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正:法家“刻薄少恩”?不少是從儒家學的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傅正】
儒法之辨是中國思想史上的一個重要論題。一直以來,“刻薄少恩”是法家飽受詬病的一點。可當這個評價施之於這一對中國歷史影響深遠的政制時,就不能不引人深思了:“刻薄少恩”的政制是什麼樣的政制?法家思想天生“刻薄少恩”嗎?
我們不妨從商鞅説起。

刻薄少恩,還是不畏權貴?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因病去世,享年四十有三。孝公在位近24年,變法圖強,為秦國一躍成為霸主奠定了基礎。他的不幸去世,關乎到另一位名人的命運。此人就是商鞅。二十多年前,商鞅隻身入秦,與孝公暢談“彊國之術”,“語數日不厭。”君臣兩人相知相悦,可見一斑。
這二十年來,孝公對商鞅言聽計從,榮寵有加。《戰國策》甚至説孝公臨終時有意傳位商鞅,因後者推辭而作罷。這段記載應為外人演繹,但它多少反映出商鞅在秦孝公心目中的地位。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商鞅身為外來户,卻位極人臣,單憑這點就足以令他飽受妒忌。
秦孝公去世前五個月,貴族趙良就曾規勸商鞅功成身退。他説道:
“您出一次門,需要幾十輛大車跟隨,車上帶甲士兵全副武裝,貼身警衞隨從寸步不離,持矛操戟之武士從旁開道。這些警衞措施缺少一樣,您都不敢出門。……你還不知足,仍要貪圖商於(商鞅的封地)的財富,把持秦國的政教,積蓄百姓的怨恨,一旦秦王捨棄賓客而不能當朝,秦國要收拾您的人,難道還少嗎?”
趙良提醒得不錯,孝公去世不久,他的親兄弟,也就是繼位新君秦惠文王的老師公子虔,就發動了一眾親貴誣告商鞅謀反。按照《史記》的説法,商鞅一路逃亡到邊境,想要住旅店,店家不知此人是誰,就回答他:“按照商君的法令,住店的客人沒有證件,店主要負連帶之罪。”商鞅無奈嘆道:“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
黴運遠遠沒有結束,商鞅好不容易逃到魏國,魏國人都怨恨他當初靠不講信用,欺騙公子昂而打敗魏軍,不肯收留他。商鞅只得計劃經由魏國逃往他國,沒想到魏國人做得更絕,他們擔心秦國藉口報復,索性把商鞅趕回了秦國。商鞅走投無路,只能逃回自己的封地商邑,很快被前來討伐的秦軍殺死,就這樣結束了他悲劇的一生。
這還沒完,大抵秦惠文王不夠解恨,不僅將商鞅五馬分屍,還誅滅商鞅全家。一代大改革家落得死無全屍,絕嗣滅族的下場,着實令人扼腕。
人主生前,作威作福,人主身後,慘遭清算,這類例子古今中西,比比皆是。從大權獨攬,到身死族滅,在漫漫歷史長河中,商鞅的遭遇本不算特殊。然而,這段故事在司馬遷筆下卻極為傳神,以至於令人懷疑其中是不是存在文學虛構的成分。比如後世史家怎麼知道商鞅住店遭拒時,會發出什麼樣的感慨?太史公彷彿身臨現場,不很可疑嗎?

