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明日宣判,刑期最高為終身監禁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東網”7月29日報道,香港首宗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將於明日(30日)宣判,24歲的被告唐英傑所涉控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唐英傑被指控駕駛插着含有“港獨”字樣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由此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作為交替控罪。
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本週二(27日)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今早(29日)再開庭聽取辯方求情後,決定押至明日(30日)下午3時宣佈刑期。

唐英傑(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法庭認為,被告深知旗幟上所帶有的口號帶有“港獨”意味,他故意挑選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這個時間點犯案,必然是想以行動宣揚“港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被告直衝警方防線的行為,則屬故意挑戰作為香港法律及秩序的象徵的警隊,被告通過威脅警方以追求其所謂“政治理念”,行為不但具嚴重暴力及屬危險行為,更危害公眾及社會安全。因此,被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
根據《香港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者可被判5年以下監禁、拘役或管制。至於恐怖活動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令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或者10年以上監禁,其他情況可被判處3至1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