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勐海懲戒一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者:在其住所噴塗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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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號“勐海發佈”19日發佈《勐海縣疫情防控黑名單懲戒通告(一)》,全文如下:
2021年7月8日,勐海縣公安局發佈關於規勸巖保等六人儘快投案自首的通告,現期限屆滿,犯罪嫌疑人巖保拒不投案自首,經公安機關核實,巖保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現根據《勐海縣關於嚴懲疫情期間幫助、組織、指引、帶路、運送、參與、窩藏、包庇、縱容偷渡人員行為的通告第22號》之規定,對巖保實施懲戒,現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圖自微信公號“勐海發佈”
巖保,男,布朗族,身份證號碼:532822199510233014,户籍地址: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海縣打洛鎮曼夕村委會曼火景村20號。
二、懲戒措施
(一)沒收巖保涉案財物,扣押車輛、駕駛證、行駛證、手機,凍結涉案銀行賬户,對用違法所得購置(建設)的房屋依法進行查封。
(二)將巖保向社會進行曝光,同時在其生活的公共場所粘貼曝光通告,在其住所噴塗“偷引帶違法犯罪行為可恥”標識。
(三)取消巖保邊民補助、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及扶貧、林業、農業等政策性優惠補貼(助),在本人申請新宅基地和申報新建住房及申請分户時審核不予通過。
(四)對巖保及其直系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拔任用等政審或函詢調查時,一律從嚴審核。
(五)將巖保列入限制出入境“黑名單”,在出入境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相關業務審核上不予通過。
勐海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邊境管控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