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二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檢方通報:依法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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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檢察”微信公眾號6月12日消息,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張某、魯某夫婦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一案。
**廣州南沙警方今天(6月12日)通報:**家住南沙區珠江街嘉安花園小區的張某、魯某夫婦於5月25日曾到過荔灣區中南街鵝公村(荔灣店)就餐。6月4日,南沙區在疫情防控主動排查過程中,發現該小區一個“五合一”樣品初篩疑似陽性後,對該樣品所涉人員張某等5人進行單人單管採樣送檢。6月5日,張某、魯某二人被市疾控中心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後被醫院收治。此前,其二人活動軌跡已涉及南沙區多個公共場所。
**據南沙警方初步調查:**張某、魯某未執行廣州市南沙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3號通告的防疫措施,未主動向所在社區申報曾去過中高風險地區。6月3日,張某陪同魯某前往醫院就診時,魯某未執行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9號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實填寫《新冠肺炎流行病學調查問卷》,未如實告知醫生近14天內的旅居史。因張某、魯某的行為引起新冠肺炎傳播嚴重危險,目前南沙警方已對其二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依法立案偵查。
**警方提醒:**為阻斷病毒傳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市民羣眾的義務也是責任。對拒不執行甚至阻礙工作人員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等不法行為,警方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