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殺醫案罪犯楊肅原被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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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29日消息,罪犯楊肅原因患癌症手術後產生併發症,無端懷疑醫生對其加害並蓄意報復,在公共醫療場所當眾持刀殺害醫生,犯罪性質惡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21年5月28日上午對故意殺人犯楊肅原依法執行死刑。
據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10月2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54歲,蘭州市人)在甘肅省人民醫院持刀對醫生馮某某(女,42歲,蘭州市人)行兇,雖經全力搶救,馮某某不幸離世。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即被公安機關控制。經初步調查,楊某某因患直腸癌,曾在省人民醫院就診手術,醫生馮某某為其主治醫師。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19年10月30日,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對一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0年6月5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該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對楊某某殺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決被告人楊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庭審現場
經一審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楊某某在甘肅省人民醫院肛腸科接受直腸癌根治手術,術後陸續出現腹壁切口疝、腸粘連等併發症,其主觀認為前述病症系第二手術醫生馮某某故意加害導致,蓄謀報復泄憤。2019年10月22日10時許,被告人楊某某持事先準備好的匕首等兇器,在甘肅省人民醫院門診樓三樓C區肛腸科第七診室內,向正在坐診的被害人馮某某胸部、腹部等部位連續捅刺二十餘刀,馮某某雖經及時搶救但因傷勢嚴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