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洛聞:國安法一週年,看看英國留下的“政治部”還怎麼作妖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常洛聞】
在1997年迴歸之前,港英政府治下,香港有兩個大名鼎鼎的SB(縮寫):一個是縱橫銀幕,邵逸夫創辦的邵氏影業(Shaw Brothers);一個是隻手遮天,陰詭莫測的“皇家香港警察”政治部(Special Branch)。以至於坊間不願意直呼“政治部”三個字的時候,就會説某某人是“邵氏”。

域多利道扣押中心──政治部拘留在香港從事間諜活動或者意圖推翻港英政府管治的人員的地方。(資料圖)
作為迴歸前香港最神秘的準情報部門,政治部在末代港督彭定康的積極推動下,於1995年解散,涉及機密的資料被認定為英國軍方財產,永不解密。檔案、文件、軟盤等由英國派出軍用艦艇運回倫敦銷燬或另作安排,人員撤回英國或就地遣散,願意繼續在港的,則視保密級別發給英國國籍甚至居英權,關於政治部的説明只有“立法局”的一份一頁紙的文件:
一九九六年七月九日
財務委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政治部討論文件EC(96-97)32
(-1個警務處副處長、-1個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1個 警務處助理處長、-3個總警司)
政治部由情報部和保安部兩個分部組成,由於情報部逐步解散,其首長階層的六個首長級職位(即一個警務處副處長、一個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一個警務處助理處長和三個總警司職位)已相繼懸空和凍結。警務處處長現建議將這些列於警隊編制的職位正式刪除。由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保安部的工作已交由刑事偵緝及保安處處長管轄。
政治部從此風吹流雲散了嗎?
時間要回到1922年,中港海員大罷工期間,港英政府嗅到了香港工會當中共產主義工運的氣味,於是組建反共小組(anti-communist squad),歸屬於政治課(political bureau)管轄。1930年代,世界共產主義思潮風起雲湧,美國正在國內嚴厲打擊共產主義者和同情共產主義的人,埃德加·斯諾的《紅星照耀中國》1937年甫一出版就受到聯邦調查局的重點“關照”。
英國也亦步亦趨,為防止殖民地受到共產主義的滲透,在各殖民地警察內部設立政治部門,並將香港警察(彼時尚未得“皇家”前綴)政治課改組為政治部(Political Department),設立於刑事部(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內,建立之初受到了軍事情報局第5處(MI5)的大量指引和支持。
1931年,“祖家”(殖民時代港英公務員對英國的稱呼)的MI5改組為安全局(Security Service),受內政大臣指揮,但劃歸外交大臣管轄。改組之後安全局大舉擴張機構,遠東地區總部設在新加坡,香港作為自由港,當時還沒有顯示出太強的戰略意義。政治部雖然與MI5關係匪淺,但工作以簽發護照、人口登記、移民登記、公務員品格審查等為主。
1933年,香港警察政治部的英文名更改為Special Branch,指揮機構明確為MI5。但中文名一直沿用,所以有了“SB”的縮寫。成立之初政治部有200餘人,大多數為英國警官和情報人員。
1941年,日本侵略軍用18天的時間打敗了在香港駐守的英軍,港督楊慕琦簽字投降,香港進入了3年零8個月的日佔時期。留在香港的英國軍警人員大部分被投入戰俘營,港英政府隨之癱瘓,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後,英國才重新掌握香港。

第21任香港總督楊慕琦(資料圖)
