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布洛:弗洛伊德案已宣判,但美國黑人受歧視現狀並未改變
【文/查爾斯·布洛 譯/觀察者網 由冠羣】
對這個國家的黑人而言,歷史一直是一個嚴厲的教練,無論“希望”膽敢出現在哪裏,都會被歷史狠狠教訓。
正如詹姆斯•鮑德温(James Baldwin)所説,美國黑人身上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明智,“不抱太大希望以免被辜負。”希望破滅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比從不抱希望的人受傷更深,也更危險。希望破滅的人張開翅膀,使自己變得更脆弱,然後再剪斷翅膀。被辜負後,怨恨就自然而然的產生了。

《紐約時報》刊載本文評論弗洛伊德案
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前警官德里克•肖萬因謀殺喬治•弗洛伊德而在週二被判有罪之前,我們中的許多人都不敢奢望正義會得到伸張。案件的惡劣程度和證據的確鑿無疑都無關緊要;在這個國家,判定一名警官殺害一名黑人是如此罕見,以至於我掰着手指頭都能數出近些年的案例……而且是用一隻手的手指頭。
因此,在作出判決後,我曾一度感到震驚:國家司法系統竟然為一個黑人、一個黑人家庭、整個黑人社區、整個國家和全世界伸張正義。我們已經習慣了被這個系統辜負,看到它為我們服務還真是令人驚奇。
我們可以慶祝一下嗎?我們應該慶祝一下嗎?我們當然應該慶祝,我們也確實慶祝了。
但即使是在慶祝勝利的時候,也有悲傷。為什麼判罪的障礙設置到了幾乎不可能逾越的高度?這種殺人行為必須持續時間夠長且被多個而非一個視頻記錄下來才能被判罪嗎?
難道必須要讓“藍牆”(譯註:指美國警察幫助同事掩蓋其違法犯罪活動)破裂,讓你的長官指證你才能判罪嗎?難道必須要讓一個孩子站在證人席上控訴你的殺人犯罪行為給他們造成了怎樣的傷害才能判罪嗎?
在大多數警察殺害手無寸鐵的黑人案件中都不會出現這樣的判決結果。大多數案件都會採信警察的陳述和警察局的事件報告。
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對弗洛伊德之死的最初報告冠以這樣的標題——“一名男子在與警方互動的過程中因醫療事故死亡”,並接着談到了弗洛伊德:
“他被命令從自己的車上下來。在下車後,他做出肢體動作反抗警察……警察叫來了一輛救護車。他被救護車送往亨內平縣醫療中心,不久後死亡。”
如果不是有目擊者和手機視頻,那這就是事件經過。真相可能會在社區中流傳,但謊言卻會一直留在官方記錄裏。
有無數未偵破的案件就這樣在街談巷議中流傳。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民間對警務工作、刑事審判和政客的敵意、怨恨和蔑視會越來越深。以及為什麼我們必須重建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礎,以恢復人民對它的信任。
所以,沒錯,我們要慶祝。在一場艱苦的戰鬥中,即使是身處逆境、直面失敗的戰士也應該為意外贏得一場勝利而獲准享受片刻的歡愉。類似的時刻可以使我們重振精神恢復元氣。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們不明白,我們雖然贏得了某場戰鬥的勝利,可這場戰爭卻遠未結束。
反對各級政府包庇警官,反對他們把黑人當罪犯看待只是這場戰爭的一部分。造成種族隔離的系統性種族歧視、集中性貧窮、社區資源匱乏和教育制度失敗也都是這場戰爭的一部分。公眾認為黑人的病根是野蠻無知以及所有警察都是好的和勇敢的,這一公眾認知也是問題的一部分。
重要的是要記住,對德里克•肖萬的判決並沒有改變警察羣體的官官相護,這樣的“鐵板一塊”保護他們免被控告。這一判決也沒有改動《刑法》中的任何一字,這樣的《刑法》能保護警察免被起訴。這一判決也沒有改變聯邦法院或最高法院的任一判例,這樣的判例能保護警察免遭定罪。
在逮捕、指控、審判和定罪一名警官的過程中,有許多障礙需要克服。這一案件説明,至少在這個司法管轄區和這些陪審員那裏有一個限度。這個案子如此明顯、如此惡劣、如此腐敗,以至於該案可以掃除那些障礙。
在這個非比尋常的案件中,喬治•弗洛伊德得到了公道。但是,所有被國家殺害的黑人不僅應在某一特殊案件中獲得公道,還應在所有案件中獲得公道;一名警察因殺人而被懲處不應再令人感到震驚,在沒有做到這些之前,我們就不能停止奮鬥。我們雖然獲得了一場戰鬥的勝利,但我們爭取平等的戰爭卻並沒有結束。
(觀察者網由冠羣譯自美國《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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