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鵬鯤:美國是如何讓“討厭”的網站消失的?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餘鵬鯤】
當地時間6月22日,美國政府關閉了36個號稱有伊朗官方背景的新聞網站,理由是他們“違反制裁”,另有一名美國國家安全官員稱關閉它們是為了對“不實信息”進行打擊。美國此舉引發了伊朗方面的抗議,伊朗總統此前表示:美國“有責任解除所有不公正的對伊制裁”。
同一天,美國政府還關閉了大量屬於伊拉克的網站,這些網站大多與伊朗沒有關聯,美國也沒有政府部門解釋關停的理由。截至本文發表時,已有部分伊拉克網站解封,但大部分仍無法訪問。
美國一向標榜言論自由,鼓吹開放、對等、去中心化的互聯網精神,但為何前有特朗普的“Fake News”,後有喬·拜登打擊“不實信息”,這些事絲毫體現不出公知們吹捧的民主與規則,讓人不禁感嘆美利堅何時能夠站起來。
主權國家封禁網站的N種姿勢
現代互聯網最早設計者們大都持無政府主義立場,因此他們竭力使得互聯網擺脱政府和國家的轄制。在他們的設想中,不同國家不同背景的人,在互聯網的世界中,對等而自由的分享和交流。
客觀地説,他們的想法有相當部分變為了現實,互聯網的誕生打破了宣傳機關的壟斷地位,還催生了分享成本極低的互聯網行業。但他們關於無限制自由交流的設想,超越了互聯網物質基礎,因而必然受到國家主權乃至商業公司的限制和管理。通過掌握不同的互聯網基礎設施,封禁網站的方法也多種多樣。
其中最常見也是成本最低的網站批量封禁方法,是使用DNS重定向的方法。當我們分享一個網絡鏈接的時候,分享的是網頁對應的域名。接收方通過域名打開一個網站實質訪問的是網站的服務器和中間結點。簡單地説,一次網絡訪問就好像一次網購,DNS就好像其中的快遞系統。

DNS的工作原理和作用
通過DNS封禁一個網站,就好像快遞處理違禁物品一樣,區別就是DNS不會退還物品,而是重新定向到另一個規定頁面。在中國,這個規定的頁面是404頁面,表示服務器因未知原因無法提供服務。這種情況,網友們通常就説這個網站被“牆”了。而美國政府“牆”掉一個網站,通常是重定向到某個特定的頁面,申明網站被牆的原因和法律依據。

被“牆”的伊朗網站被重新定向到這個頁面
只要是向普通民眾提供網絡接入服務的國家,“牆”網站都是常規操作,由於每個國家的互聯網都需要DNS的支持才能維持運轉,通過DNS將非法訪問重新定向不需要額外購置設備,是成本最低的做法。
全世界互聯網的DNS,是由各個國家的DNS和公共的DNS組成的。一般而言,一個國家的DNS只能重新定向來自本國的訪問,而不能作為世界DNS的一部分就攔截來自境外的訪問。換句話説,就是DNS重定向的方法,只能保證本國人用常規方法無法訪問某個網站,而其他國家的訪問則可能不受限制。因此,這是一種不完全的方法。
對於一個網站來説,國家還可以採取與創辦人交涉、要求服務器和雲服務廠商下線對網站的服務、對註冊在本國的域名還可以停止解析。這次伊朗被封禁的媒體網站中,大部分的域名是在美國註冊的,因此美國同時停止了對這些域名的解析,相關網站不得不從.com轉移到代表伊朗的.ir域名。然而,較小的國家,其域名在國際上影響很小,幾乎不會被各大搜索引擎跨國收錄。從這個角度講,域名被停止解析的少數伊朗媒體,今後很可能影響只限於伊朗國內了。
美國封禁網站的依據是口袋罪條款
伊朗網站被封,是由美國聯邦調查局、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以及美國執法辦公室等三個部分負責執行的。美國司法部説,這些媒體網站背後都是伊朗伊斯蘭廣播與電視聯盟和“真主旅”,而這兩個組織被美國財政部制裁了,因此這些網站必須封。
從任何一種角度出發,美國司法部的説法都沒有任何邏輯可言。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伊朗伊斯蘭廣播與電視聯盟以及“真主旅”和這些媒體有直接的聯繫。站在伊朗媒體的角度上,自己的網站未經任何審判和具體理由就突然被封合法嗎?
遺憾地是,還真“合法”,當然,“合”的是美國所謂的“法”。主要的法律依據就是《美國法典》第18卷的981節和982節。這兩節是《美國法典》中關於沒收財產方面的章節,其中明確規定美國有沒收管轄範圍內不動產或財產的權力,只要這些財產或者不動產是由針對外國犯罪而產生的收益,或者有助於實施此類犯罪。

