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就黎智英案攻擊污衊香港政府,國台辦回應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19日就涉台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問:黎智英等人日前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等罪名成立。民進黨當局對此進行攻擊污衊。對此有何評論?
**答:**香港特區政府依法處置違法分子理所當然,不容干涉。民進黨當局打着民主、人權的旗號,假惺惺地喊着“民意”、“對話”,幹着撈取選票和亂港謀“獨”的勾當,這些卑劣伎倆有目共睹。正告民進黨當局停止政治操弄,否則必遭嚴懲。
此前4月16日,黎智英李柱銘等人涉“8.18”非法集結案,黎智英被判1年;在另一宗“8.31”非法集結案中,法官則判處黎智英入獄8個月。法官考慮到兩案件只相隔兩星期,故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計判囚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