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再次通報“學生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另有3人被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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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山大學學生趙某晨捏造事實誹謗多人”一事,@中山大學 6月18日再次發佈情況通報。
中山大學稱,自趙某晨捏造事實誹謗多人案件發生以來,學校依法配合警方調查取證,持續關注處理進展,在警方對案件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根據校紀規定按照流程處分相關涉案學生。
6月18日,我校根據後續調查核實進展再次召開專項會議,在警方批評教育的基礎上,**對涉案的2018級學生鍾某立、麥某以及2019級學生梁某美的相關違規違紀言行進行處理。**鑑於三人通過社交媒體等途徑傳播性質惡劣的謠言,且對相關同學造成心理及名譽傷害,根據《中山大學學生處分管理規定》第十九條和第二十五條,**我校對鍾某立、麥某、梁某美三位學生做出記過處分,並對相關學生啓動相應的黨紀調查。**在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學工、心理諮詢、學院黨政部門一直關注相關學生心理和生活狀態,並對其進行心理諮詢與疏導。
此外,根據專項會議決定,我校對該案件所反映出的有關問題,將進行進一步排查梳理,繼續加強學生思政教育、法制教育和校紀校規教育。

@中山大學 17日曾通報稱,近日,珠海警方調查確認,我校學生趙某晨,在朋友圈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並給當事人造成了名譽損害。**6月11日,珠海警方對趙某晨予以行政拘留三日處罰。**6月15日,警方組織涉事當事人進行案情通報。6月17日,根據《中山大學學生處分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我校對趙某晨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中山大學將一如既往維護風清氣正的校風,絕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打造清朗的校園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