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艾滋男子強姦15歲女生案再審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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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河池中院”消息,2021年3月29日,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袁志雷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原審被告人袁志雷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此前,據北京青年報報道,47歲的廣西都安男子袁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況下,仍強姦了一名15歲女生。記者1月2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廣西都安縣人民法對該案件的一審判決顯示,被告人袁某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據報道,案件發生在2020年5月12日,其時被害人藍某(2005年日出生)在上學途中,被告人袁某某主動要求送藍某去學校,後強行拉藍某到距離公路約200米的一條水溝旁邊竹林下,強行與藍某發生性關係。
袁某某的血清進行檢測顯示,其HIV-1抗體呈陽性。藍某的精神狀態及性自我防衞能力的鑑定結果顯示,藍某患有輕度精神發育遲滯,被性侵害時無性自我防衞能力。
該案件一審判決結果公佈後引發熱議,隨後,據微信公眾號“河池中院”1月3日消息,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對已生效的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的袁志雷強姦一案調卷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