《美國法典》規定有針對外國的犯罪時,可沒收所有財產
域名雖然是虛擬資產,但方便交易有價值,自然也屬於財產的一種。因此美國政府藉此沒收了伊朗媒體網站的域名,可以自認為“不違法”。但從法本身應當承載的良善出發,美國法律的相關條款無疑是一部惡法。
首先,這又是長臂管轄的條文,被沒收財產的主體,其實並沒有在美國犯罪,也沒有在他國犯罪,僅僅是美國人認為它們在他國“犯罪”了,比如所謂的種族滅絕。因此被處罰的主體其實非常委屈,不發聲就等於默認了,發聲了就不得不來辯不可辯之罪,陷入自證其罪的怪圈。美國的用心,既蠻狠又惡毒。
其次,這是口袋罪,也就是適用條件含混不清的罪名。一些人一面批評“口袋罪”,一面把美國當作“法治燈塔”,其實美國的口袋罪又多又密,總有一款適合那些美國不喜歡又無力反擊的人。《美國法典》第18卷的981節的適用情形是由美國司法部宣佈的,立刻就可以起效,而且沒有訴訟撤銷的判例。因為所謂“針對外國的犯罪”本身就是欲加之罪,“説你不對你就不對”,是一種典型的口袋罪。
美國就是依據這樣的口袋罪,封禁了伊朗的網站。
伊朗網站被封禁的啓示
伊朗網站被封,是霸權大國欺凌小國的結果。霸權行徑當然要批判,然而中國是否要以長臂管轄來保護自己,用什麼力度來保護自己,保護自己後是否會被人視為與美國一個樣,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以BBC報道武漢時的“陰間濾鏡”為例,BBC主要的收視羣體在國外,報道對中國造成的傷害也發生在國外。對於這樣的事,我們目前能做的似乎也只是禁止BBC落地,實際影響僅僅是中國的涉外酒店裏看不到BBC了。在現有框架下,進一步制裁BBC能做的也僅僅是不讓BBC記者入境採訪。

B站up主講解BBC的“陰間濾鏡”的原理
這些措施對BBC的影響相當有限,哪怕不讓BBC入境採訪,也絕無可能阻止BBC編造假新聞,相反還會落下打擊新聞自由的口實,進一步為人利用。對於中國而言,是否可以考慮有更具體、明確的法律,以及相應的反制措施,對發生在第三國的“反華”行為進行打擊?因為實踐已經證明,對有組織的“反華”行為無所作為,不僅會使國家的輿論形象一落千丈,而且也不利於海外公民的商業拓展以及華僑的幸福生計。
當然,由於中國的外交原則和外交站位,對海外“反華”的反擊措施不應當像美國那麼硬,主要應當以多國共同行動和輿論揭露為主。近期的經驗表明,“反華”宣傳的背後往往有“狗糧”支持。如果能切斷“反華”宣傳的資金支持,就像近期香港特區政府凍結《蘋果日報》的資金那樣,是最好的結果。假如不能,也要儘可能掌握和揭露“反華”分子拿錢辦事還要偽裝公正的嘴臉。
中國國家安全部有關負責人在6月18日上午主持召開座談會,強調要做好反間諜工作,既要抓間諜,又要抓“內奸”和“幕後金主”。我想不止是反間諜工作要抓“幕後金主”,在國際上實錘“反華”宣傳的“幕後金主”同樣重要。
伊朗網站被封的另一個經驗是不可低估美國發難的速度,尤其是在美國對華不友好的大背景下。這些伊朗網站的域名大部分都是在美國註冊的,其中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美國人代持的,目的就在於規避美國可能的法律行動。
伊朗之所以這麼做,來源於對美國法律體系的誤解。美國司法和政治長期給人的感覺是重視“程序正義”,熱愛吵架,制度性內耗非常大。在制裁和發動打擊的初期,進度非常慢。其實這是判例法國家的特點,對於新主體的性質認定不會那麼快。但判例法體系的另一個特點是,一旦這套體系認為若干主體的共同性質已經認識清楚了,對於其中單個主體的打擊可以適用很多口袋罪,有時甚至蠻不講理,速度是很快的。
中國人已經吃過這樣的虧,美國第一次制裁中興時,由於中國政府積極斡旋,美國很快恢復了中興的正常採購權。同時中興又同意支付11.7億美元的罰款,美方歷時兩年多的調查好像輕易就被化解了。其時,國內很多人都認為,這只是個例,不需要廣泛關注。
然而從中興第二次被制裁開始,美國司法“反華”一次比一次迅猛,徵兆和可預測性越來越小,到了後期甚至完全成為特朗普政治操弄的工具。例如TikTok這樣的企業,雖然已有防備,面對打擊還是有點措手不及。

在特朗普的指揮下,美國對TikTok和微信的“制裁”非常迅速
目前美國司法和政治界,已經做好了“反華”的準備,中國相關主體面臨的環境,不比伊朗好多少,必須拋棄幻想。
筆者堅信“反華”勢力的圖謀,都將被粉碎。不過當它們已經組成拳頭,且將政治、外交、軍事等手段整合起來時。我們中國人,也必須和反對美國霸權的各國一起進行對等的還擊,制定綜合反擊的策略,最好還能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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