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就《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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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8月17日發佈《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了制止和預防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15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
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二、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徵集調查”提出意見。
三、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請註明“《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字樣。
四、通過信函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八號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郵政編碼:100820),信封上請註明“《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字樣。
附件: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8月17日
《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中提出,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户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流量劫持、干擾、惡意不兼容等行為,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
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户選擇、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減少其他經營者之間的交易機會,實施“二選一”行為,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正常運行,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經營者不得直接、組織或者通過第三方,在短期內與競爭對手發生高頻次交易或者給予好評等,觸發平台的反刷單懲罰機制,減少該競爭對手的交易機會。
以下為《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