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男學生因持有鐳射筆被控持有攻擊性武器今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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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香港“東網”7月14日報道,2020年1月末,香港一名男學生涉嫌在香港黃大仙區持有一支鐳射筆而被捕。7月14日,他因被控持有攻擊性武器罪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無需答辯,此案押後至8月25日再訊。這期間被告獲准以2000港元擔保外出,但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一次。

據報道,本案被告梁傑銓(19歲、學生),被指控於2020年1月29日,在九龍黃大仙地鐵站B出口外的公共場所,持有一個能發出激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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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香港“東網”7月14日報道,2020年1月末,香港一名男學生涉嫌在香港黃大仙區持有一支鐳射筆而被捕。7月14日,他因被控持有攻擊性武器罪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無需答辯,此案押後至8月25日再訊。這期間被告獲准以2000港元擔保外出,但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一次。

據報道,本案被告梁傑銓(19歲、學生),被指控於2020年1月29日,在九龍黃大仙地鐵站B出口外的公共場所,持有一個能發出激光束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