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要來了:中信集團、光大集團申請獲央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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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監管時代後,中信集團和光大集團兩家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率先獲受理。
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消息稱,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受理了中國中信有限公司和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關於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許可申請。
其中,中信集團的受理時間為2021年5月28日,光大集團的受理時間為2021年6月4日。
隨着《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決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金控辦法》)去年9月公佈,金融控股公司從2020年11月1日起就正式進入監管時代。中信集團和光大集團是最早獲受理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請的公司。
按要求,已具備設立情形且擬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機構,應當在《金控辦法》正式實施後的12個月內向央行提出設立申請,經批准後,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如果在股權結構等方面未達到監管要求的機構,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整改計劃。
獲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控股公司許可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名稱中應當包含“金融控股”字樣。
所謂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來,我國一些大型金融機構開展跨業投資,形成了金融集團;還有部分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了多家多類金融機構,成為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實施市場準入管理。
本次獲受理的中信集團和光大集團,都是國務院批准的支持國家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控股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
其中,中信集團(原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是在鄧小平同志支持下,由榮毅仁同志於1979年創辦的。中信集團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
2002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進行體制改革,更名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成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2011年中國中信集團公司整體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更名為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集團),併發起設立了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股份)。2014年8月,中信集團將中信股份100%股權注入香港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實現了境外整體上市。
中信集團深耕綜合金融、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和新型城鎮化五大業務板塊,中信股份(SEHK:00267)是香港恒生指數成份股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信股份的總資產達港幣97408億元,歸屬於普通股東的權益為港幣6743億元。
目前,中信集團的黨委書記、董事長為朱鶴新,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為奚國華。
光大集團由財政部和匯金公司發起設立,其中,匯金公司持股63.16%,財政部持股33.43%。目前光大集團已經成為橫跨金融與實業、香港與內地,機構與業務遍佈海內外,擁有金融全牌照和環保、旅遊、健康、高科技等特色實業,具有綜合金融、產融合作、陸港兩地特色優勢的國有大型綜合金融控股集團。
光大集團在境內外擁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光大控股、光大國際、光大永年、中青旅控股、嘉事堂、中國飛機租賃、光大嘉寶、光大水務、光大綠色環保等上市公司。截止2019年底,集團合併總資產達到5.2萬億元,淨資產5269億元。
目前,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為李曉鵬 ,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為吳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