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泉:“黑人命也是命”,能救美國嗎?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李泉】
去年5月25日,美國非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遇害。他被警察以膝蓋跪地方式壓迫頸部超過8分鐘之後死亡,現場路人拍攝的視頻引發軒然大波,導致了美國有史以來最廣泛的抗議潮。

按照《紐約時報》的統計,各地的抗議在6月6日達到最高峯。那一天,多達50萬人走上了街頭,重點城市比如費城和芝加哥的人數分別超過了5萬和2萬人。而從5月26日到6月6日,總計超過1500萬到2600萬人參加了抗議,大致相當於美國成年總人口的6%到10%。
目前涉事的4名警察中,主犯肖萬經過州法院的審理之後於今年4月20日被判定三項謀殺和過失殺人罪名成立,將會於6月25日宣佈刑期。5月7日,在聯邦層面,大陪審團也通過針對肖萬和另外三名警察的起訴,將進入審理階段。如果也被定罪的話,肖萬的刑期就還會延長。
以弗洛伊德事件為觸媒,美國發軔於2013年的“黑人命也是命”這一社會運動得以席捲全國。運動的源頭是在2012年的時候,佛羅里達州一名走訪親戚的17歲黑人高中生在和社區安保志願者發生衝突後被殺。案發時該高中生並沒有攜帶任何武器,但最後開槍方被無罪釋放。居住在加州的一名社會工作者Alicia Garza首先在自己的臉書頁面上貼出了“黑人命也是命”(BLM)這一口號。
通過檢索新聞媒體數據庫(GDELT)可以看出,相關媒體對於“黑人命也是命”的報道在2013年出現一個高峯之後就基本歸於沉寂。直到弗洛伊德事件出現,在2020年六月份抗議高點和今年四月份肖萬被宣判的時候各自出現兩個高峯。

如果把檢索時段拉近至去年,可以看出在2020年8月底和11月中旬的時候還出現過兩個小高峯。前一個是因為在8月底的時候威斯康辛州一名黑人在自己的車邊被警察射殺,當時他的三個小孩在車裏目睹了整個過程;後一個則是大選期間關於種族問題的爭論。

如果把美國媒體和英國,中東,俄羅斯,德國以及日本的媒體相比較,可以看出美國之外的這些主要媒體大致是從2017年才開始關注這一運動,報道比例總體也低於美國自己的媒體,顯示出這更多還是一個美國的內部問題。

就弗洛伊德事件本身來説,隨着肖萬被定罪以及最後量刑,基本就將畫上句號。不過圍繞“黑人命也是命”這一社會運動本身所激發的各種爭論在美國民間卻會延續下去,中長期不會看到根本的解決方案。
最能反映出美國國內對立思潮的一個表現是在“黑人命也是命”的過程中間出現了“白人命也是命”以及“所有命都是命”的對立口號。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到底如何整體評價美國警察的執法行為以及美國現在是否還存在系統性種族歧視。
關於警察執法,特別是在使用槍支的情況下不同族裔所受到的影響,《華盛頓郵報》有專門的數據庫追蹤。下面這張圖顯示黑人中每百萬人被警察槍擊致死的比例是36人,西班牙裔是27人,白人是15人。也就是説發生在黑人身上的幾率是白人的兩倍多。

