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再被警方拘捕,涉干擾立法會委員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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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香港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9日晚於油麻地再被警方拘捕。她因涉嫌干擾去年立法會委員會選舉,被控“藐視罪”。因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在扣押的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9日也因該事件被警方起訴。案件將於13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黃碧雲資料圖 圖自港媒
據香港文匯網報道,去年參與攬炒派所謂“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黃碧雲,其中尹兆堅目前仍在扣押中、黃碧雲則暫准保釋。兩人再因去年10月於立法會選舉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中,違反香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七條,於9日被香港警方落案控以一項“藐視罪”,案件將於13日提堂。
據瞭解,尹兆堅及黃碧雲被起訴的一項藐視罪,涉及去年10月16日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中發生的事宜。翻查數據,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當日選舉主席,秘書處發現投票議員為40人,但票箱內有41張選票,令選舉須重新開始。
主持會議的何君堯在當日傍晚會見記者時表示,經翻查監控視頻,發現時為民主黨議員的黃碧雲在同日較早前舉行的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期間帶走一張選票,而該選票顏色與環境事務委員會的選票顏色相同。
何君堯續説,在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時,坐在黃碧雲身旁的尹兆堅將這張選票連同自己的選票分開兩次放入票箱,以致收回的選票較派出的多。其後會議已作出快速補救,在第二次的選舉中派出和收回的選票都是40張,成功選出主席。

尹兆堅投票兩次的監控視頻截圖 圖自香港文匯報
何君堯當時批評尹黃兩人干擾選舉,質疑黃碧雲和尹兆堅涉嫌違反香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並涉嫌犯盜竊和串謀行騙罪,並以個人身份報警,及向警方提供包括相關的立法會監控視頻錄像帶等證據。警方當時將案列作“求警調查”案處理。
警方9日證實,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人員就上述案件經進一步調查後,昨日分別向姓尹男子及姓黃女子控以一項“藐視罪”,案件將於下週二(13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七條“藐視罪”,凡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港幣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