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次對中介信息發佈提出明確要求:全網禁止炒作學區房、惡意哄抬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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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堅決抑制投機炒房,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有力淨化輿論環境,維護網絡空間清朗,今天,局在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整治階段性工作推進會中,向各房地產中介機構下發了《關於規範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發佈的通知》,從嚴格規範信息發佈內容、切實加強信息發佈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信息三個方面,首次對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發佈的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明確,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對外發布的房地產信息必須符合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得發佈以下6類信息:
◆ 背離“房住不炒”定位,不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信息;
◆ 臆測房地產政策走向和趨勢及未經核實的其他相關信息;
◆ 炒作學區房及以個別成交案例、局部區域價格波動炒作市場行情的信息;
◆ 惡意哄抬房價、捏造房價漲跌及通過各種方式製造購房恐慌情緒的信息;
◆ 以某個機構數據代替整體房地產市場運行數據等以偏概全的信息;
◆ 未取得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監管服務平台房源核驗統一編碼和二維碼的二手房源售賣信息。

《通知》要求,各房地產中介機構要高度重視房地產信息發佈工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本機構及從業人員發佈房地產信息的管理。全面梳理本機構及從業人員建立或參與的微博、微信公眾號、微信朋友圈、抖音、論壇、購房網絡羣和網絡平台等,強化機構對相關賬號的備案管理,及時掌握信息,規範發佈內容。
《通知》強調,市、區兩級房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各類不當信息發佈行為的處置查處力度,不定期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發佈房地產信息的檢查,對落實房地產信息發佈管理要求不到位、不全面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採取約談、通報、列入行業懲戒名單等措施進行嚴肅處理,對製造和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通知》下發後,各房地產中介機構應即時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從業人員存在發佈不當信息和言論,及時制止、清除和糾正,對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相應處理。同時,市住保房管部門也將通過會議部署、專項檢查、聯合執法等舉措,重點解決房地產市場不當信息發佈的突出問題,切實營造合法、規範、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