拿回治權後,英國人重新成立政治部,主要任務是甄別在日佔時期服務於“軍政廳”的公務員,和加入了日本軍政府“憲兵糾察隊”的警察是否可以繼續留任,以儘快恢復香港的行政架構,應付洶湧來港的戰爭難民,“防範共產主義”的任務被暫時放在了後面。
1946年起,政治部納入香港警察隊架構,但港府官方仍然不承認政治部的存在。1950年代,隨着世界局勢劇烈變化,政治部在掌門人賴德(MI5特工,公開身份為香港大學副校長)的指揮下,開始發揮英國人最需要的作用:蒐集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共產黨國家的情報,嚴密防範和偵察共產黨、國民黨在香港的一舉一動,防止兩黨在香港進行顛覆和間諜活動。
當時除了國共兩黨的明爭暗鬥,還有“第三勢力”以香港為基地伺機而動,代表人物中有張發奎、顧孟餘這樣鐵桿反共,甘心受美國人指揮的人物,也有章伯鈞、李宗仁、張國燾等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還有如蔡文治這樣投靠美國,準備武力反攻大陸的流亡軍人。
美國政府,尤其是改組不久的中央情報局看中了這些人的種種價值,給予了大量的資金、資源支持。駐香港的中情局站長哈德曼還曾親自接見過張發奎等人。後來由於蔣介石反對美國扶植他人削弱台灣,哈德曼被調回國內,蔡文治在塞班幫美國人訓練的“精鋭”和在大陸的“百萬潛伏兵馬”也在“行動”中羽翼盡折。
這個過程中,英國情報機關角色非常微妙,他們不希望有人以香港為基地進行軍事行動,同時也不想得罪任何一方——美國與英國是軍事同盟,台灣與英國有“外交關係”,共產黨政權雖然剛建立不久,但倫敦和北京有默契——香港暫時保持現狀,英國可以保留對香港的治權,中國可以和平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
這一階段中“政治部”的工作十分微妙——對美國的行動進行可控的支持,對台北和北京在香港的勢力進行均衡的打擊,同時對“第三勢力”進行滲透和瓦解,核心目標是保持英國對香港的絕對控制。
1967年,香港左派在北京自顧不暇的情況下進行了一系列暴動,同時北京的運動大火也燒到了英國代辦處,使得港英政府得到了名正言順鎮壓左派的絕好機會。在明確了北京暫時不會武力解放香港的底線之後,開始大規模滲透、策反、鎮壓左派。政治部得以“大展拳腳”,從竊聽、非法逮捕、無限期扣押,到發展線人,派人卧底,再到盯梢、尾隨、驅逐,手段無所不包。


1967年的五一勞動節,九龍新蒲崗的膠花廠工人不滿資方苛刻的條例發起罷工,結果資方解僱工人代表及遣散300多名工人。警察暴力鎮壓。(資料圖)
歌唱家莫華倫的爺爺,當時的香港華商總會董事莫應溎,因為受開國大典的鼓舞,在1950年3月,力主在香港華商總會升五星紅旗,遭到港英政治部24小時尾隨和多次“談話”的特殊“優待”。最終被標籤為“不受歡迎的人”,於1952年被港英政府驅逐出香港。
同時政治部將“洗腦贏心”這一理念發揚光大,“洗腦贏心”由英帝國馬來亞高級專員泰普爾將軍(General Templer)在鎮壓馬來西亞反殖民運動中發明。指大英帝國和殖民地政府運用新聞宣傳手段來進行“新聞管理”,通過新聞、報告、演講、研究等各種官方話語渠道將殖民地起義和暴動描繪為“恐怖主義”,從而塑造公共觀念,製造“恐怖主義的氧氣”,加劇公眾對這種反抗運動的心理恐懼,以配合殖民者的武力鎮壓,起到穩定政治秩序的效果。
在政治部配合下,港英政府成立了專門的宣傳委員會,並在英國成立了“香港心戰室”(Hong Kong Working Group),專門負責輿論宣傳,通過政府文件、媒體採訪、新聞報道,採用焦點放大等手法系統地將這場反抗運動描述為“暴亂”和“恐怖主義”。而港英政府鎮壓“暴亂”的主要對象也是左派報紙和學校,從而徹底剝奪左派的話語權,將“左派”、“中國”、“文化大革命”、“古拉格羣島”和“共產主義恐怖政治”等等聯繫起來,描繪出一幅恐怖的政治圖景,製造出恐怖的心理效果。
港英政府的“洗腦贏心”工程徹底改變了香港人的深層意識和心理結構,形成了港人對“左派”、“共產黨”、“大陸”、“社會主義”的極度恐懼心理。這種恐懼心理與內地逃往香港的國民黨達官顯貴、大資本家和知識分子的“仇共”心理相呼應,使得“恐共”、“仇共”成為香港社會的基本民情。
