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點名多家券商違規行為,督促證監會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8日發佈消息稱,日前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獲悉,為推動規範保薦機構履職盡責,保障註冊制改革順利推進,該紀檢監察組進一步加強政治監督,督促證監會強化監管職責,壓實保薦機構“看門人”責任。
該消息顯示,近日證監會集中公佈了海通證券、財信證券、華西證券、中山證券等多家證券公司因投行業務及從業人員違規被處罰的信息,涉及對發行人核查不充分、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違規行為。對此,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在督促證監會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的同時,推動修訂完善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建立處罰信息集中公示機制,明確每季度集中向社會公佈投行業務處罰信息,實現監督與監管同向發力,推動保薦機構歸位盡責。
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不僅是審核重點、方式和分工的優化,還需要配套建立發行人質量、發行價格與節奏的市場化約束機制。“在這一變化下,保薦機構的履職盡責能力成為註冊制改革配套機制有效運行的重要基礎。”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該紀檢監察組與證監會黨委持續開展溝通會商,推動證監會立足監管職責定位,調整完善相應制度和流程,並將保薦業務監管等重要公權力的監督作為工作重點,督促證監會機構監管部門、派出機構和行業協會進一步聚焦保薦業務從嚴監管。
“問題是監管的重心,也是監督的重點。”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該紀檢監察組將繼續緊盯“一查就撤”“帶病闖關”等問題,持續推動證監會進一步完善基礎制度、加強監管執法,確保註冊制改革平穩推進。
以被中紀委點名的海通證券來説,今年以來因為投行業務已經收到多張罰單。5月7日,證監會在官網上連發4份公告,其中兩份是針對海通證券的,涉及海通證券及其四名保薦代表人;此外涉及兩家上市公司,分別為星光農機和方正電機,主要問題為信息披露不一致。證監會決定對海通證券及保薦代表人江煌、張舒、李明嘉、朱文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4月6日,證監會官網發佈對海通證券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海通證券在履行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上市持續督導職責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定期回訪、現場檢查等程序,未按規定對所利用的會計師工作進行審慎核查,走訪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於形式等。此外,在擔任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先後收購上海宏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股權財務顧問過程中,未對上市公司存貸雙高、標的資產相關方在上市公司實控人關聯企業繳納社保等異常情況保持必要的職業審慎並充分核查,未通過函證、訪談等方式對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核查。基於此,證監會決定對海通證券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證監會表示,海通證券應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並向證監會提交書面問責報告。
海通證券作為山東新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薦掛牌主辦券商,未勤勉盡責,對掛牌公司內控情況、股權情況等核查不充分,證監會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證監會發現,海通證券及曾軍、周威在保薦四方光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薦工作報告等材料中未披露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熊友輝涉嫌行賄的事項,證監會決定對海通證券及曾軍、周威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