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擬於今年6月底前啓動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
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博26日消息,生態環境部當日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生態環境部陸續出台《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部門規章,發佈《企業温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相關技術規範,印發相關市場管理規則,並組織開展温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配額核定等工作,擬於今年6月底前啓動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

劉友賓發言如下:
2020年年底,生態環境部以部門規章形式出台《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了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市場參與主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全國碳市場運行的關鍵環節和工作要求。印發了《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公佈包括髮電企業和自備電廠在內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正式啓動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週期。全國碳市場覆蓋排放量超過40億噸,將成為全球覆蓋温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
今年以來,生態環境部又陸續發佈了《企業温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企業温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等技術規範,印發了《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等市場管理規則,並組織開展温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配額核定等工作。
近期,按照《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關於印發<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並做好發電行業配額預分配工作的通知》(國環規氣候〔2020〕3號)的有關要求,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已通過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系統基本完成配額預分配工作。我部已組織有關單位完成上線交易模擬測試和真實資金測試,正在組織開展上線交易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擬於今年6月底前啓動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
中國碳市場發展歷程 :
2011年,國家發改委選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及深圳7個省市開展試點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從2013年中開始,深圳率先啓動試點碳市場,之後上海、北京、廣東、湖北、廣東、重慶試點碳市場相繼啓動。
以試點為基礎,全國碳市場自2017年底啓動籌備。國家發改委2017年12月發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提出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分基礎建設期、模擬運行期、深化完善期三個階段建設全國碳市場。
2020年12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和《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發電行業的碳排放強度遠高於其他行業,全國碳市場建設將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開展全國範圍內的碳排放權交易。
2021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正式發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自2月1日起啓動施行,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週期正式啓動。這標誌着醖釀10年之久的全國碳市場終於“開門營業”。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落地上海,註冊登記系統設在湖北武漢。2021年2月26日至27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赴湖北省、上海市調研碳市場建設工作時表示全國碳市場建設已經到了最關鍵階段,要確保今年6月底前啓動上線交易。
4月15日,央行行長易綱出席中國央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5日聯合召開“綠色金融和氣候政策”高級別研討會。易綱在致辭中表示,預計今年6月底,中國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啓動運營。相關部門正在就管理條例徵求意見,提出要逐步擴大碳排放配額的有償分配比例,金融管理部門將配合相關部門參與碳市場的管理。構建碳市場應更多體現金融屬性,引入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機制,推動碳價格充分反映風險,最大化發揮碳價格的激勵約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