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仲裁委員會就辛巴燕窩事件作出終裁:辛巴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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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文/胡毓靖 編輯/莊怡)去年年底鬧得沸沸揚揚的“辛巴燕窩事件”迎來進展。
近日,廣州仲裁委員會就沭陽和翊信息有限公司(辛選集團旗下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訴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一案做出終局裁決:確認融昱公司故意誤導辛選作出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裁決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支付賠償款、賠償損失。
該案中,融昱公司為涉案燕窩的品牌方,和翊公司則為直播帶貨的執行方。和翊公司認為是品牌方的虛假宣傳和誤導,致其主播在帶貨過程中誤導消費者,引發爭議。
去年9月17日和10月25日,辛巴徒弟、辛選旗下主播“時大漂亮”在直播間推廣由融昱公司提供的茗摯品牌“小金碗碗裝燕窩冰糖即食燕窩”,直播中,“時大漂亮”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有網友隨後質疑,“燕窩全是糖水。”
11月19日,微博用户@王海 在微博發佈中廣測出具的檢測報告,直指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窩產品“就是糖水”,且“該糖水不含蛋白質和氨基酸,檢測結果唾液酸含量高達萬分之一點四”,而市場上每100g含量的唾液酸售價是500元,0.014g價值也只有7分錢左右,加上包材、內容物、加工費、工業成本不超過1塊錢。

11月20日,辛巴方面發佈聲明稱,所售產品除了冰糖燕窩製品本應含有的糖分外,還含有燕窩成分唾液酸。公司是按照融昱公司提供的產品信息進行直播推廣,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將產品送檢,待結果回傳後公證並公佈。如果消費者對這款產品不滿,可以去“茗摯”天貓旗艦店申請退款退貨,己方團隊會全力幫消費者維權。
一週後,辛巴發微博道歉,並承認“確實存在誇大宣傳,他在聲明中稱,品牌方回避不見面、溝通不積極”,遂決定“先行賠付”,召回直播間賣出的全部燕窩並承諾退一賠三。
12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廣州市監局以“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對和翊公司罰款90萬;融昱公司(茗摯)為和翊公司直播活動提供的“賣點卡”,以及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佈的內容,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加上“該商品標籤存在瑕疵”,罰款200萬,吊銷營業執照。
因認為融昱公司提供的產品説明、介紹等資料存在虛假,對消費者構成欺詐,誤導涉事主播進行了誇大宣傳,和翊公司於去年12月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融昱公司支付其先行承擔的賠償金,並就“誇大宣傳”等欺詐行為象徵性賠償損失1元。
今年6月30日,廣州仲裁委員會就該案做出終局裁決,委員會認定:融昱公司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隱瞞了案涉產品的成分比例,對和翊公司進行了誤導,和翊公司基於融昱公司的誤導作出了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
仲裁庭裁定,2020年12月16日以前的退賠貨款中30355459元由融昱公司承擔。此外,因融昱公司的誤導行為,導致和翊公司做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行為,對和翊公司的主播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根據和翊公司的申請,裁決融昱公司象徵性賠償和翊公司損失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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