司馬遷像
不過這些還是表層,《商君列傳》頗多讖語,用今人的話説,倒像是個寓言故事。司馬遷告訴讀者,真正殺死商鞅的人既不是公子虔,也不是秦惠文王,恰恰就是商鞅自己——此人一出場就預示了其結局。
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説,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史記•商君列傳》)
“刻薄少恩”是司馬遷對商鞅的基本評價。這一性格決定了商鞅的成功,也造成了商鞅的失敗。因為“刻薄少恩”,商鞅才能毫無顧忌地推動改革,才能不念舊情地詐騙魏將公子昂,為秦國攻取河西戰略要地。也正是因為“刻薄少恩”,商鞅不僅在內結怨於親貴,在外樹敵於諸侯,完全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
就他個人而言,“刻薄少恩”當然造成了悲劇,但對於秦國而言,卻有大大的好處。因此在國學大師章太炎看來,這一性格反而凸顯了商鞅不畏權貴,堅持原則的高尚品質。“辱大(太)子,刑公子虔,知後有新主,能為禍福,而不欲屈法以求容閲。烏乎!其魁磊而骨鯁也。”

章太炎
不管太子也好,王叔也罷,只要觸犯法令,一律與庶民同罪,這還不夠魁磊骨鯁嗎?同理,儘管商鞅欺騙公子昂十分不道德,但我們也完全可以為他辯護説,這是為了國家大事而拋卻私誼,是公而忘私的表現。
司馬遷與章太炎,一件事實,兩番評價。不過太史公終究是太史公,不僅是偉大的史學家,也是傑出的思想家、政論家。司馬遷接着評價道:“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商鞅的性格倒在其次,關鍵是法家的政治思想及其實踐同樣“刻薄少恩”。
思考儒法關係,別太“二極管”
漢儒桓譚有言:“魏文侯師李悝,著《法經》。……衞鞅受之,入相於秦。”這部《法經》集各國法律之大成,據説是我國目前已知的第一部系統性的成文法典。考慮到當時中國正處於從習慣法到成文法的歷史轉折時期,説此書是一部制度改革大全也不為過。
商鞅“彊國之術”來源於李悝之《法經》,已得到主流學界的承認。例如錢穆便稱:“(商鞅)其變法,令民什伍相牧司連坐,此受之於李克之《法經》(按,原作‘網經,疑誤’)也。”
《漢書》則説李悝(克)乃“子夏弟子,為魏文侯相”。從這個角度來説,商鞅系子夏之徒孫,與另一位大改革家吳起同出一門。因此郭沫若稱:“商鞅是李悝的學生,與吳起同是衞人而年輩略後。他也是在魏文、武二侯時代儒家氣息十分濃厚的空氣中培養出來的人物,他的思想無疑也是從儒家蜕化出來的。”
這話多少提醒我們,在思考儒法關係時,最好不要模仿宋明理學家的惡習,不要動輒逼人在“利”“義”之間選邊站,並把自己討厭的人統統歸為“管商申韓之徒”。亦如我們在討論現實政治或社會問題時,切不可像某些公知那樣人為地刻畫人權/主權的二元對立,或把任何不同意其觀點的人統統斥為“極左”,彷彿今天的社會仍然停留在“清算三種人”的時代。
再來説説子夏。關於子夏,荀子講過一個故事:
子夏家貧,衣若縣鶉。人曰:“子何不仕?”曰:“諸侯之驕我者,吾不為臣;大夫之驕我者,吾不復見。柳下惠與後門者同衣而不見疑,非一日之聞也。爭利如蚤甲而喪其掌。”(《荀子•大略》)
説的是子夏這人窮得叮噹響,穿得破破爛爛。有人勸他出來做官,子夏回答:“傲視我的諸侯,我不做他的臣子;傲視我的大夫,我不再見他。柳下惠穿得跟看後門的人差不多,因而不被人懷疑,這不是一兩天的傳聞了。爭奪此等小利而失掉操守,有如抓住了指甲而丟掉了手掌。”荀子讚揚子夏像“古之賢人”那樣“自嗛其行”,“賤為布衣,貧為匹夫,食則饘粥不足,衣則豎褐不完,然而非禮不進,非義不受”。
其實荀子對於子夏的態度很有趣:一邊高度讚揚其“嗛”,另一邊卻痛罵其“嗛”。“正其衣冠,齊其顏色,嗛然而終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賤儒也。”可以想見,這種自命清高的態度着實令荀子既敬又惱,所敬者,蓋因子夏知禮樂,守節操,所惱者也不難理解。相較於孟子往來於魏齊之間,子夏“終日不言”,於天下何有益哉?
