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小貸公司禁止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觀察者網訊(文/盧思葉 編輯/莊怡)監管再次對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業務出手。
3月17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目前,市面上常用的消費貸產品支付寶花唄和借唄,其運營公司分別是重慶市螞蟻商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和重慶市螞蟻小微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百度、京東和美團等公司旗下也分別有小額貸款公司。這意味着,多家互聯網公司的借貸產品將不得向大學生髮放貸款。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小額貸款公司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進行誘導性營銷,發放針對在校大學生的互聯網消費貸款,引誘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權益,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
針對以上問題,《通知》從以下幾個方面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不得針對大學生羣體精準營銷,不得采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審慎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或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各銀保監局要將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納入整治範疇,加強排查,限期整改違規業務,嚴格落實風險管理要求。
二是加大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各高校要切實擔負起學生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強學生金融知識教育和救助幫扶,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切實維護學生權益和校園穩定。
三是強化網絡輿情監測,合理引導輿情。做好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政策網上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對於利用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惡意炒作、造謠生事的行為,指導相關單位主動發聲、澄清真相,共同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是加大違法犯罪問題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針對大學生羣體以套路貸、高利貸等方式實施的犯罪活動,加大對非法拘禁、綁架、暴力催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校園借貸問題,相關部門在2016年、2017年就曾先後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
據上海證券報,蘇寧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認為,從內容上看,本次《通知》主要是對前期校園貸監管規則的再次強調,偏重於執行落實層面的強力監管。這表明,前期被明令禁止的一些行為出現了死灰復燃的跡象,也説明校園貸“開正門、堵偏門”工作仍有較大潛力,需要繼續推進。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積極開展違規業務的排查整改,堅決遏制互聯網平台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