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老師多次猥褻9名女學生,判刑7年禁業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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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檢察”微信公眾號5月31日消息,廣州市人民檢察院5月31日發佈了廣州市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工作情況以及相關典型案例。其中一例為,廣州市某小學教師湯某某利用教學便利多次猥褻9名女學生,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從業禁止五年。
案例中,2019年2月至5月,被告人湯某某在擔任廣州市某小學三年級某班任課老師期間,利用教學便利,多次對該班的共9名女學生(8至9歲)實施猥褻行為。2019年7月6日,被告人湯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19年10月18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黃埔區院”)以被告人湯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向區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12月31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湯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從業禁止五年。**被告人湯某某提出上訴。2020年4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出,本案是一宗典型的校內性侵案件,該案的及時發現和快速辦理,充分體現了黃埔區院“沒完沒了”監督落實“一號檢察建議”的決心。一方面,檢察機關通過協調區內公安機關開展“一站式取證”工作,不僅及時順利、規範固定證據,儘可能地降低了對未成年人的傷害,為受傷的孩子提供綜合司法保護,同時推動公安機關探索少年警務機制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司法配套制度。另一方面,檢察機關督促教育部門加強校園安全建設,採取措施提高在校學童的自護意識,為未成年人創造了安全良好的成長環境。
為全面強化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機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初開展了“護蕊”一站式工作機制,推動建設“一站式”取證辦案、救助保護和綜合預防的“護蕊”一站式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