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警方認定警務人員被撞與特斯拉車輛無關 駕駛員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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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記者6月6日從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獲悉,5月17日台州路橋交通事故原因已經查明:經過專業機構檢測,該起事故與特斯拉品牌車輛本身無關;警方查明認定駕駛員陳某龍負全責。
據台州市公安局通報,5月17日17時15分許,陳某龍駕駛特斯拉品牌轎車途經路橋螺洋街道104西複線高架橋時,碰撞正在現場的兩名警務人員。一名警務人員經搶救無效不幸殉職,另一名受傷警務人員目前已脱離生命危險。

事故現場 視頻截圖
事故發生後,台州警方依法依規全面開展現場勘察、調查詢問,並將肇事車輛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檢驗鑑定。經檢測鑑定,車輛性能一切正常,該起事故與特斯拉品牌車輛本身無關。警方查明認定,駕駛員陳某龍違規違法駕駛,對該起事故負全責。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東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