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鵬:平台經濟幫了滯銷農民,卻也讓他們的差距被越拉越大
【採訪/觀察者網 吳立羣】
**觀察者網:**談到平台監管時,我們常常聽到這樣一種説法:平台企業對促進中國的“內循環”起到過重要作用,它們把全國各地的商品提供給消費者選擇,甚至把一些偏遠地區的產品通過互聯網擺在消費者面前。
在打造“雙循環”的過程中,平台經濟也應更好地發揮作用。去年,黨的第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舉國體制”。在這樣的戰略背景下,我們該如何引導平台企業更好地服務於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大局?
**樊鵬:**平台經濟在中國的脱貧攻堅事業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在當前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以及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工作中,應該説也是大有可為,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因為它可以利用信息和技術優勢,把一些貧困地區的農產品帶到有消費能力的地方,同時也讓邊遠地區的普通勞動者接觸到了更新的知識與理念。

直播帶貨,一度為扶貧助農做出了積極貢獻。圖自新華社。
但是,我覺得還是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從世界範圍來看,技術經濟尤其是平台經濟,對於縮小地區差距,就目前的研究文獻來説,幾乎沒有正面經驗**。**很多人可能覺得很奇怪,但根據一些研究來看,它實際上是會加大地區差異的。
我查閲了一些文獻,比如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就提到,1980年以來,美國各大城市之間的工資水平收入的差異,受到技術驅動產業的集羣化趨勢影響很大。也就是説,技術企業越集中的那些地區,工資的增長速度越快,但是低技術技能的地區,人們面臨的工作條件是在不斷惡化的,工資也相對停滯。

資料圖
還有一項研究指出,美國技術巨頭集聚的主要城市,其中的人口僅佔全國人口總數的一半不到,但是就業增長佔了全國的3/4。這意味着,技術企業越聚集的地方,越能吸引人才聚集,這個地方也會更加富裕。
我們看到平台經濟幫助中西部地區賣了一些農產品,好像還挺好的,但是我們也要意識到,大趨勢是中西部這些地區的技術人才偏向於從本地向技術經濟更發達的地區流動轉移。
不同的區域之間——技術密集型的地區和非密集型地區之間,以及城鎮和農村之間,在技術經濟的發展上實際是失衡的。考慮到這一點,新型舉國體制確實應該有所幹預,有所作為。
具體怎麼樣更好地引導平台經濟服務發展的大局,我覺得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下一步新型基礎設施的鋪設要重點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基礎設施是數字經濟的前提和主體。
今年1月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就下一步如何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提到農業農村部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初步考慮將採取加快推進村莊規劃,支持5G、物聯網等新基建向農村覆蓋延伸。這是大好事,也是體制優勢的體現。
第二,我們也要考慮吸引更多的技術人才,向技術經濟尚不發達的地區彙集。
我有一次到西部某省去調研,當地的幹部就跟我説,過去80-90年代,當地有許多技校可以培養專門的技術人才。但現在這些“技校”都沒有了,當地想學技術的年輕人乾脆就到大城市去學習。所以,技術經濟越聚集的地方,技術培訓越發達。
但其實,比起那些地方而言,欠發達地區才更需要技校。發展互聯網經濟,我們不能夠全部指望技術公司帶技術下鄉,還應該注意對欠發達地區的技術教育和相關人才的培養。從長遠看,這樣才能鞏固欠發達地區發展技術經濟的產業基礎,保證產業發展的韌性。
第三,要注意技術經濟的多場景運用。過去,政府在吸引技術企業來地方投資的時候,主要還是盯着經濟。現在,我們要把這個問題想得更深入。
我到浙江的很多地方去調研,發現浙江做的比較好的一點在於,它在一些農村地區或者説是非城市中心地帶發展技術經濟的時候,不單單圍繞着經濟思考,而實際上關注到了一種多場景應用與開發。
最近我去了浙江嘉興,瞭解到作為新時期“山海協作”工程的一個地區項目,浙江傳媒大學的設計系派駐了一個工作組去到温州平陽支持當地農村發展,把文化品牌要素下沉到一個叫新聯村的村莊,通過文化符號設計、品牌包裝和傳媒技術推廣,把這裏農家散户的傳統茶園種植品牌化為一種具有國風的“黃湯茶”,從而極大豐富了一個村莊的文化和社會場景,也深度改變了這個地方的經濟發展的模式。
這種多場景的開發應用,才有可能真正有助於構建起來欠發達地區的人才、資本和技術的蓄水池,深化自我造血能力,而不僅僅是買點東西。
我曾經去過江蘇、浙江交界的一個地方,當時地方政府和技術公司合作,設計了一個叫“運河印象”的項目。起先,這個地方沒有收益,但之後配合着地方基建的發展和文化建設的帶動,這個地方變成了一個技術的蓄水池。很多人被這個地方的文化生態吸引來了,之後當地的經濟也起來了。
現在,我們對於技術公司的想象維度還比較窄,侷限在把這個地方的農產品賣出去,讓這些農民在網絡上可以開直播,但這些方法沒有解決這個地方的一個系統性的社會經濟生態的問題。
技術公司在我國的鄉村振興計劃中應該發揮一種什麼樣的作用?對此,我們應該有個通盤的考慮,它應該帶來物質層面的提升,但也應該有精神文明和社會政治文明方面的效應。

