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葡萄牙“關心”起了澳門
【編譯/觀察者網 李煥宇】
香港事務,是中國的內政,澳門,當然也不會例外,可一些葡萄牙人似乎仍有着“宗主”情結。
本月中旬以來,由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澳廣視)在其英文、葡萄牙文編輯部強調愛國、愛特區原則引起的請辭風波愈演愈烈,不僅有記者想着請辭,本地“民主派”也打着“新聞自由”的名號對澳廣視瘋狂詆譭。
消息傳到葡萄牙後,先是有外長宣稱《中葡聯合聲明》有約束力,接着有150名葡萄牙記者發公開信聲稱要“聲援”澳門媒體人,然後又有政界人士以此質問葡萄牙政府,打算拿中國怎麼做。
種種熟悉的操作,讓人彷彿以為這是英國。
不過,還是有冷靜的分析人士給指望葡萄牙政府能“有所作為”的人澆了盆冷水:葡萄牙只是個貧窮的殖民者,外長的表態已經是極限了。
澳廣視記者離職風波
3月12日,澳廣視發佈了一份聲明,稱:“澳廣視現行新聞採編方針不變,澳廣視作為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機構,繼續履行傳媒社會責任,堅持愛國愛澳原則,是其是,非其非。對於網上的揣測及留言,澳廣視保留依法追究有關責任的權利。”

澳廣視為何突然發佈聲明?當中的“揣測和流言”又是指哪些?當天,葡萄牙國家通訊社盧薩社對此進行了補充報道。
報道援引要求匿名的澳廣視記者言論稱,10日上午,約40多名説葡萄牙語和英語的記者出席了新聞理事會的會議。澳廣視在會議上傳達了本單位作為公共廣播服務的機構要履行傳媒社會責任,堅持愛國愛澳原則,支持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意見和措施,支持“愛國者治港”的意見。
為此,澳廣視將對葡萄牙文和英文編輯部的框架結構、工作人員和方案策劃方面做出必要的調整,如果有記者不打算遵守這一方針,則會被解僱。據這位記者透露,至少有1位記者已經請辭。
從時間點來看,澳廣視這次是在積極響應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2月末的座談會上提出的:“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把“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落到實處。
然而,一些所謂“民主派”人士和部分媒體人卻把這歪曲為對新聞自由的干涉。
曾經參與過台灣“太陽花運動”及香港非法“佔中”的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宣稱:“政府必須高度尊重媒體的專業精神和自主權”,澳門葡萄牙語和英語新聞協會也抬出“自由”的口號,稱:“對行使新聞自由的影響表示嚴重關切。”
澳廣視方面選擇主動作為,於15日再次發佈聲明,稱:
“為釋除葡文新聞及節目部人員對近日坊間及傳媒有關報道存有的疑慮,澳廣視執行委員會於2021年3月15日上午與該部門六名採編人員直接會面。會面期間,澳廣視執行委員會重申澳廣視現行的採編方針維持不變,雙方認同繼續遵守澳廣視《新聞編輯手冊》的核心價值:準確、客觀、不偏不倚、公正以及公眾利益等。澳廣視執行委員會並勉勵所有采編人員繼續共同努力,堅持愛國愛澳原則,履行傳媒應有的社會責任。與會採編人員表示認同。”
聲明還稱,會議進行兩個多小時,雙方深入互動交流,氣氛愉快,效果良好。

圖片來源:澳廣視
葡萄牙試圖介入
儘管澳廣視同葡文記者進行了接觸,但風波並未就此平息,請辭記者數已達到6人,不僅如此,葡萄牙人也試圖介入進來。
葡萄牙《每日新聞報》3月23日報道稱,葡外長席爾瓦(Augusto Santos Silva)當天在布魯塞爾出席北約外長峯會後表示政府希望並期待中國遵守《澳門基本法》。他宣稱,《基本法》保障了澳門的新聞自由。
至於葡萄牙憑什麼插手澳門事務,他的説法是:“澳門在1999年從葡萄牙移交到中國後,直到2049年它都處於過渡時期,這段過渡期是受《中葡聯合聲明》的產物——即《基本法》約束的。”

葡萄牙外長桑托斯 圖片來源:葡萄牙政府網
重提“聯合聲明約束力”、再以冠以“自由”之名……葡萄牙的這番操作,是不是有些眼熟?
沒錯,這些手法跟葡萄牙歷史上的老盟友——英國干涉香港事務的手法一模一樣。就在30日,英國外交大臣拉布還在詆譭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二的修訂,污衊它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損害了香港人民的自由呢。
至於葡萄牙的説辭跟英國一樣不值一駁。因為無論是《中葡聯合聲明》還是《澳門基本法》都沒有給予葡萄牙在澳門迴歸後繼續幹涉的權力。唯一白紙黑字標註的“過渡期”,只有《中葡聯合聲明》聲效日到1999年12月29日這段時期。
另外,葡萄牙人也犯了跟英國人一樣的毛病,即總是拿《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澳門(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説事,卻完全無視了第二十三條:
“澳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不僅如此,澳門在第二十三條立法上相當迅速。2008年特區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向社會公開諮詢。2009年,草案分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獲得一般性和細則性通過。2009年3月3日,經時任特首何厚鏵簽署並公佈,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生效。
《維護國家安全法》共15條,規定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7種犯罪行為及其處罰。其中,犯叛國罪、分裂國家罪、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等,最高刑期可達25年。
在《中葡聯合聲明》、《基本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法》面前,葡萄牙的説辭完全站不住腳,但仍有人對葡政府的表態不滿意,還想繼續做文章。
據葡萄牙廣播電視公司(RTP)3月29日報道,有大約150多名葡萄牙記者向國會遞交了一封公開信,宣稱澳門新聞自由受到威脅,要“聲援”澳門的媒體人士。
緊接着,在國會握有19席(總共230)的葡萄牙左翼政黨“左翼集團”又在國會上質問政府,打算對所謂的“中國壓制公民權利和自由”怎麼做。
葡萄牙追隨美英?評論人士:我們只是個貧窮的殖民者
政府、社會羣體、政黨接連發聲,看上去他們要像美、英一樣,玩起“反華”生意了嗎?
3月29日,葡萄牙資深政治經濟評論人士卡布拉爾(De Francisco Sarsfifld Cabral)表示,澳門和香港不是一回事,英國以前用戰爭從中國手上奪取了香港,而且在那裏有過繁榮的統治。而葡萄牙只是一個貧窮的殖民者,他們用和平手段佔領澳門,沒有在那裏留下過多少痕跡,甚至連説葡語的當地人都不多,更沒想過去建立“民主政府”。
因此,卡布拉爾認為指望澳門會出現香港那種規模的抗議示威是不現實的,葡萄牙政府更不可能像英國那樣在澳門問題上大做文章,因為政府希望避免與中國發生衝突。所以,葡萄牙外長那邊也只能做出那種程度表態了。
至於“民主派”和部分葡萄牙人熱炒的“澳門特區干涉新聞自由”更像是一出他們自導自演的鬧劇。據《澳門力報》3月23日報道,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當天表示,對於媒體的管理從來沒有收窄過,自己也沒有對澳廣視下達過新的指示。
而在被問到被熱炒的“相關措施”是不是因為要遵循“愛國愛澳”原則時,賀一誠回答:“我想各個媒體都是愛國愛澳的,我相信無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