任總統的約翰·亞當斯政事繁忙,遠離故鄉和家人。1780年,亞當斯太太致信多有抱怨之詞。亞當斯覆信寬慰:“為了我們的孩子能夠自由地研究數學與哲學,我必須研究政治與戰爭。”
筆者以為,中央此次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初衷是滌盪香港政壇亂象,還香港政治生態以風清氣正。是對愛國初心的皈依,是對“一國兩制”的堅守。“愛國者治港”並不意味着讓香港所有的反對派離開政治舞台。相反,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恰恰有助於讓那些真心愛國、心繫香港的“忠誠反對派”免於被激進勢力綁架,讓他們敢於發聲獻策,不必擔心被扣上“港獨”分子的帽子。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需要一批知心交心的諍友。

香港迴歸祖國二十多年,反對派們實在是不及格。當國家在過去數年對香港陸續釋放諸如“自由行”、“一帶一路”規劃、粵港澳大灣區這些“祖國紅利”時,是誰將大陸同胞的南下熱情比作是“蝗蟲大軍”,又是誰衝鋒在前阻撓香港同胞“北望神州”?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7年赴港視察,正值香港迴歸二十週年,**一句“蘇州過後無艇搭”言猶在耳,香港的出路究竟在哪,答案不言自明。還是那次訪港,會見香港特區新任行政、立法、司法機構負責人時,主席又贈三言:“一寸丹心為報國”、“為官避事平生恥”、“上下同欲者勝”,**袞袞諸公可曾牢記?當香港深層次矛盾陸續暴露,民生多艱嗷嗷待哺,如何下大力氣着手解決?須知“愛國者治港”僅是最低要求,國家呼喚的是賢能良才,擁抱的是良政善治。
決定了的事情就要堅決地做,中華兒女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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