再加上港英政府採取“行政吸納政治”策略,成功地團結了上層華人精英,香港社會形成了對內地的排斥心理,隨着香港經濟的起飛,更增添了對內地的優越意識,不願意香港迴歸。這成為今天困擾香港政治的深層原因,港英政府蓄意設計的社會撕裂,到今天仍然如傷口一般使中國不斷失血,政治部在其中的爪牙角色,也註定了它的結局不會光明。
後來發展至1980年代,政治部包括文職人員在內有3000多名人員,架構也逐步完整,當時香港人口不過506萬。“反共”成為政治部第一要務,彼時在香港只要是與公職有所瓜葛的職務,就任前都要通過政治部的“品格審查”。出身“左校”,與內地聯繫多,或者是表露過左傾言論的人,不可能走通警校、政務官、政府僱員等發展路線,左派的話語權、生存權、發展權受到了系統性歧視和剝奪。
鼎盛時期的政治部首長由6名憲委級官員(一名警務處副處長、一名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和三名總警司)組成,1990年前分為行政、支援及行動三大部門,轄下再分A至H共八個小組,負責內部保安、保護特工、政治審查、由政府部門、工會、社團、街坊會、學校到社會各階層組織的調查、反間諜及情報收集等。
1991年,政治部的A至H組八個小組編制改為S組及G組兩大組別。負責行政及支援的A、B、C、G組改為G1、G2、G3,主要負責審查工作,而原有做情報評估的C組剔除政治部,改納入警隊,不再涉及國安工作。最敏感的行動部D、E、F、H組改組為S組,主要對外國特工、本地間諜、政治組織、壓力團體及反恐怖活動進行偵查及監控。
改組後的S及G組的政治組人員是重新招聘,規定最多四年要調離,以免在1991年至1993年改組的緩衝期間,新的政治部人員認識舊人員,如此逐步換血,到1995年政治部解散時的最後一批“新仔”,已不認識舊有政治部人員。
這個換血行動代號“棄船”,由最後一名政治部處長方普負責。到1995年政治部解散,只剩下了約1000名S組及G組人員納入警隊保安科,工作範圍已不再涉及國安。英國人1947年撤離印度時就曾經玩過這一套,通過人員換血和資料保密,不留任何情報資源給印度新政府,導致印度獨立後長期陷於分離主義和宗教衝突當中不知該從何下手。香港在迴歸之後國安工作無法可依,無權可用,無案可查,各路人馬在香江“各顯神通”,也跟英國人的刻意安排脱不開關係。
迴歸之後,政治部雖然名義上已經解散,服務過政治部的華人哪怕沒有去英國,也已經全部退休,而且特區政府也沒有繼承相關功能的政府部門和人員編制。但實際上,政治部的作用並沒有消失。
説到這裏不得不提出政治部的影子之一——香港廉政公署(ICAC)。其實在70年代開始,為了更有效地管理香港,改善因為貪污成風而越來越糟糕的社會風氣,挽回因葛柏案几乎喪盡的民心,同時遏制警隊因為過度貪腐而逐漸失控的苗頭(當時香港警隊號稱“錢能買到的最好的紀律部隊”),時任港督麥理浩與英廷幾經考慮,決定成立由港督指揮,直接打擊貪污的專員公署,也就是後來的ICAC。

香港廉政公署總部(圖源:香港中通社)
ICAC的第一任專員姬達(Jack Cater),第一任行動處長彭定國(John Vincent Prendergast)都是英國軍事情報局5處(MI5)的“殖民地專家”。姬達在二戰期間是英國皇家空軍飛行員,在歐洲戰場屢立奇功;彭定國則是老牌殖民地警察,在英屬巴勒斯坦託管地、黃金海岸、肯尼亞、塞浦路斯等地都曾經服役,鎮壓過肯尼亞茅茅起義、塞浦路斯EOKA武裝分子。在任職ICAC之前,彭定國曾出任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掌管政治部,一手查辦過曾昭科案。也就是説從ICAC成立開始,就和英國軍情局、港英政治部有極其密切的聯繫。
政治部解散後,由於歷史淵源和其他考慮,不少政治部人員受命進入香港的銀行、社會組織(如馬會)和公職部門,由於港英政府保密工作到位,不僅到底有多少人以什麼形式進入哪些部門無從得知,就連解散前政治部的準確架構和人員名單,也是一點風聲都沒露。但ICAC是香港最具實權,道德優勢最強的機構,有“香港最鋒利的劍”之稱,顯然有着特殊的作用和價值,隨着迴歸之後政治形勢的變化,ICAC在反腐之外的角色也越來越“突出”。