電子商務培訓班,引導和鼓勵相關從業人員搶抓“雲端經濟”就業增收。圖自新華社。
**觀察者網:**現在也有觀點提出,為了更好地兼顧社會公平,政府對平台企業加以監管的同時,可以針對壟斷企業獲得的超額利潤,建立一個特殊的徵税或者分紅機制,將一部分壟斷利潤轉移到公共民生領域的投資中去。對此,您怎麼看?
**樊鵬:**理論上來講,任何平台經濟的發展,本質上都離不開公眾的貢獻。在新技術革命的背景下,公眾提供的數據實際上是技術企業和平台經濟的燃油。即使是一個超級龐大的壟斷技術帝國,它也需要數據支撐運作。
那麼這些數據是哪裏來的呢?技術公司會告訴你説是他捕捉來的,是政府轉移給他的,等等。但實際上大量的數據是用户貢獻的,十幾年前西方就有一個概念叫叫UGC,就是用户產生內容,現在應該説這是一個很基礎的概念。
這樣一種狀態,顛覆了傳統的經濟學理論。傳統的經濟學理論中,參與分紅的理論基礎無非就是股權、資本、勞動、固定資產抵押,等等。但是傳統理論沒有考慮過,當一家企業的服務對象本身也是這家企業的貢獻者,這種情況下該如何進行分紅。
我覺得在這個問題上,應該大膽地去挑戰一下傳統的經濟學理論,而且也需要分析用户跟技術企業之間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是商品的出售者和消費者的關係嗎?是剝奪者和被剝奪者的關係嗎?還是一種貢獻者和被貢獻者的關係?
針對如何進行分紅,西方學者提出過一些激進的思路。有人認為,如果不對技術巨頭的公司結構,也就是所有權、控制權、定價權,進行系統干預,巨頭的集中壟斷就難以避免。也就是説如果不把技術企業變成一種公共性質的財產的話,很難通過現有的反壟斷措施去改變它。
他們所謂的“公共性”不一定是由國家來直接接管或者控股,而需要找到一個恰當的形式。比如,由工人、消費者、政府官員和公眾等組成的眾多利益相關方代表組成自治公共信託機構,同時以嵌入式民主管理結構和新的公共利益原則,對平台公司進行結構性重組。

也有人提出,促進分紅的一個有效辦法是推動技術巨頭的數據開放。例如仿照傳統金融機構監管方式,如果一家技術企業擁有超過5萬個人帳户,就應受某些法規的限制。
具體的做法是強迫技術企業開放應用程序接口,要求他們提供對客户數據的API訪問權限,使所有市場主體均可以平等地訪問消費者數據,這樣既可以防止強者越強,也可以促進新的競爭者的出現,從而維護市場開放競爭。
但針對這種看法也有人提出,這麼做也許可以促進競爭,但也可能導致嚴重的隱私侵害。劍橋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就是使用了臉書等技術巨頭的共享信息滲透進美國大選的。
總的來説,在平台經濟中,企業股權、架構都是技術企業的,但是因為用户每天在使用平台,實際就成為了平台經濟增值的合法的資源貢獻者。據此,也有理由參與“分紅”,至少是參與企業運營收益分紅。至於具體以什麼形式分紅,我們應該進行大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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