不過分歧和爭論也由此而起,而且直接關係到第二個問題,也就是系統性歧視的問題。正方會將上述數據視作警察歧視黑人的證據,反方則認為上述數據只不過是黑人羣體中不良行為率更高的一個結果,和警察執法尺度無關。
判斷系統性歧視是否存在,個人在美國生活的主觀感受很難成為判斷的依據。筆者在這裏只舉兩個法律體系層面的例子。
美國80年代的時候毒品氾濫。1986年馬里蘭大學籃球校隊的明星球員Len Bias在NBA選秀大會上被波士頓凱爾特人隊挑中之後幾小時就死於吸毒過量,引發了媒體的廣泛報道。快克可卡因(crack cocaine)進入大眾視野。
作為里根向毒品宣戰的一部分,美國國會在幾個星期後就通過了反毒品濫用法(the Anti-Drug Abuse Act of 1986)。不過弔詭的是,在該部法案中,持有5克快克可卡因的最低刑期是5年,而如果是換了可卡因粉(powder cocaine),則只有在持有500克的時候才夠得上5年的量刑標準。兩者的量刑標準差距是100:1。
箇中緣由就在於快克可卡因的純度不夠,價格相對低廉,使用者主要是黑人和窮人。普遍更有錢的美國白人更多地時候購買的則是純度更高的可卡因粉。
美國民權聯盟2006年的一個報告顯示,也就是在該法案通過20年之後,雖然黑人在美國使用毒品的人羣中佔比是15%,但是在因為持有毒品而被逮捕的人中佔比達到37%,因為毒品而被定罪的人中佔到59%,被判入獄的人中佔到74%。即使單純在快克可卡因的使用人羣中,雖然黑人佔比只是34%,但因為快克可卡因而被定罪的人中黑人佔比卻高達80%。這種不平衡現象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到了2000年,被判入獄的黑人的數量超過了接受大學教育的黑人的數量,直接加劇了黑人社區和家庭的解體和衰敗。
類似這樣的法律並沒有有效遏制當時美國的犯罪率,所以到了1994年的時候,美國國會進一步加碼,又通過了控制暴力犯罪和執法法(the Violent Crim Control and Law Enforcement Act of 1994 ),不僅增加了可以判死刑的60條聯邦控罪,還添加了連續三次犯罪之後直接判無期徒刑的規定,俗稱“三振出局法”。這樣一來甚至出現了小偷小摸有案底的人第三次被抓住之後,僅僅因為就偷了一個幾百美元的高爾夫球杆也被判無期的現象。不出所料,受到該法律衝擊最大的羣體又是黑人。
進入21世紀之後,這些不平衡現象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國會在2010年對持有毒品的量刑標準做出修改,但也僅僅是把之前100:1的差距縮小到了18:1而已。
第二個例子和住房有關。在美國1954年從法律層面開始逐漸廢除種族隔離之前,各地曾經從1909年開始通過了大量的住宅區限制法案(zoning laws), 禁止黑人和白人之間進行房屋買賣,在事實上將白人居住區和黑人居住區分隔了開來。
聯邦最高法院在1917年的Buchanan v. Warley一案中,判定這類法案違反了內戰之後制定的第十四修正案對契約自由的保護,從而無效。但各地很快找到了變通辦法,將大量住宅用地規劃為只允許建設獨棟別墅,而不允許建設聯排別墅或者公寓樓羣。
從價格上來講,獨棟別墅的價格遠遠高於其他類型的住宅,這樣通過利用白人和黑人之間歷史形成的經濟收入差距,在事實上也達到了儘可能將黑人排除在所謂高檔住宅區之外的效果,儘管不是之前那樣百分之百。
另外,由於美國公立學校的一部分資金來自於所在社區的房產税。房價高,税收就高,學校的資金就充裕,就有更好的辦學條件和師資。黑人買不起獨棟住宅區的房子,自然也就無法在好學校裏面就讀。沒有良好的教育就談不上在就業市場上拿到更好的薪水,他們的後代也就一樣住不起好學區,上不了好學校,由此形成惡性循環。

即使是自詡在理念上支持種族平權、反對種族歧視的自由派當中,一旦遇到是否願意向低收入羣體開放自己的高檔社區,混合居住這樣的問題,一樣存在言行不一的情況。
這兩個例子只是目前美國在法律和制度層面依然沒有清除種族壁壘的冰山一角。雖然相比上世紀60年代以前,已經有了巨大的進步,但是隱性和間接歧視依然是籠罩在包括亞裔在內的美國少數族裔羣體身上的一張難以穿越的大網。
在目前的討論中,很多美國人已經意識到僅僅是技術上的改變,比如讓警察佩戴執法記錄儀和給黑人大學錄取加分這些策略並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種族衝突。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在這次“黑人命也是命”的運動中並沒有出現。一些地方號稱要徹底撤銷警察局的方案反而把討論引入了道德化的死衚衕。
事實上早在30年前,E.J. Dionne Jr.在展望美國20世紀最後10年的時候,就已經指出二戰之後形成的自由與保守兩派意識形態陣營正在失去指導政治實踐的功能。面對1970年代滯漲出現之後的各種經濟和社會問題,兩派的政治家都沒有太多有效的解決辦法。

佩洛西等民主黨人在國會大廈單膝跪地,向弗洛伊德默哀。
在選舉當中,為了動員搶奪更多的選票獲勝,只能夠日益訴諸各種道德化的標籤和選民情緒。具體福利問題演變成了支持“大政府”還是“小政府”的立場之爭;什麼情形下允許墮胎的政策問題演化了成了是支持女權還是維護傳統家庭價值觀之間的對立;增減税這樣的財政技術問題變成了仇富和保衞市場經濟之間的對決。
如此種種,其間雖然有冷戰紅利以及互聯網技術帶來的繁榮,但政治上的僵化和道德化不僅讓更多的問題更加積重難返,也忽視了亟待解決的新問題,比如放任美國公司在全球化中逐利而導致國內製造業和中產階級空心化的問題。由此導致的經濟焦慮進一步引發在文化和社會議題上的更多對立,才在2016年給了特朗普可乘之機。
**回到弗洛伊德事件所引發的“黑人命也是命”運動,在目前美國的國內氛圍中,實際上很難展開實質性的討論。**關於警察具體情況下如何掌握執法尺度的探討很容易就能上升為試圖抹黑警察或者支持警察歧視黑人這兩種無法調和的立場之爭。
這也就難怪《華盛頓郵報》一位編輯在弗洛伊德事件一週年之際的反思文章中,借一位作者之口提出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如果美國的資本主義制度只有依靠不平等才能生存,只有依靠一個底層階級才能生存,那麼美國大公司內部現在正在對員工們如火如荼開展的反種族歧視教育還能夠幫助到哪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嗎?
參考資料:
【1】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graphics/investigations/police-shootings-database/
【2】https://www.aclu.org/sites/default/files/field_document/cracksinsystem_20061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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