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莉芙·伊利哈莫格魯:“維吾爾特別法庭”只是政治集會,我在倫敦見得多了
【譯/ 觀察者網 劉思雨】
所謂“維吾爾特別法庭”近日在倫敦“開審”。專家們認為,這個法庭沒有法律依據,不可信。
多里坤·艾沙(Dolkun Isa)是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的主席,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是美國民主基金會(NED)(由美國中央情報局支持)資助了成千上萬美元建立的。艾沙於2019年獲得了NED的年度“民主獎”,他在2020年6月向英國律師傑弗裏·尼斯(Geoffrey Nice)提出申請,要求就發生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種族滅絕指控立案。

NED在美國的各盟國與不少機構有關聯
傑弗裏·尼斯是國際刑事法院的一名律師,在前南斯拉夫總統斯洛博丹·米洛舍維奇一案中,他極力主張米洛舍維奇在波黑戰爭中有罪,並聲稱敍利亞總統和敍利亞政府犯下戰爭罪。現在,由於艾沙的起訴,尼斯已經在倫敦組織了一個針對中國的法庭大會,指控中國犯下種族滅絕罪。
“維吾爾特別法庭”聲稱是一個“獨立的民事法庭”,但其網站也表示,該法庭的裁決沒有法律效力,其目的是用裁決結果向中國施壓。此外,據稱這個法院還將歡迎公共機構和私營公司審查其與中國的關係,促進對中國實施制裁。
不過尼斯律師承認他們是在民事法庭而不是國際法庭上“以種族滅絕罪的指控來審判中國”,這是因為他們做不到在國家法庭上開庭,他們的網站聲明如下:
“不存在這種可能性(即在國際法庭上審判中國涉嫌種族滅絕罪),特別是因為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是《滅絕種族罪公約》的簽署國和批准國,但對國際法院的管轄權持保留意見。在“維吾爾特別法庭”之前,沒有任何已知途徑可供其他法院處理該案件。”
法庭法官存在片面性
除了傑弗裏·尼斯,這個所謂的仲裁庭的其他成員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哈姆迪·薩比(Hamdi Sabi)是所謂特別法庭的律師之一。他是一名伊朗律師,在伊朗革命後,離開了他的國家搬到了英國。薩比在伊朗和美國之間的40多個法院案件中代表美國人。他在自己的書中這麼介紹自己:“哈米德·薩比一直積極參與涉及伊朗人權問題的案件,並與人權組織和活動家積極合作。”
阿里夫·阿夫拉姆(Aarif Abraham),是這個法庭的另一名提倡者。他是一名國際人權律師,在 7月15日政變後組織了一場關於土耳其忽視人權的網絡研討會。阿夫拉姆在他的博客中寫了一篇文章,指控歐洲人權法院正面臨着其成員國存在獨裁、民族主義和不公正等問題的困境。他以土耳其和俄羅斯為例,指出它們在改善法治方面止步不前。亞伯拉罕指出,土耳其已經從2000年代初期的改革中倒退,而俄羅斯已經回到了反對西方自由主義規範的傳統價值觀。
上述人員還向英國政府和美國政府提供政策建議。他們的活動和聯繫有助於我們理解這個所謂法庭的意識形態觀點,也顯示了該組織有偏向的一面,儘管它聲稱自己是公正的。
不可靠的證人,虛假的證詞
所謂的法庭主席傑弗裏·尼斯宣佈,法庭將開始進行證人聽證。我們翻閲他們網站上的證人名單時,立刻注意到了薩伊拉古爾·薩烏特巴伊(Sayragul Sawutbay)。在一份公開聲明中,薩烏特巴伊聲稱她被帶到了一個被稱為“培訓中心”的集中營,並在那裏受到了酷刑,這一切只是因為她不是漢族人,她的丈夫則到哈薩克斯坦避難去了。
但中國外交部的聲明如下:
“薩伊拉古爾·薩烏特巴伊涉嫌欺詐。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她非法越過邊境進入哈薩克斯坦。她從未在中國的任何職業教育和培訓中心待過,而且她在非法出境之前從未被拘留過。她那些看到人們被折磨的話不可能是真的。”
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主席多里坤·艾沙,在國際上領導反中國分裂主義運動,也是這次事件中名單上的一個重要證人。該組織每年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獲得數十萬美元的資金,是少數能夠從美國預算裏拿到資金的機構之一。