這位“不仕不言”,既不作卿士也不當謀臣的子夏,小孔子44歲。孔子晚年返回魯國,傳《易經》,作《春秋》。子夏正是這一時期孔子的入室弟子。按《論語》的説法,子夏問孔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説明了什麼道理?孔子回答:“繪事後素。”子夏立即舉一反三,“禮後乎?”(禮樂也產生於仁義之後嗎?)孔子聽後十分開心,連連讚道:“起予者,商也!始可以言《詩》已矣。”這個小小的例子足以反映出子夏聰明伶俐,才氣過人。
《史記》載:“孔子既沒,子夏居西河,教弟子三百人,為魏文侯師。”又説:“如田子方、段幹木、吳起、禽滑釐之屬,皆受業於子夏之倫,為王者師。是時獨魏文侯好學。”可見子夏不僅為魏文侯培養了一大批政治人才,自己也曾教導過文侯。
瞭解戰國史的讀者當不會質疑,這位魏文侯可稱得上當時頭號改革家。按照太史公的説法:“文侯受子夏經藝,客段幹木,過其閭,未嘗不軾也。秦嘗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文侯由此得譽於諸侯。”
秦國人之所以不敢伐魏,當然不是因為魏文侯宅心仁厚,而是當時的魏國太強大——不特甲士冠絕天下,軍事技術水平和軍隊的專業化程度,走在列國之前,其內政治理更是有聲有色。除了上面提到的吳起和田子方、段幹木、禽滑釐等人,還有李悝、翟璜、樂羊、西門豹等一大批卓越的人才效命於魏侯。
這些人幾乎都是子夏在西河地區的學生,他們也被後世學者統稱為“西河學派”。由此可見,儘管子夏本人“不仕不言”,但絕不代表他沒有王佐之功。需要強調,跟後來的荀子一樣,子夏雖為儒家,卻教出了一大批法家學生。
漢儒稱:“經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於子夏。”據説,不僅《毛詩》、《易傳》傳於子夏,《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出於子夏,《左傳》也很可能跟他有關。換句話説,子夏既是一名詩學家、易學家、禮學家,更是一名春秋學家。
大抵在古人看來,《春秋》這部經書似乎有種特殊的魔力。相傳關二爺之所以深明大義,就是因為他熟讀《春秋》,以至今天的關帝廟還以關公讀春秋的坐像為標準造型。

“夜觀春秋”關帝像,圖自新華社。
晚清時期,康有為等維新人士更宣稱自己從《春秋》中找到了大同民主的真理。不過這裏需要特別指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子,也記載過子夏本人關於《春秋》的一番話:
子夏曰:“《春秋》之記臣殺君、子殺父者,以十數矣,皆非一日之積也,有漸而以至矣。凡奸者,行久而成積,積成而力多,力多而能殺,故明主蚤絕之。”今田常之為亂,有漸見矣,而君不誅。晏子不使其君禁侵陵之臣,而使其主行惠,故簡公受其禍。故子夏曰:“善持勢者,蚤絕奸之萌。”(《韓非子•外儲説右上》)
用今人習慣的話説:《春秋》教導我們,對於威脅國家安全穩定的奸佞之徒絕不可存有一念之仁,必須斬草除根,以絕後患!
法家那一套,不少出自儒家
關於《春秋》之大旨,曾親炙於大經學家董仲舒的司馬遷心知肚明:
《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太史公自序》)
引文所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云云,可知前引《韓非子》所載子夏之言,絕不是法家杜撰。
今人一講起儒家,彷彿就是一羣滿嘴仁義道德卻手無縛雞之力的老學究,殊不察古之士君子嫺習禮樂射御書數,招之即能上陣殺敵,況夫孔子相魯七日而誅少正卯,又哪裏是影視劇裏搖頭晃腦的書呆子模樣?

關於孔子,《韓非子》還舉過一個比較有名的例子: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鬥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此治之道也。”(《韓非子•內儲説上•七術》)
“棄灰於道者,刑。”這個有關孔子主張嚴刑峻法的例子,到了漢儒劉向手裏,卻被挪用到了商鞅頭上:“今衞鞅內刻刀鋸之刑,外深鐵鉞之誅,步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道者被刑,一日臨渭而論囚七百餘人,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畜怨積仇比於丘山。”
漢儒習慣於誇大秦政的酷烈程度,然而這番話大體已被出土秦簡證偽了。不過從孔子主張嚴刑峻法到商鞅實踐嚴刑峻法,同一個案例的不同説法,是不是能夠為我們思考儒法關係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呢?
世衰道微,邪説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孟子•滕文公下》)
亂臣賊子之所以懼怕《春秋》,恐怕不只是因為《春秋》行褒貶之事,讓他們在史書上留下不好的名聲,更在於《春秋》講授了專政的道理,否則僅憑文人諷議怎麼能跟“禹抑洪水”或“周公兼夷狄,驅猛獸”相提並論?
