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5月31日後均可生三孩,生育登記先備案後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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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在網上回應三孩準生證申領問題時明確提到,經請示國家衞生健康委相關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後,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務登記證”到所在地登記備案,待出新“生育服務登記證”後進行補辦。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國家法定產假98天(針對全國性政策)。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站截圖
7月10日,一名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諮詢,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網友妻子是西藏拉薩的國企員工,他們計劃生育第三個孩子,請問領導,現在是否可以申請三孩的準生證?將來產假是怎麼執行呢?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介紹,我們高度重視您反映的問題,與西藏自治區衞生健康委進行了聯繫,現答覆如下: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會議精神,區衞生健康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開展西藏自治區《優化生育政策》前期工作。按照《優化生育政策》工作程序,待國家出台的《優化生育政策措施》後,按照國家的要求,聯同相關部門指定出台《西藏自治區優化生育政策實施方案》,完善生育法律制度。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答覆提到,針對您的問題,經請示國家衞生健康委相關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後,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務登記證”到所在地登記備案,待出新“生育服務登記證”後進行補辦。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國家法定產假98天(針對全國性政策)。我區目前尚未出台“三孩”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後產假等相關政策進行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