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長汀2名民警涉嫌酒後強姦婦女,官方通報:多人被問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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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法委5月27日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清朗天空”發佈情況通報稱,福建長汀縣倆民警酒後違背婦女意願涉嫌強姦案涉案副所長被判9年,長汀縣副縣長等3人被免職,14人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2020年11月20日,龍巖市長汀縣公安局濯田派出所一民警鄒某某違反公安禁令,連續喝酒,當晚9點多,鄒某某酒後來到了當地一賓館的KTV,在喝酒過程中,對KTV一名女服務員採取暴力手段,涉嫌實施強姦。事後,受害人向公安局報警,鄒某某被抓獲。2021年2月7日晚上,長汀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一名文職人員謝某某,在當地一酒吧內為其朋友過生日期間,對其隔壁桌一女子產生好感。8日凌晨,謝某某尾隨該女子上衞生間之際,對其強吻,並涉嫌強姦。該受害女子向廈門鐵路公安處長汀縣鐵路派出所報案,謝某某被刑拘。
4月19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八督導組、福建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辦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媒體報道的“福建省長汀縣倆民警酒後違背婦女意願涉嫌強姦”開展調查。
通報全文如下:
關於媒體報道的“福建省長汀縣倆民警酒後違背婦女意願涉嫌強姦案”,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八督導組、福建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辦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嚴肅問責,並要求嚴格依法律程序辦理。鄒斌盛(長汀縣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原副所長)因犯強姦罪(未遂)、強制猥褻婦女罪, 於2021年5月27日被長汀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謝佳成(長汀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文職人員) 2021年2月8日涉嫌犯強姦罪,目前福州鐵路運輸法院正在審理中。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對隊伍監督管理不力、負有領導責任的長汀縣公安局黨委進行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並切實整改**;**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長汀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煜,長汀縣公安局濯田派出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曾帆,長汀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賴永林3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根據規定予以免職處理。另根據責任情況對14人分別給予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上述案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政法隊伍形象。全省各級政法機關必須深刻汲取教訓,從嚴加強隊伍管理,堅決清除害羣之馬。全省政法幹警必須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在教育整頓中深入自查自糾,認真整改,堅決正風肅紀,以鐵一般的理想信念、鐵一般的責任擔當、鐵一般的過硬本領、鐵一般的紀律作風,踐行執法為民的初心使命。
福建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