莊子説:“《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孔子有言在先,“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可見正名分是禮樂春秋的基本前提。對於此節,荀子發明最詳: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荀子•正名》)
確定概念、劃定名分是王者該做的事,倘若概念規範、名分清晰,人羣或事物就能分辨得明明白白。某些玩弄修辭、模糊概念、淆亂名分之輩,擅長迷惑羣眾,使羣眾陷入無謂的是非爭論之中,以滿足他們的利益。這些人就是所謂的大奸,其罪過類似於偽造符節或變亂度量。
名分對於規範和秩序的重要性可見一斑!大抵在禮學家、春秋學家看來,世界天然就有某種秩序結構,每個人、每件事,甚至每個物品在這個秩序結構中都有固定的位置。什麼人在什麼位置就該做什麼事。
一個人稱為老師,有“老師”之名,就該有老師的樣子;一個人稱為學生,有“學生”之名,就該有學生的樣子。君主就要有君主的樣子,臣屬就要有臣屬的樣子,人民就要有人民的樣子,所有人都要遵循這種秩序結構,不能僭越,不可躐等。
郭沫若説:“前期法家淵源於子夏氏,子夏氏之儒在儒中是注重禮制的一派。禮制與法制只是時代演進上的新舊名詞而已。”説這番話時,郭沫若心中法家的典範是商鞅。《商君書》説:“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禮法以時而定。”
誠然,先秦法家這番論説尚且不能跟歐洲近代的歷史主義相提並論,但它至少表明:儘管法家揚棄了永恆的“先王之道”,不再像其儒家老師那樣“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卻毫不妨礙他們把儒家對禮樂之秩序性和規範性的強調推到了極端。用今人的話説,法家抽調了禮樂秩序的道德內涵,把它變成了一台嚴絲合縫的冰冷機器。
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羣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韓非子•定法》)
《韓非子》甚至舉過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極端例子:
昔者韓昭候醉而寢,典冠者見君之寒也,故加衣於君之上,覺寢而説,問左右曰:“誰加衣者?“左右對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與典冠。其罪典衣,以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為越其職也。非不惡寒也,以為侵官之害甚於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陳言而不當。越官則死,不當則罪。守業其官,所言者貞也,則羣臣不得朋黨相為矣。(《韓非子•二柄》)
韓昭侯宿醉。掌帽官見狀,擔心昭侯着涼,把衣服蓋在他身上。昭侯舒舒服服一覺醒後,發現身上蓋着衣服,就問左右是誰幹的。左右回答“掌帽管”。昭侯因此同時處罰了掌帽官和掌衣官。處罰掌衣官,是因為他沒有履行職責,及時給君主蓋衣服,處罰掌帽官,是因為他越權,幹了本該由掌衣官乾的工作。
從這個意義上看,殺死商鞅的與其説是秦惠文王、公子虔,倒不如説是他一手推動建立的秦政,否則他何至於感慨“為法之敝一至此”?膽敢觸犯秩序者,雖貴為太子首傅、右傅者,照樣斧鉞加身,何況一客卿乎?
楊立華教授由是描述法家的主張:“在這裏,臣民必須像物件一樣,安於他們被擺放的位置。任何逾越界限的舉動,無論其動機如何,都將受到嚴厲的懲處。為了使每個人的職責範圍有明晰的界定,任何兼職都將被嚴格禁止”。
誠哉斯言!然而法家這一套不正是從儒家那裏學來的嗎?倒是大史學理論家章學誠目光如炬:“申、韓刑名,旨歸賞罰,《春秋》教也。”類似的思想史轉變還出現在清代。乾隆年間三禮學復興,戴震、程瑤田、凌廷堪、汪中、焦循、阮元等一干江浙大學者紛紛從事禮學研究。這些學術成果沒能恢復三代之治,卻為晚清時期的羣學和國家有機體理論提供了思想資源。順便説一句,“富國強兵”一語典出《商君書•壹言》。
總之,如果從秩序的權威性出發,我們可以對商鞅之死與儒法之辨做以上解讀。而在下篇中,我們將從國家機器與歷史理性的角度出發,進一步探討“刻薄少恩”的真正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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