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事件郭氏夫婦等涉嫌故意換子?警方:經審查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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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官方微博(@開封鼓樓警方)發佈情況通報:
針對“錯換人生28年”事件當事人許某控告郭某寬、杜某枝夫婦等人涉嫌刑事犯罪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1年3月15日,許某委託其表弟王某濤到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報案稱:郭某寬、杜某枝夫婦及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故意換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依法受理該案件。
接報案後,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及時成立調查組,對郭某寬、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進行調查核實。期間,調查組克服事件年代久遠、相關線索匱乏、涉及當事人難以查找等困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駐馬店市,重點調查了郭某寬、杜某枝夫婦養子郭某實際出生時間為1992年、户籍信息登記時間卻為1995年的問題,經調取駐馬店市驛城區衞健體委檔案資料,證實郭某寬、杜某枝夫婦於1993年8月18日經原河南省駐馬店地區計生委審批同意生育二胎,於1995年8月23日為郭某申報户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蘭考縣,重點調查了郭某寬與郭某志二人關係問題,經查詢户籍信息、家族族譜、走訪村幹部及村民,證實該二人無親屬關係;組織警力詢問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涉及醫護人員、同期孕婦等相關人員,發現當時該醫院在嬰兒管理上,採取統一樣式的襁褓,並在襁褓外捆紮統一樣式的圓牌,僅以圓牌上註明的牀號對新生兒加以區分,通過查詢調取原始病歷檔案及婦產科管理規章制度,發現當時該院存在診療行為不規範及管理混亂的問題。另外,調查組還組織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鄭州市開展了調查取證。
2021年4月7日,經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審查,認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2021年4月8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向控告人許某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將不立案理由通知許某,告知許某如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對公安機關立案監督。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2月17日,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其母許女士決定“割肝救子”,卻發現與兒子並沒有血緣關係。後來得知,1992年在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生產時,相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許女士和杜新枝抱錯了孩子。同年4月,許女士在河南找到親生兒子郭威,兩人錯換人生28年謎團就此揭開。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親生父母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2021年2月8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姚策及其親生父母獲100.2萬餘元賠償。

2020年4月30日,“錯換人生”事件被抱錯的兩個孩子長大後相見,圖源:澎湃新聞
據澎湃新聞報道,2021年3月23日上午11時許,“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姚策在北京一醫院去世。24日,姚策在江西九江的養母許敏告訴澎湃新聞,她遺憾未能見到姚策最後一面。“我們從春節後一直聯繫他們(姚策親生父母),牽掛想去看望,但未能聯繫上。”許敏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