據瞭解,多里坤·艾沙還在新疆地區組織過各種恐怖襲擊,其中包括2009年在烏魯木齊發生的恐怖襲擊,當時有197人死亡,1700人受傷。多里坤·艾沙在其證詞中稱,他的母親被帶到一個集中營並被殺害。但中國政府表示,他的母親在醫院死於白血病。
所謂證人的偏袒和虛假證詞再次表明這個法庭無法讓人相信,它有政治傾向,也不符合法律。
專家的評價:該法庭是非法的
我們邀請專家從國際法和外交政策的角度對這個聚集在倫敦的組織進行評估。土耳其愛國黨副主席、律師梅米特·岑吉茲(Mehmet Cengiz)和葉迪特佩大學教授埃明·居爾西斯(Emin Gürses)對所謂的維吾爾法庭進行了評價。
岑吉茲説:“讓我們首先強調一點——你不能像建立一個協會來建立法庭。這個接受捐款資助的‘法庭’是一個‘製造謊言的機構’,中國政府也正確地指出了這一點。對‘種族滅絕’這一指控的審判權屬於有關國家的法院或國際刑事法院,而這些國家是國際刑事法院的簽署國。這在國際法、國際協定和國際法裁決中都有明確規定。維吾爾特別法庭是一個非法組織,只是作為一種‘協會’成立,根本沒有審判權。”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條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發展中國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第三十六條宣佈,每個公民都有宗教和信仰自由,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家確保所有55個少數民族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都有代表。這也包括非常小的少數民族羣體,他們至少有一名代表。”
“從1990年到2016年,恐怖組織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了數千起恐怖活動。很多人都失去了生命。根據中國政府的官方報告,自2014年以來,共發現了1588個不同的恐怖組織,12995名恐怖分子被拘留,2052件武器被沒收。好在強有力的安全措施有效地阻止了恐怖團體滲入該地區,現在倒被貼上了“種族滅絕”的標籤。公共安全得到了保障。這就是整場戲的來由。”
埃明·居爾西斯教授也對倫敦的所謂法庭發表了評論,稱“這不是一個法庭,實際上是一個調查集會”。居爾西斯聲明如下:
“法庭的大廳由倫敦市議會提供。要搞到這個大廳可不容易。顯然,倫敦也支持這項活動。如果你看看法庭成員的組成,你會發現大多數都是與情報機構有聯繫的學者。這不是一個法院,它沒有管轄權,它的決定也沒有效力。他們自己也澄清了這一點。”
“國際刑事法院於1990年代在聯合國的領導下成立。中國沒有簽署相應的國際協定,也不是締約方。如果存在國際犯罪,就需要在聯合國提出。在這裏,中國擁有否決權。但這個法庭又與聯合國無關。你不能稱之為法庭。在英國,他們以前經常建這樣的法庭。比如,他們在這種法庭上決定不償還委內瑞拉在英國的存款。他們説他們不承認委內瑞拉政府。這樣的判決能下嗎?一個法院能對另一個國家的錢下手嗎?”

居爾西斯(資料圖)
居爾西斯補充説,這樣一個法院也不能針對中國,因為它沒有任何權威來給這些問題下定論。他説,法庭的目的是製造輿論,把中國逼到死角。居爾西斯也暗示了英國對香港及其政府的政策:
“我在倫敦生活了十多年,見證了幾次這樣的集會。英國從未允許就愛爾蘭共和軍問題舉行集會或審判,卻允許針對其他國家的分裂主義恐怖組織的各種集會。他們過去常常在街上組織若干庫爾德工人黨的聚會。在這些事情上,西方是沒有倫理道德可言的。因此,這次聚會並不構成一個司法法庭或仲裁機構,這是一次政治聚會。它完全沒有名譽,也沒有權威。”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記者會上表示,維吾爾法庭不是真正代表維吾爾人民的法庭,而是一個製造謊言的機構。
趙立堅稱,該法庭的主要目的是干涉中國的內政,阻礙中國的發展,並補充説,該非法組織試圖召開一個法庭,不僅散佈對中國新疆地區的誣告,而且嚴重違反國際法。這個法庭是對歷史上確實發生過的種族滅絕受害者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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