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回應“民陣”解散:觸犯國家安全“紅線”團體,解散是其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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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香港大公網8月17日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7日上午會見記者時,首次就亂港組織“民陣”解散一事做出回應。她表示,對於觸犯“紅線”的相關團體,解散是其唯一選擇,但解散並不能成為這類組織的“免責條款”。
林鄭月娥説,香港國安法的頒佈有助於香港貫徹“一國兩制”。特區政府此前已多次強調國家安全是“紅線”,但許多團體和人士卻依然肆意觸碰這一“紅線”;有了香港國安法之後,他們的言行得到了法律約束。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早已認清“民陣”等亂港組織的性質,如果沒有香港國安法約束,香港可能就會成為顛覆國家的“橋頭堡”。對於觸犯“紅線”的組織,自行解散是其唯一選擇,與言論和集會自由無關,不接受外國所謂“打壓自由”的指責,“自由並非沒有限制”。
她同時強調,自行解散並不能成為相關組織的“免責條款”,執法部門仍會對其調查取證,再決定是否要提出指控。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見記者,圖自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
林鄭月娥指出,香港存在許多公民團體、學生團體和專業組織,特區政府鼓勵這些團體在多元社會下存在,但每一個團體都不應違反法律運作。如果這些團體偏離其宗旨,特區政府唯一的選擇就只有與其終止關係。
亂港組織“民陣”成立於2002年,由數十個政黨、工會、宗教等團體組成,其初衷即是阻撓港府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多年來,該組織曾就不同政治議題牽頭髮起多場大型集會及遊行。“修例風波”期間,“民陣”發起的多次遊行後來都演變成暴動。
8月15日,“民陣”發表聲明宣佈解散,約160萬元的資產將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
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12日接受港媒採訪時表示,“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未有按法例註冊為合法社團,且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他透露,警方已蒐集相關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