2012年麥齊光案、2013年湯顯明案、2017年曾蔭權案,是廉署查辦的三件與政府有關的創紀錄大案。麥齊光被廉署調查被迫辭職,創下了港府局長級高官上任12天就辭職的紀錄。湯顯明被調查時剛卸任廉政專員不久,是第一位被廉政公署調查的自家前“一把手”。曾蔭權則是第一位被ICAC調查的前特首,此案甚至解開了“直接向港督/特首彙報的ICAC有無權力調查港督/特首”這一憲制難題。圍繞三件案件也產生了不少疑團。
麥齊光是資深工程師,1979年加入政府,從助理工程師一路成長,整個職業生涯幾乎都與香港本地的鐵路有關。2012年獲時任特首梁振英提名,經過中央批准正式擔任發展局長後,廉政公署以他上世紀80年代曾騙領政府房屋津貼為案由將他拘捕,最終被判6項罪名成立,監禁8個月,緩期兩年執行。
湯顯明1992年進入政務體系,曾擔任保安局秘書長、香港海關關長、廉政專員。被廉政公署以公務酬酢、外訪、饋贈中均有違規情況為案由進行調查。最後調查以律政司證據不足不做檢控收尾。
曾蔭權被ICAC調查的原因,是他2010年仍擔任特首時沒有對利益衝突進行申報,在租賃了商人黃楚標在深圳的物業的同時,批出了數碼廣播牌照給黃。最後案件三審三結,2017年2月被判監禁20個月,經過兩次上訴,直到2019年6月終審法院定讞,撤銷了控罪和刑期,相當於為他平反。但其時他已服完刑期。
麥齊光案中,80年代的政府房屋津貼存在制度性漏洞,而ICAC能夠將30年前的檔案全數拿到,作為呈堂證供成功定罪,時機又選在麥就任之後,一直被認為是政治部“發功”的“代表作”。
湯顯明案中,雖然清者自清,但反政府派議員、非政府組織、部分外國媒體通過在立法會、政黨活動、媒體報道當中的統籌“安排”,將湯過去所受的來自中央政府的嘉獎統統變為“罪狀”,將湯開創的ICAC與中聯辦等中央駐港機構溝通的先例,變成了湯“受到腐化”的“證明”,成功用“莫須有”謀殺了湯的人格,也成功“警戒”了後來者:不要與北京走近。

調查報告指出,湯顯明在任廉政專員期間無視節儉原則,鋪張浪費,但未有證據證明湯顯明貪污。(圖片來源網絡)
ICAC在執行層面不受監管,不受干預的特點使得它能夠有效地打擊腐敗,震懾腐敗,但實際上調查方向的選定、調查證據的取得等,並非完全是不受人力干預的絕對公正,廉署內部程序過於神秘,也一直是外界詬病之一。
湯顯明就曾經表示,他任廉政專員期間曾經有一次與馬會一名練馬師吃早飯、打高爾夫球,結果當天下午這名練馬師就被廉署拘捕,使他非常尷尬,但他詢問下屬時只是被敷衍了事,最後不了了之。
在2014年非法佔中沒有達到預期目的,但也沒有受到致命打擊的情況下,香港反政府黨派、政治團體等活動越來越積極,到2019年釀成暴亂,甚至有黨團公開宣稱要通過選舉取得多數席位,合法奪取區議會和立法會控制權。這期間為什麼港府官員噤若寒蟬,為什麼針對港府官員的“起底”“爆料”總是非常準確,耐人尋味。
國安法落地,既是雷霆萬鈞,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不僅僅ICAC被推回到了專注於反腐的位置,徹底斷了借反腐乾預政治、組織獵巫的觸角,即使真有ICAC職員想要投靠英國,也要比以前多考慮考慮自己的腦袋。類似的公職部門還有區議會,一年拿過百萬政府津貼卻以反政府為工作內容的“區議員”被打回了居委會的原型,圈定在服務鄰里、改善社區的職能中(區議會的設立和定名本身,就是彭定康有意為之),其他猢猻散的組織更是不勝枚舉。
隨着《反外國制裁法》落地,“等交作業”的心態不宜再有,跟進反制不受歡迎組織,推動反擊外國制裁的本地立法是應有之義。坐等中央收拾局面顯然是為官避事,港府宜更多地從“治”的角度考慮“港”,而不是從“港”的角度考慮“治”,才算是不辜負“港人治港”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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