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業公司將“王者榮耀”註冊為酒類商標,騰訊告贏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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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文/胡毓靖 編輯/莊怡)酒業公司將“王者榮耀”註冊為酒類商標,騰訊公司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訴至法院,併成功維權勝訴。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國家知識產權局等與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審行政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原審第三人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簡稱問渠成裕公司)於2015年11月19日申請將“王者榮耀”註冊為酒類商標,註冊公告日為2018年5月7日,2016年12月28日被核准,專用期限至2026年12月27日。
2018年6月,**騰訊公司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其予以無效宣告,理由是侵犯了騰訊公司對“王者榮耀”商標在先著作權。**2019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判認定訴爭商標的註冊不構成侵犯著作權,未支持騰訊公司訴求。
騰訊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訴至法院,問渠成裕公司作為本案第三人加入訴訟。
在商標評審階段,騰訊公司向法院提交了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2月19日以“王者榮耀”“英雄聯盟”“DotA”為關鍵詞的百度搜索指數,以及百度百科“MOBA”詞條以及《英雄聯盟》《DOTA》等遊戲作為“MOBA”類遊戲中最具代表性遊戲的相關網絡報道等10餘條證據。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訴爭商標的註冊違反2014年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不是基於《王者榮耀》遊戲在先著作權,而是基於《王者榮耀》遊戲作品名稱具有較高知名度,構成在先權益,對騰訊公司的相關主張予以保護。
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服判決要求撤銷原審判決,維持被訴裁定,原因是認為騰訊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王者榮耀”在酒類商品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其上訴理由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駁回上訴請求,維持原判,並確定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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